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走入歷史的省政府 創造過很多台灣重要人物和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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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入歷史的省政府 創造過很多台灣重要人物和歷史

 2017-01-09 17:36
圖/取材自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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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冠英曾罵台灣為「鬼島」、台灣人為「台巴子」並自稱是「高級外省人」,他於2014年3月臨屆齡退休前,再潛入台灣省政府任祕書,補足數月公務資歷後,旋即申請退休所引發爭議,不過現在30歲以下的年輕人,對於「台灣省政府」或「台灣省議會」兩名詞,大概都是絕少聽聞,而在台灣政治社會史上,扮演半世紀絕對重要角色的「省主席」和「省議員」,也頂多是模糊的概念。

問問已出社會30歲以下的大學畢業生,台灣省政府和台灣省會設在何處?鮮有人能完全答對,可見逝水歲月。1998年精省凍省至今只不過18年,在台灣一半人口腦海中,這兩個政治機關是消失或未知的,縱使它的建築物猶佇立於原地,台灣省政府在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而台灣省議會原在台中縣霧峰鄉,後來台中市、台中縣合倂升格為院轄市台中市的霧峰區,此時台灣省議會已成昨日黃花。依憲法增修條文改為官派議員的「省諮議會」,原園區又增設立法院中部辦公室和議政資料館,而最新的發展狀況是,台中市長林佳龍,向中央力爭在19公頃的原省議會園區成立「國際NGO中心」,也有其可能性。

台灣熱情回歸祖國,祖國卻覺得是來佔領台灣的

二戰終結於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下詔宣布無條件投降,亞洲盟軍統帥麥克阿瑟將軍發布第一號普通命令,命蔣介石負責接受中國地區(東北除外)、台澎及越南北部日軍投降,蔣介石領導的國府,針對台灣於同年9月1日訂定「台灣行政長官公署組織大綱」,派陳儀於10月25日於台北中山堂接受日方投降,國府謂之「台灣光復節」,並成立「台灣行政長官公署」,以陳儀為「台灣行政長官」。

這種行政體制是中國各省所沒有的,大約是模仿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的建制而成,可見當時的國民政府並非把台灣當作「回歸祖國」的一省,而是二戰戰勝國的「戰利品」,等於自日本手中接收一個「殖民地」,而原本身為「皇民」的台灣人,身陷相當矛盾狀況,一方面從殖民地身份脱離回到「祖國」懷抱而欣喜若狂,但是這個「祖國」卻對台灣人帶有相當岐視,以及大有「占領」意味,台灣人不久以後就發現這個氛圍很奇怪,後來開始對這個非想像的「祖國」多有諷刺。

1947年2月27日台北發生「二二八事件」,台民對於陳儀接收台灣以來的各種政經社會情勢,不滿情緒愈來愈高,甚至很多精英份子感覺被「劫收」了,於是一件賣私菸小販被專賣局緝私人員打傷並搶走財物的小事,星星之火燎原為各地台民對官署的抗議,甚至接管其武器槍械,而地方台籍仕紳多出面組處理委員會,維持秩序局面,並和公署展開改革協議。誰知陳儀政府假裝誠意虛與委蛇,暗中呈報中央,蔣介石便派26師從基隆登陸、憲兵第四團從高雄上岸,南北夾撃展開大屠殺,以及後來的「清鄉運動」,台人死傷至少十數萬人。蔣介石雖派國防部長白崇熙來台調查,但多為官官相護之詞,對了解事件真相和本質並無助益。

陳儀集政、軍、警、司法於一身的「行政長官公署」,設立1年又3個月餘就闖下大禍,如中國滿清入關大量屠殺漢人,引起台人甚為怨懟,台人耆老如林獻堂、邱念台等,皆向中央建議廢「行政長官公署」,依中國各省設省政府,未來立憲後,依憲行事。此時國府處理二二八事件暫告一段落,遂明令廢行政長官公署,陳儀調回中國大陸仍為省主席,於1947年5月16日成立「台灣省政府」,由曾任外交部長的魏道明擔任首任省主席,二二八相關案件由軍法改為一般司法審判,及辦理「自首」減輕或免除刑責。

