今天是8月1日原住民族日,你一定要知道「原住民」這三個字的由來。
在台灣這一個島嶼,最早居住在此的一群人,就是台灣的原住民族,在清朝時期,稱原住民為「番」,到了日治時期,稱原住民為「蕃」或「高砂」,1945年戰後,國民黨來台後,強迫台灣的少數民族定名為「山地同胞」,讓他們喪失自我名字,並強迫他們使用漢名,從番到平地山胞、山地山胞,讓原住民在文化傳承上面臨極大的危機。
「黨外編聯會」於1984年4月4日(4月4日為日本首次討番紀念日),在原住民盲詩人莫那能與編聯會會長張富忠共同策劃之下,協同歌手胡德夫,童春慶等人,在「編聯會」成立「少數民族委員會」,由胡德夫擔任召集人、蘇慶黎擔任副召集人。他們不斷利用各種的演唱、演講活動,並透過黨外雜誌向台灣社會告知一件事實:「山胞就是台灣的主人」的處境和困難!
編聯會「少數民族委員會」之宗旨:一、嚴重關切山地經濟遭受掠奪之情況,二、深入調查台灣少數民族童工、雛妓、船員及其他勞動者遭受迫害之情事,三、闡揚台灣少數民族文化的珍貴價值,抵制同化政策,四、促進少數民族之政治覺醒,鼓吹少數民族之自治權利,五、其他有助於提升台灣少數民族尊嚴與權益的事項。
「編聯會」成立「少數民族委員會」後,1984年11月20日討論組織章程草案之際,主要發起人之一的編聯會總幹事范巽綠(現任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長),主張以「原住民」取代「山胞」或「高山族」之稱呼,他們是台灣這個土地最早的主人,經過激烈的辯論,捨棄「高山族」名稱,最後「原住民」三個字獲得通過。
1984年12月29日,胡德夫、劉文雄、童春發、田雅各與黨外人士於台北馬偕醫院禮堂創立了「台灣原住民權利促進會」(簡稱原權會),胡德夫當選為創會會長,積極推動原住民正名、原住民自治的運動。他們當天舉行了一場很特殊又很有意義的「小米之宴」——原住民除夕義賣晚會,有原住民傳統歌謠、排灣、太魯閣、卑南、布農、阿美等古調演唱,義賣各種山地文物,為原權會籌募工作基金。1985年2月出版「原住民」會訊。
原權會每兩年改選一次,第二任會長為阿美族夷將(劉文雄)、第三任會長為魯凱族拉娃告‧賴克拉克(麥春連)、第四任會長為邵族巴努‧加巴暮暮(毛隆昌),第五任為泰雅族尤幹‧納甫。原權會推動三次還我土地運動及多次上街頭奮鬥之後, 國民大會終於在1994年7月28日三讀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於1994年8月1日經總統公布施行,正式將憲法中沿用40餘年之「山胞」正名為「原住民」。其後,並於1997年第四次修憲時,進一步將具有集體權屬性的「原住民族」入憲,這是原住民族爭取正名的重要歷程。
原住民盲詩人莫那能(右)與歌手胡德夫。圖/邱萬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