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去年底撰文呼籲中共「退出歷史舞台」後,中國知名社會學者、北大退休教授鄭也夫再次發文,劍指官員財產,呼籲中共7常委帶頭公佈。
鄭也夫說:「常委公示財產是自證清白和垂範官場的好方式……現在是社會與正直官員倒逼高層的時候了。」
美國之音報導,中國財產申報的立法動議已經提出30多年,許多倡議者因此被送進監牢,鄭也夫的呼籲能有多少作用?中共官員為何害怕公開財產?這個月初中國官媒說,要為全球反腐「貢獻中國智慧」,但是官員財產不公開,反腐如何進行?
中國人權活動人士、薩哈羅夫人權獎得主胡佳認為,7常委是中共官員財產公示制度中最大的絆腳石。他認為越往高層腐敗的可能性越大,所以作為7常委是絕對不會公開自己和自己家族所佔有的財產的。
這些財產包括有大量的海外金融資產。他們是官員財產公示中最大的阻礙。他們是絕不會同意這個國家的官場有這種類型的官員財產公示制度,因為這避不開他們自己要率先垂範的。
胡佳還認為中共在反腐方面的制度優勢在於,有利於黨管控一切。的確公務員和黨政官員都要向黨委、紀檢委來申報他們名下的房產、投資等等,但真正看不見的以金融形式存在的腐敗,那些人往往是掌握審查權的人。
他們是建立這個制度而且掌握處理制度的人。監察委只是他們手裏工具,而且這種工具已經淪落成一種政治鬥爭的手段。
獨立時評人、自媒體《小民之心》主持小民認為只有在有言論自由、新聞自由,人民有投票權的前提下,官員公佈財產才有實際意義。他說要官員帶頭公佈財產不可能。
一方面他認為官員不會希望受到監督,在一定程度上公佈財產等於授人以柄。另一方面,即使公佈了,民眾也不會相信。
公佈財產必須以新聞自由為前提。除了有言論自由、新聞自由,人民還必須要有投票權,可以罷免貪官污吏。否則即使知道有貪污腐敗,百姓也無能為力。
小民還認為中國官員個人事項報告制度的優勢在於有利於強化獨裁者對官員的控制,有利於強化統治集團內部的凝聚力。中共官員的個人申報制度會強化一些官員對中共組織的依賴,這樣統治者就掌握了下屬貪腐的證據,可以隨心所欲的去處理或操縱下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