國共內戰,撤退來台

魏道明省主席任期第一年(1947年)之12月25日,中央即宣布行憲,但國共內戰激烈,國府方面節節敗退,遂於1949年中央政府全面撤據台灣。在此之前,1949年初即改派軍頭出身的陳誠接任魏道明為省主席,預為中央撤據台灣做準備。陳誠還兼任警備司令,讓中國軍民在1949年間陸續撤退至台澎,到了年底12月3日,美國人的建議之下,以留美前上海市長吳國禎接第三任省主席,此時已下野的蔣介石,以中國國民黨總裁身份,指示當時在重慶的閻錫山行政院長於7日晚召開院會,決議中央政府遷台,並發佈「總統令」:「政府遷設台北」,但此總統令並無代理總統李宗仁之簽署(按,蔣已於1949年1月21日宣佈第三次下野,由副總統李宗仁代理,但他仍以黨總裁身仍指揮軍、政,李後來藉口訪美,滯美不歸),國府遂於12月10日遷台,翌年(1950)3月1日,蔣介石自行宣布「復行視事」,並任命陳誠為行政院長,自此,蔣介石又成為中華民國總統和實際掌權人,直至1975年4月5日去世為止。

蔣介石終其一生,其實並無實質實踐憲法之誠意,總統選舉如此,省縣地方自治亦如此。蔣經國承其父志,大抵沒有脫離父親的舊規,只有在晚年開放中國探親和解除戒嚴令,如此而已,真正的民主「蛻變」,則是後來李登輝改寫的歷史。

如前曾述,第三任省主席是由非蔣嫡系的吳國禎擔任,他是美國普林斯頓的博士,深得美國政界人士的欣賞和支持,加上蔣介石集團剛由中國退據台灣,風雨飄搖,亟需美國的支持援助,所以吳國禎能安任省主席。但「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酣睡」,吳國禎任內雖有塑造台灣現代化不俗的政績,但和「太子」蔣經國、二二八屠夫彭孟緝等情治系統扞格不入,他反對一黨專政、軍隊設政戰、警察國家、設青年反共救國團培養私人勢力⋯⋯。他和小蔣曾多次公開激烈爭,當然未能見容於蔣介石,任省主席三年又四個多月,由後由俞鴻鈞所替代。吳下台後,兩次躲過暗殺,遂以講學為名,遠走美國,對老蔣發出嚴厲批判,震撼國際,終被降罪並開除黨籍,在美擔任芝加哥論壇報顧問和大學教授終老,逝於1984年6月6日,留下「民主先生」之名。

疊床架屋的「省政府」

吳國禎既去,蔣介石集黨政軍特司法大權,又有萬年國會之加持,及「戡亂時期」戒嚴令實施,當然不會考慮憲法的白紙黑字,去實施省縣地方自治,像台灣省政府設立的依據,居然是1930年代軍政時期頒布的「省政府法」,省設省府委員若干人,由行政院呈總統任命之,組成「省政府委員會議」,指定一人兼任會議主席,即簡稱「省主席」,受行政院長之令,總綰省之一切業務及中央委辦事項。當時,台灣省和中華民國所管轄土地面積人口幾乎完全一樣(金門、馬祖除外),而政府業務包括農業、糧食、水利、金融、教育、交通、賦稅、建設、民政、菸酒專賣的職權,也大多掌握在省府手中,可說「一省抵一國」,直至1967年7月1日台北市升格院轄市,中央和省才有些區格,自此,中央開始設立及充實行政院所轄行政機關,例如警政署、衛生署、環保署、勞委會、農委會⋯⋯逐步將原屬省之業務,向中央移動。

1979年7月1日,高雄市循台北市之例升格為院轄市,行政院才轄有二省(台灣、福建)、二院轄市,但台灣省仍是「實力雄厚」的機關:鐵公路、四大國際港、水利、警政、農業、省屬七行庫、省營事業、中小學校⋯⋯一直維持到1998年宋楚瑜唯一一任省長任期結束後,仍有29個二級廰處局會、省營事業、省府所轄員工廿多萬人,可見一斑,由此可理解為何李登輝要堅持「精省」,因為一個小小的台灣,有四級制的行政機關,實太疊床架屋了。

俞鴻鈞是財經官僚出身,之前曾兩度任中央銀行總裁各一年,是小蔣的亦師亦友,任省主席只有1年2個月時間,隨即調升行政院長,任期長達四年,因案被監察院約詢而拒絕,遂辭行政院長,復任中央銀行總裁,2年而去世。俞鴻鈞之後,也是財經官僚出身的嚴家淦,他在「行政長官公署」時間,任省財政處長,228當天,他南下台中參加以林獻堂為主的彰化銀行改組復業典禮,事發則躱至霧峰林家,部分台民曾包圍林家,要求交出嚴家淦,但為林獻堂所拒,並連夜以黑頭車䕶送回台北。此件保護嚴家淦之事,後人謂是林氏在二二八事件倖免於難的因素,然缺乏有力證據,反而是陳儀曾將林獻堂列為二二八「首謀」,後由邱念台奔走相救才無事。

