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專文】特赦阿扁,不只是總統的權力,也是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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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特赦阿扁,不只是總統的權力,也是責任

 2022-01-03 10:53
作者指出,「特赦,是憲法賦予總統的特別權力」。特赦阿扁,不只是總統的權力,也是責任。左起:蔡英文、陳水扁。圖/擷自總統府flickr、陳水扁臉書,民報合成
作者指出,「特赦,是憲法賦予總統的特別權力」。特赦阿扁,不只是總統的權力,也是責任。左起:蔡英文、陳水扁。圖/擷自總統府flickr、陳水扁臉書,民報合成

2022年的第一天,南韓前總統朴槿惠獲得現任總統文在寅特赦、釋放。

特赦,是憲法賦予總統的特別權力;行使特赦,也是總統應該承擔的責任。

在台灣,扁案本就是政治問題。如果扁案不是政治問題,為何整個審判過程有那麼多的爭議與程序瑕疵:如檢方違法羈押、教唆證人偽證;法院違反「法定法官原則」更換法官、使用鮮少引用之實質影響力說來做為判決有罪依據。如果扁案不是政治問題,為何現在還一再給予阿扁保外就醫?

政治問題,就是要政治解決。特赦阿扁,是藍綠政黨和解的契機,是有智慧、有胸襟、有勇氣的總統所當為之事。

馬英九已經錯過了,蔡英文也即將錯過。

在2016年馬英九總統任期結束前一個多月左右,社會上曾密集出現「建議馬英九總統在卸任前特赦阿扁」的呼聲,認為由馬總統特赦阿扁,具有政治和解的意義。可惜,馬英九以「扁案還有一些案件待審理,無法源特赦」做冷處理,失去了表現胸襟與智慧的機會。事實上,用「還有案件待審無法源特赦」,是法匠思維。因為赦免法第三條,「受罪刑宣告之人經特赦者,免除其刑之執行;其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並沒有規定特赦者必須是「宣告判決確定者」。況且,已判決確定者,都可以經由特赦免除其刑,更何況尚未審理判決者。

至於蔡英文,兩任總統就職前,或每逢520,均會出現特赦阿扁的聲音;日前南韓總統宣布特赦朴槿惠,呂副總統也藉機呼籲蔡英文特赦阿扁。但是,針對特赦阿扁,2020年蔡英文就職前,於5月13日透過總統府發言人回應說,現階段「總統府認為,最重要的還是確保陳前總統獲得最好的照顧,早日恢復健康」。至於呂副總統日前的呼籲,蔡英文也是透過總統府發言人在2021年12月24日說,「總統府認為,最重要的還是確保陳水扁獲得最好的照顧,早日恢復健康」。完全複製貼上,還真有誠意!這顯示蔡英文的思維,缺乏人性關懷與同理心,因為她不知道,一個人的健康包括身心靈,即使阿扁目前保外就醫,仍不是自由之身心,要「確保陳水扁獲得最好的照顧,早日恢復健康」,沒有特赦陳水扁就辦不到!

事實上,蔡英文曾經親自回答過特赦阿扁的問題。2019年民進黨黨內總統初選時,由於賴清德主張特赦阿扁,於是蔡英文在無可迴避此問題下,於5月21日接受廣播專訪,回答主持人提問時說,「這當然是總統的權力,但是也有法律條件要滿足,另外一個就是社會對這個事情的看法,總統必須考慮到社會對這件事情的觀感」。蔡英文這番說詞,根本不知道「特赦,是憲法賦予總統的特別權力」;也不知道「行使特赦,是一個總統智慧、胸襟、勇氣的表現,也是一個總統應該承擔的責任」。蔡英文這個說法,就是她不願意特赦陳水扁的托辭。

最後,我想藉此呼籲,所有希望阿扁獲得特赦的朋友,大家共同努力、發聲,為未來願意特赦阿扁的總統增加助力、減少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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