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今(5)日針對勞動部、內政部營建署與消防署,長期任由移工宿舍的居住條件、建管與消防安全檢查各行其是,罔顧外籍移工住宿安全,提出調查報告並糾正,請行政院督促改進。
來台外籍移工人數逐年增加,至今年10月底人數已突破70萬人,加上就業服務法修正後,外籍移工在台居留時間最長可達12至14年,其在台住宿安全與生活照顧更顯重要。不過近來多起外籍移工宿舍大火案件,造成外籍移工客死異鄉悲劇,凸顯移工宿舍安全問題。
監委王幼玲、王美玉在調查期間,通知當地勞政、消防及建管單位,不預警查察13處移工宿舍(含漁船一處),發現無一家完全合於規定。部分廠住合一的移工宿舍髒亂不堪,且消防及建築安全堪慮,甚至有90人的宿舍擠了133人,移工居住空間窄小如鴿子籠。
監委表示,勞政、消防及建管單位未能掌握廠住合一的移工宿舍,進行風險管理,消防及建管沒有針對移工宿舍專案檢查,沒有建置檢查資料;儘管勞動部已訂有移工住宿相關準則,但近年外籍移工人數暴增,未見勞動部主動加強查訪管理,亦未曾因外籍勞工住宿違反建築及消防規定而廢止許可,足見相關機關怠忽職守。
王幼玲及王美玉指出,依勞動部統計,外籍移工在台住宿逾9成為雇主提供,並超過5成向外籍移工收取膳宿費,儘管參與國際供應鏈的廠商確能遵守比台灣更高規格的勞工人權規範,但相關主管機關怠於嚴格執法,勞動部應持續檢討強化雇主聘僱管理外籍移工的生活照顧責任。
監委也表示,勞動部補助各縣市政府外籍移工業務訪查員人力,18年來僅檢討過3次,雖至今年6月決議增補至336人,但訪查量仍遠遠不足,且未依各縣市需求配置外籍勞工諮詢服務人員,加上訪查員於實施訪查時遇有勞動條件、職業安全衛生、勞工保險等非屬生活照顧服務事項時,過於本位主義,對所賦予保障勞工權益的公權力自我設限,均亟待勞動部深入檢討及溝通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