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官僚制度的故鄉,中國卻最盛產貪官。中國的貪官什麼都貪,從土地到房屋,從黃金到美金,從書畫到古玩,從情婦到綠卡……在中國官方舉辦的一些查抄的貪官贓物的展覽中,贓物種類之豐富超乎尋常人等之想像。原本是起教育和警示作用的展覽,卻激發了公眾的憤怒,公眾由此發現自己原來生活在一個「盜賊統治」的國家。於是,此類展覽不得不迅速收場,近年來越來越少舉辦了。
中國的官場無奇不有,有分享情婦者,有將贓款寄存到寺廟者,有將一家老小送到國外者,最近還出現了一名將「運鈔車」也一併貪污的貪官,其大膽行徑可以載入「新官場現形記」。據河北《燕趙晚報》報導,原河北省外經貿廳副廳長李友燦,因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經審理認定:李友燦在擔任河北省外貿副廳長兼河北省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主任期間,接受北京森華創業汽車貿易公司總經理丁寧的請託,利用其掌管河北省汽車進口配額,審批分配的職權,先後將1,249個汽車配額,提供給丁寧使用,李友燦先後5次接受丁寧給予的現金4,723萬元人民幣。
「機電辦主任」這個似乎不顯山不露水的官職,卻擁有巨大的、可以轉化為金錢的權力。國外進口車進入中國市場,須經兩道門檻:一是關稅,二是配額管制。因國家允許進口汽車數量有限,供不應求,所以每拿到一個配額,就意味著取得一筆豐厚的利潤。按照正常程序,國家每年分兩次將配額下達各省機電辦,再由企業向省機電辦申報配額。由機電辦負責人審批後,再由省外貿廳審查,然後報外經貿部。每次汽車配額下來,河北省機電辦開會確定分配方案時,李友燦首先發言並提出意見,其同事表示,「每次李友燦提出意見後,大家就不再說什麼了」。
李友燦一案,顯示了這樣一個事實:長期以來,中國進口汽車價格奇高,並不完全是關稅的原因,而是制度性的缺陷——由於進口汽車配額制的存在,廣大消費者的血汗錢,大都落到了類似於李友燦之流的貪官污吏的口袋中,而沒有真正納入國家稅收。50元的配額證,在市場上炒賣到5萬甚至10萬的高價。進口汽車配額制度,與各大城市出租車行業的公司化壟斷相似——與公司簽署了賣身契的司機,被迫將大部分收入作為「份錢」繳給公司,公司只要能夠從政府獲得經營資格,便可坐收其成。公司之於司機,如同血吸蟲之於人體。僅在北京一地,政府每年便因而喪失數十億丶數百億元的稅收。
本來中國完全可以借鑒西方已有的良好制度,讓司機獨立經營、獨立納稅。然而,儘管批評的聲音越來越高,舊制度卻巍然不動。因為每一個出租車公司的背後,都有一個背景深不可測的太子黨,誰敢動他們的奶酪呢?
同樣道理,進口汽車配額制度,是對經營此業務的公司和廣大消費者的雙重剝削——如果沒有此種荒謬的制度,公司還會如此巴結李友燦嗎?還會向其賄賂數千萬的巨款嗎?雖然中國早已加入世貿組織,但計劃經濟時代遺留下來的行業壟斷,仍未改變。這套漏洞百出的制度,刺激了若干像李友燦這樣的貪官的想像力。在貪污的旅途上,是沒有終點的——如果不是被捕,這種簡單的斂財方式還會繼續下去,即使積攢到一億,也不會滿足。
有媒體評論說,李友燦受賄的數字之大,將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克傑、原江西省副省長胡長清、「河北第一秘」李真等著名的貪官都甩在了身後,但這個紀錄很快就會被刷新的。
還有更多比粗鄙的李友燦更加精明的貪官,仍然逍遙法外。但是,說李友燦是「最有想像力的貪官」並不為過:他對現金「情有獨鍾」,為了便於搬運現金,特意找到唐山冀東機電設備公司,以「經常去北京,帶司機不方便」為名,索要一輛銀灰色高爾夫轎車。從此,李友燦擁有了一輛專門的「運鈔車」。他不僅索取現金,連「運鈔車」也一並索取,堪稱當代貪污史上的一大創舉。他心機頗深:本來完全可以索要更高級的轎車,如寶馬、朋馳之類,對方也會滿足其要求;但他只要一輛售價僅10多萬元的高爾夫轎車。因為,「運鈔車」絕對不能過於張揚——車中堆滿的鈔票,比座駕本身的「回頭率」更讓主人心花怒放。
且看李友燦是如何來使用這輛「運鈔車」的:2002年4月一個星期五的下午,丁寧接到李友燦的電話,讓他準備1,018萬元現金。由於是週末,丁寧只籌集到852萬。該公司專門為李友燦準備了一種裝巨款的旅行包,長約60釐米、高約20釐米、寬約20釐米,每個旅行包可裝人民幣約110萬元至120萬元。這次的巨款分別裝入8個旅行包。約四點多鐘,李友燦駕著高爾夫「運鈔車」來到公司樓下,將6個旅行包放到後備箱,另兩個旅行包放到後排座位上。第二天下午,李友燦又開著這輛「運鈔車」,將剩餘的現金運走。次年4月,丁寧又一次送給李友燦現金1,640萬元。李友燦還專門在北京購買了一套50多萬的普通住宅,用這套不起眼的住宅存放巨額現金。
像李友燦這樣高明的貪官盜賊,實在讓那些擔驚受怕的「竊鈎者」們望塵莫及。而李友燦被處死的時候,必定會心有不甘,他會不服氣地想:「比我更貪的人還多著呢,他們為什麼每天照樣出現在新聞聯播之中?」這個廳級幹部,甚至還算不上真正的高幹呢!
