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模糊面紗,我們豁然開朗,看到婀娜多姿、福爾摩沙嫚妙美麗的身影。原來台灣早在1895年4月17日被大清皇帝永久割讓給日本後,她就與中國恩斷義絕,田毋溝水毋流,沒有任何從屬關係。
1951年9月5日時任美國國務卿杜勒斯於舊金山和平會議演講時,清楚地告知世人,太平洋戰爭之所以耽擱六年,自1945年戰火停息,到1951年才召開和平會議,是因為當時的時空環境,盟國政府對中國内戰的態度,無法凝聚普遍國際共識,究竟誰有權利和能力,能代表單一中國聲音來切結和平條件。有些認為這個政府適合,有些認為另者合適,有些懷疑兩個無一符合。在當時沒有任何一個有關中國的作為可獲多數認可,因此盟國面臨了困難選擇。若要等到一中出現,那不知是何年何月。難道就因中國內戰,和國際對中國意見分歧,就來繼續處罰日本,那是錯誤、殘忍和愚蠢。
另一種考量,是每一個盟國可以拒绝與日本簽定和平條約,除非等到他們所選擇的中國政府也獲准共同簽署。那我們確定,在眾多與日本開戰的盟國,日本僅只能獲得小規模的和平。當然,沒有理由相信,作為重要一方的日本,會願意合作將計畫徹底執行。對這事施壓,將在日本累積民怨,而讓全世界蒙受嚴重威脅,在最需要大團結當前,它將刺激並加重盟國的分裂。最後剩下的選擇就是,在沒有任何中國參與的共同簽署下,盟國廣泛地締造和平,讓日本與中國去締結他們的和平,當然,在條件上將會完全保障中國的權利和利益。
日本將台澎主權轉交中國?活見鬼!
舊金山和平條約於1951年九月八日簽訂,隔年四月28日生效。日本於和約第二條b款,宣佈放棄對台澎之所有權利、名份與主張。第四條b款,授權美國軍事政府處理日本與日本國民財產。第十條日本放棄,一切有關中國之特別權利與利益,它回溯至 1901年9月7日簽署於北京之辛丑條約條款、其附件、書簡與文件所衍生之對中國的利益與特權。第23條a款指定美國為主要佔領權國。第26條,授權日本依據與本和約相同條款,與中國簽訂雙邊和平條約。依此授權,日本於1952年4月28日與中華民國簽訂台北條約,於當年8月5日生效,於1972年九月29日,因中日簽署聯合公報而終止。台北條約旨在結束中國戰場的戰爭,它沒有隻字片語提到,要將台灣領土主權,授予或轉交中華民國政府。無奈坊間有些江湖術士,總愛自吹自擂,說什麼日本向中華民國投降,並已將台澎領土主權,轉交中國,真是乾坤大挪移活見鬼。
更離譜的是中華民國外交部,「台灣的國際法地位說帖」,硬是睜眼說瞎話,指「中華民國於1941年12月9日對日本、德國與義大利等軸心國宣戰,並宣布中日之間一切條約、協定、合同一律廢止;《馬關條約》當然包括在內。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發表《開羅宣言》,具體要求戰後日本『須將竊自中國的東北四省、臺灣與澎湖歸還中華民國』。換言之,《波茲坦公告》第8條有關《開羅宣言》之條件必須貫徹實施,係日本於《降伏文書》中所承諾之事項,日本當然必須履行,將東北四省、臺灣、澎湖歸還中華民國。不論《開羅宣言》、《波茲坦公告》或《日本降伏文書》,中華民國均將之視為具有條約效力的法律文件。美國政府除將《開羅宣言》與《波茲坦公告》編入《美國條約及其他國際協定彙編》外,並將《日本降伏文書》收入《美國法規大全》。是以,就國際法而言,《開羅宣言》、《波茲坦公告》與《日本降伏文書》皆係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
蔣介石、羅斯福、和丘吉爾,於1943年11月22日至26日期間在開羅聚會,他們只同意把日本領土局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其他由盟軍所確定的島嶼。該同意已登錄於波茨坦宣言第八條,給予二度確認,日本於降伏文書同意,最後載入舊金山和平條約。再說,日本從來沒有竊據台澎的領土主權,那是經由和平條約正式割讓,而不是二次大戰期間所掠奪土地。1945年7月26日杜魯門、艾德禮與史達林,在波茨坦開會達成決議,限定日本二戰後領土範圍,依開羅會談第八條協議訂定之,蔣介石沒來開會,根本沒有參與提案、討論或爭取堅持事項,僅事後簽名以示同意。蘇聯因八月八日才對日宣戰,故事後才補添簽名。蔣因錯失波茨坦會議,再加上國共內戰節節敗退,自然在國際會議發言的份量,就被大折扣了。
司徒文建議美國不要用「一中」這個名詞
回顧歷史轉折,沒有任何法理文件可資證明,中華民國擁有台灣領土主權。一月26日前美國在台協會處長司徒文,應邀到台圓文教基金會演講時指出,因為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所以建議美方在提及有關台灣議題和政策時,不要引用一中這個名詞。因它有不同意義和內涵,也是不精準、不正確、易使人困惑。美國應重申以和平方式解決台海問題,解決方法也應是台灣人民所期待的。
美國國會眾議院第116會期於一月22日跨黨派無異議通過提案Bill H.R. 353,要求美國國務卿研議策略,協助台灣重獲世界衛生組織(WHO)觀察員地位。新會期甫於一月三日開議,這代表著美國最新的民意,卻能獲得共和、民主兩黨跨黨派全力支持,誠屬難能可貴。過去馬政府向中國跪拜叩首,委曲求全所爭取到的,只不過是世衛大會來賓,年年必須獲邀持函赴會,而不是體制內的觀察員身份,真是可悲、飽受糟蹋窩囊氣。
一月23日台灣制憲基金會舉行開幕記者會,有包括民進黨、時代力量、社民黨、基進黨等四個本土政黨的黨主席,台大名譽教授李鴻禧、前行政院長賴清德、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陳隆志等人,難得齊聚一堂,應邀致詞。發起人辜寬敏說,美國要求的「維持現狀」對台灣參與國際是相當不利,領導者有責任給人民明確的目標,就是制定新憲法,讓台灣人民能有台灣意識、國民意識、國家意識。
辜寬敏質疑美國的「維持現狀」是值得深思的議題,我們真的了解美國要維持什麼樣的現狀嗎?不要忘了,美國的對台政策始終繫於美中三個聯合公報、指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被承認代表中國的政府,及台灣關係法、正式否認中華民國、台灣不是中華民國,因它斷絕台灣參與國際的通路。原來躲在中華民國包袱下,台灣只是作賤自己,永遠無法昂首闊步邁向國際。
現在美國已逐步要捲起,那層阻隔台灣戰後,應有國際地位模糊面紗的時刻,要盡主要佔領權國之責,幫助台灣參與WHO等國際組織,台灣人民是否還要死抱,那海市塵樓華麗不實、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台灣想要參與國際,就必須向中國霸凌勇敢說不,拿出堅強的意志,來承擔義務與責任。制定台灣新憲,確定擁有台灣領土主權,才能走向那嶄新耀眼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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