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兩年的「震南鐵線公司環評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今22日(二_)宣判,撤銷高市府的環評審查結論,居民勝訴 要求立即停工!並籲市府放棄上訴。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則表示遺憾,將待收受判決書後再邀集相關機關單位研議後續處理程序。
高雄市新園農場「震南鐵線公司環評案」由路竹居民許東源、湖內漁民李耀慶、劉瑞泰為原告,針對震南公司已經通過環評審查可於新園農場上興建酸洗工廠的環評審查結論,提起行政爭訟。自2015年10月提起訴願、2016年進入行政法院審理,經歷13次開庭,今8月22日(二)終於撤銷了高雄市政府通過震南開發案環評的環評審查結論,宣判居民勝訴!
高雄市路竹區環保促進協會會長蔡春紀表示,對於一直十分關心新園農場環境的路竹阿蓮居民而言,這紙判決就是法院還給鄉親們的公道!在他們眼裡,路竹是農業區,新園農場是台糖優良農地,顯而易見就不適合拿來建工廠,加上震南公司要興建的是酸洗工廠,工廠排放的酸霧恐影響當地農作物的生長,排放的廢水也恐影響附近農地的土質,造成土壤鹽化等問題!因此才說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是公道,法院判居民勝訴,等於告訴高市府,路竹的環境應該優先被保護。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荀則表示,上週農委會公布國內實際供種植農地只剩四十四萬公頃,比糧食安全所需的七十四萬至八十一萬公頃少了將近一半。新園農場是民國95年扁政府大溫暖大投資政策帶頭在此蓋工廠,所影響的不只是新園農場本身可耕地的損失,像震南公司這種高汙染工廠還會傷害鄰近及下游更廣大的農漁用地。因此,欣見行政法院撤銷震南的環評結論,同時呼籲震南停止開發,也呼籲高市府勒令震南移除酸洗製程,同時也呼籲各地方及中央政府勿再重蹈覆轍,不僅勿再將農地作非農用的開發,更要積極處理農地汙染及違章工廠的問題,以保障台灣的農地與糧食安全。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張譽尹律師(亦為本案訴訟代理人)則表示,從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新聞稿中,可知法院認為,(1)高市府環評審查對於震南公司製程及汙水處理情形的評估,是出於錯誤的事實及不完全的資訊,環評程序有瑕疵;(2)當初環評審查以要求震南公司廢水回收率達90%作為環評通過的條件,並未考量震南公司的廢水回收是否確實可達90%,而直接認定震南公司的廢水排放進入二仁溪,對於二仁溪下游的魚塭及農田不會有影響,已屬違法。簡言之,地方環評審查的嚴謹度並不足夠,忽略許多事實調查,不符合環評的目的,才會被法院撤銷審查結論。此亦顯見,倒果為因的環評審查無法通過法院的檢視,高市府執意不進入二階環評進行更嚴格的審查,而以條件的方式將相關問題掩飾的作法,是欲速不達,使開發單位因環評審查結論被撤銷而蒙受更大的損失。
高雄市路竹區環保促進協會的楊國華非常感謝法院判決漁民勝訴,讓湖內茄萣的漁民可以安心養魚。希望震南公司後續可以放棄開發,還給路竹阿蓮居民乾淨的農地、還給湖內茄萣漁民乾淨的河水!高市府則應正視其環評行政程序上的瑕疵,進行徹底檢討,並放棄上訴!
高市環保局表示,震南鐵線環評案歷經13次程序準備庭及1次言詞辯論庭,針對該開發案廢污水處理回收率可否達90%、處理後的廢水對環境有無重大影響、是否符合放流水標準、進入二仁溪前含氯鹽的水是否會直接滲入至農田等爭點,本府均逐一向法院說明,並無原告所指摘之情事。又「專用聯外排水路線」業經市府水利局核定,並確認該開發行為未擾及地下文化遺址層,亦均已向法院陳明。故震南鐵線環評案係在資訊充足下,經環評委員充分討論,實質審議,始作成審查結論,其認定無須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之審查結論,係完全本於環評專業所為而符合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
環保局強調,對於判決結果雖感到遺憾,但絕不會氣餒,仍持續堅持依環評委員會的專業審查,依法執行各項環保法令及環保標準,持續為高雄市的環境品質嚴格把關,並另待收受判決書後再邀集相關機關單位研議後續處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