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顏大和即將於五月份卸任,屆時總統蔡英文得提名人選,並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民間司改會今(7)日針對檢察總長提名召開記者會,提出檢察總長「12問」,呼籲蔡英文公開提名標準,也期盼立法院能夠嚴格審查,打造嚴守程序正義、權責相符、打破檢察官升官圖,以及不受外力干擾的檢察體系,得到人民尊重與信賴。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表示,檢察總長是檢察體系中指揮監督代理偵辦案件的龍頭,人選至關重要,蔡英文目前已經展開新任人選徵詢作業,期盼提名人選前讓各界表達意見,立法院也能夠嚴格審查。
林永頌認為,總統應該公開提名標準,廣納各界意見,在正式提名前,適度公布候選人名單,供各界表示意見,候選人也可主動揭示自己適任的資訊,回應專家學者或民間人士的提問。總統在公布檢察總長人選時,應說明提名理由,並將被提名人的相關資訊公布於總統府網站,供社會大眾檢視。
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薛欽峰表示,檢察總長的產生對法律界來說非常重要,要以身作則領導檢察機關,對偵察案件必須嚴守法律相關規定,有帶頭作用。薛欽峰說,檢察總長的審核應該要嚴謹,立法院至少要能做到公開透明讓全民、法律界和基層檢察官信服,才是適任的人選,否則審查僅流於形式。
薛欽峰說,立法院應該要在收到總統府函文後,立即寄送提問資料給被提名人,要求提名人限時回覆,回覆內容公布立法院網站,供社會檢視。另外,成立審查小組,舉辦聽證會並邀請專家學者出席,同時要求被提名人列席答覆提問,審查小組在審查後提租書面報告,公布兩週,確保各界意見充分表達。薛欽峰呼籲立法院修訂《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讓人事同意權的行使更嚴謹。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時力黨團立場就是希望可以嚴格行使人事同意權,不當橡皮圖章放水,他提到,在之前大法官審查過程中,曾經發問卷給被提名人具體回答問題,事後也公布給社會大眾檢視,也要求針對實質問題答覆。
黃國昌說,前面兩位檢察總長,陳聰明遭監察院彈劾辭職下台,而黃世銘雖然沒有被監察院彈劾,但是也因為刑事案件有罪確定後,也被迫請辭下台,過去三任有兩任因為涉及違法失職,這對於社會推動正義、司法改革是情何以堪,台灣人民一再地看見檢察官起訴品質低落,不僅造成刑事審判程序延宕,還可能讓無辜的人受到刑罰發動制裁的惡果。
黃國昌說,未來被提名人若要擔任檢察總長,就必須針對提出具體的司法改革措施,希望不要只談理念理想,應回應人民對司法的不滿與不信任,成為真正承擔改革重任魄力的人選,不要讓台灣刑事司法體系變成沒權沒勢的人暗夜哭泣,有權有勢的人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