1949年1月陳誠任省主席,發佈戒嚴令,本人對林氏相當不友善,逼獻糧亦緊,台灣第二大地主居然要向外購糧上繳,可見時局蹇促,林氏感身家安全威脅日益,遂於1949年藉醫病赴日,以難民身份滯留不回,蔣經國雖派許多要員赴日勸回,林氏不為所動,最後一次回以「危邦不入、亂邦不居」,避居東灜7年於1956年9月8日客死異鄉,骸骨歸葬霧峰林家墓園,此時嚴家淦正是台灣省主席。

蔣介石派上將當省主席

嚴家淦之後,蔣介石不知出於何種考慮,連派三個一級上將擔任省主席,分別是周至柔、黃杰、陳大慶,三人前後共掌省政15年,期間為1957年8月至1972年6月,恰巧的是,這15年間正是台灣農村社會相對淍蔽時期,長期的肥料換穀、田賦徵實、水利會費、屠宰稅、農會舞弊、壓抑糧價、管制農産外銷⋯⋯種種以農業、農村為對象的苛稅雜捐及措施,多方掐制,種田人是「吃不飽、餓不死」,農村人口快速外流,勞動力老化,呈現一片灰暗無亮的前景。這些淍蔽,或不能全歸咎於軍人省主席,但三個上將省主席掌省政15年,和民間脫節是必然的,中央以「反共大陸」為名,投入大量資源於建軍,國防建設占全國總預算一半以上,再扣除人事費用,所能運用於交通建設,農業發展者所剩無幾,於是「農業扶植工業」是常軌,政治思想控制重於一切,虛耗無數資源。

1972年,老蔣刻意栽培廿多年的蔣經國奉命組閣,拔擢第一位台籍人士,時任省議長的謝東閔為省主席,他出身農村,又長期接觸基層和民代,自然知道台灣社會現況,但他出身「半山」,謹守中國傳統黨國政治那一套,所以他六年省主席任內除了配合中央的「十大建設」外,就是倡導「小康計劃」,以消滅貧窮和消除髒亂為施政主軸,「客廰即工場」就是農村家家戶戶在家𥚃做手工代工的真實寫照,而與他相對照的第四、五屆省議會,猶是「舊時代」的省議會,發揮不了「刺激」作用,所以第九任(台籍首任)省主席也就在平凡中渡過,但任內台灣工商業藉由加工出口區的興起,已開始起步躍進。


謝東閔(左)曾任省主席,後來也擔任副總統。圖/取材自民報雜誌第14期


林洋港。圖/取材自維基百科

阿港伯「功高震主」

1978年5月20日,謝東閔受拔擢出任副總統,但遲延近20天才發表接任人選為原台北市長林洋港,此乃因小蔣原本矚意政務委員李登輝,但以第六屆黨外省議員之應對,陣前易將為林洋港所致,李登輝則接任台北市長。林洋港在省主席任內,可謂當得「轟轟烈烈」,因為他能言善辯,大開大闔,打破以往省主席嚴肅威嚴形象,深入民間,關心民瘼,敢為農村農民和基層民眾建言,積極施政作風贏得「阿港伯」稱號,流傳於大街小巷,不下於布袋金光大戲主角「史艷文」。而在省議會舌戰十多位黨外省議員,更是讓他聲名遠播之舉,但可能因此「功高震主」,在受邀訪問日本受到媒體重視與高度評價,返台不久即奉命「調升」內政部長,是絕對「明升暗降」之實,再由李登輝續任省主席。

李登輝是留美農經博士,雖也出身北縣三芝偏村,但性格和行事作風和前任大不相同,組訓「八萬農業大軍」,對農村再造起了基礎性的作用,做事也較有「民主」、「法治」觀念。任期內,「光芒」不及林洋港之令人側目,但他內歛低調作風,在1984年5月被揀選為繼謝東閔之後台籍第二位副總統,由行政院副院長邱創煥欣然「明降暗升」為省主席。


李登輝前總統也曾接任林洋港擔任省主席。圖/民報資料照片

第十二任省主席邱創煥彰化田尾人,苦讀出身,日治時代只有高等科(初中)畢業,由代課教員並參加高普檢和高普考合格,又幸運以唯一一次高考及格等同大學畢業的機會,進入政大讀研究所畢業,但因無大學學歷而未獲碩士學位。1963年初,邱創煥從考試院額外專員做起,1965年升司長,1969年調任省社會處長,1972年5月(48歲)調中央黨部社工會主任。當時,社工會主任職位等同政府部會首長,也是蔣經國「吹台青」人選之一,從此,和李登輝、林洋港三人即躋身「台籍政壇三大老」之列,彼此競爭二十餘年,他人不與焉。