而李友燦之「大膽」並非孤立的個案,此案表明中共貪官的貪污行徑,已經到了明目張膽、無法無天的地步,亦表明中共的各種反貪、監察、紀檢制度形同虛設,對貪官毫無威懾力。為什麼李友燦一直貪污到如此地步,才偶然被反貪部門所發現?長期以來,究竟是誰在包庇和放縱他?他有沒有用贓款來賄賂更高級的官員?隨著李友燦被處決,這些秘密便成了永遠的秘密,那些藏在他背後的黑手終於可以鬆一口氣了。
但普通民眾正是通過這樣一些案件,逐漸意識到:如果沒有三權分立、沒有新聞自由、沒有多黨選舉,即便中共在黨政系統內部,設置更多的反貪、監察、紀檢機構,對腐敗之加劇亦無濟於事。正如球員不能同時擔任裁判一樣,官僚根本不能實現對自我的監督。
毫無疑問,只要是一黨獨裁的國家,肯定是腐敗橫行的「盜賊國家」。美國學者蘇姍·羅斯·艾克曼在《腐敗與政府》一書中提出了「盜賊統治的國家」的概念,她論述說:「盜賊統治者,把產業管制制度,視為個人財富的源泉。他們不需要有任何正當理由就可以頒布法規,並推行許可證制度,其目的只不過是為了人為製造一些企業不得不通過行賄來避免的『瓶頸』。」今天的中國便是這樣一個盜賊國家,政府便是一個最大的盜賊窩,共產黨便是社會不穩定的源頭。李友燦連運鈔車一起貪污,胡錦濤們則是直接將國庫當作私人帳戶——雖然從表面上看,中共的政治局常委月薪不足萬元,他們卻可以通過批文件的方式揮金如土,如中共建政60週年的閱兵大典,僅僅為了滿足胡錦濤和同僚們的虛榮心,便耗費數百億元的民脂民膏。這些支出不必經過全國人大的討論和批准,更不會讓廣大納稅人有發言權。獨裁者本人常常喜歡作簡樸秀,但頗具諷刺的事實是:其家族大都富可敵國。
江澤民的兒子、胡錦濤的兒子、溫家寶的兒子,還有一些大官的親戚們,一個比一個財大氣粗。台灣學者吳乃德指出,獨裁者追求個人及其追隨者的財富,而非人民的支持。他們用壓迫的方式保持權力,用懲罰來恐嚇人民,因此他們為人民所怨恨。如此看來,在專制體制之下,官階越高,危害越大,中共之黨魁,乃是最大的盜賊頭子。
壟斷導致腐敗,共產黨對政治、經濟、文化等所有領域的全面壟斷,導致中國在全球腐敗排行榜上名列前茅。腐敗是一劑毒藥,每天都在服用此毒藥的中共正在走向慢性死亡的過程中。正像艾克曼所分析的那樣,腐敗在公共資源和成本的分配過程中,引入了低效和不公,它表明國家政治系統在運行時,幾乎毫不顧及公眾的利益。同時,腐敗還表明政府體制,不能有效地引導私人利益。如果政府容許某些人以犧牲他人利益為代價,來為自己賺取超量的收益,那麼政府的合法性就會遭到破壞。
在今天的中國,腐敗逐漸形成了一種滲透在政治、經濟和文化中的「特色」。殺一兩個貪官易如反掌,但要改變產生腐敗的制度環境,則難於上青天。千里之行的第一步,乃是權力的透明化和輿論監督,艾克曼指出:「現存的任何一種政府體制,都能夠進行嚴肅的反腐改革。如果政府對公民發表獨立的批評意見設置障礙的話,那麼想讓人民相信政府會認真提高自身的公正和透明程度,將會難上加難。」所以,李友燦的腐敗是制度性的腐敗,當此類驚天大案被披露的時候,公眾除了感嘆於其想像力和貪婪心之外,更應深刻質疑制度的缺陷。
李友燦在貪污過程中的「魄力」,建築在一黨獨裁、壟斷一切的制度之上。如果該制度不從根本上加以改變,僅僅處死一兩個甚至十個丶百個李友燦,根本不足以威懾無數的效仿者,所謂「殺了李友燦,還有後來人」也。
(責任編輯:Elinor Wu)
專欄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