邱創煥任省主席,是蔣經國欽定的世代「末班車」,再來就換李登輝所安排的另一世代序列,「班長」跳過了出道較早的高育仁、吳伯雄,而由連戰「後發先至」,宋楚瑜緊跟在後,高育仁和吳伯雄成了「時不我予」的遺憾。可以這麼説,自謝東閔以降,連續六位省主席再加一任省長,都是台灣政界的要角,直到1998年12月20日精省後,政治重心北移,在2000年由陳水扁因緣際會選上總統,2004年再戰,依舊是陳水扁、連戰、宋楚瑜之逐鹿,直到2008年才再由馬英九竄出,此為後話。

小蔣提拔邱創煥

邱創煥擔任省主席長達六年又一星期,任期之長,僅次於黃杰。他是標準傳統官僚出身,仕途幾乎全靠小蔣一路拔擢,省主席任期三年半時,小蔣猝逝,李登輝陷於權力接班之困境,此時任省主席的邱創煥是李登輝不可或缺的戰友,在台北政壇激烈的政治鬪爭中,他都「保持距離,以策安全」,直至1990年2月11日,國民黨臨時中全會為推選總統候選人發生「二月政爭」,李登輝的「起立票」勝過林洋港「票選派」,遂通過由李登輝代表候選總統並當選,5月3日晚間,邱創煥依約至李登輝官邸,李當面明確告知要邱接任中央黨部祕書長,但隔不久,李登輝又約見謂宋楚瑜祕書長不肯調國防部長,故前議打消,李至表歉意(按,李之前曾徵詢邱出任行政院長意願,但翌日被郝柏村「先講先贏」,李也曾許總統府祕書長之職,又被蔣彥士捷足先登),當時此「三長」有如古代之「三公」,是總統和黨主席之下的要職,李徵詢或許邱三長之一全落空,允聘為考試院長,但為邱所拒,直至1993年才勉為接受,至1996年9月退職,現年93歲,為國民黨碩果僅存的大老。

在邱創煥之後,李登輝拔擢了他未來的「接班人」連戰,做了二年八個月的「太平省主席」,又把連戰直接拉拔為行政院長以接替郝柏村,並在1996年首次民選總統時,作為搭檔當選副總統,2000年提名為國民黨總統候選人,誰知在宋楚瑜強烈反彈,並出馬角逐,陳水扁殺出重圍而當選,宋居次,連第三,跌破一堆人的眼鏡,但連居然「恩將仇報」,聯合外省反李登輝勢力,將李趕下台並取而代之,一場大選之後,敗選人掌黨大權,輔選人卻要下台負責。連在2004年搭配宋再戰,以極少數票數之差再敗落,從此聲望一落千丈,逐漸被馬英九取代,改向中國方面取暖,發展歷史之位定矣!

末代省長宋楚瑜

末屆省主席宋楚瑜,是輔選1992年大選大敗之後,被李登輝從黨祕書長「降調」為省主席,又是一大怪事!宋楚瑜1993年3月出掌省政後,中央在1994年修憲由立法院制定「省縣自治法」,實施省長民選,省政府變首長制,亦賦予省議會法律地位,結束近50年省政兩大「黑機關」的困窘,而1994年底依省縣自治法,選出首任省長宋楚瑜及第十屆省議員後,由於省和中央職權重疊太大,行政層級過多,中央又修憲「精省」,引起宋楚瑜等省府團隊激烈反抗,但終於又廢「省縣自治法」,改訂「地方制度法」,精省、凍省,省政府變成行政院的派出機關,非行政法人,由數十萬人的機關變成編制86人的「空殻」,只維持省政府之名存在而已。台灣省議會亦停止選舉,改名「台灣省諮議會」,諮議員由行政院指派,議會名存實亡。

台灣省政府在1998年12月21日之後,恢復了「省府委員會」制度,亦由中央派「省主席」,依法可派省府委員九人,但由於「精省」,故只派省主席一人,恢復之早期,還有專人專任暨薪資可領,後來待遇被立法院全數刪除,行政院只好以政務委員兼之,政委是本職,省主席變兼職,可説徒具形式。只待下次修憲時,才能對省政府和省諮議會做一了結。

【本文取材自民報文化雜誌雙月刊】
2017年/第16期(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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