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政治受難者團體代表9月27日帶著他們在威權時期遭剝奪性命的先人遺照,前往促轉會支持規劃人事清查制度(除垢法),這本是轉型正義應討論的課題,若促轉會畏於社會輿論,而不敢再進行,台灣社會將持續處在「有受害者,卻無加害者」的荒謬情境,永遠存在著理直氣壯的加害者。
世界各國南美、東歐、南非、德國、韓國等轉型正義都究責於加害者,即使南非所謂的和解,也是以嚴厲「究責」為底基的「除垢」精神,文化相近的韓國其用詞為「過去史的清算」。放眼世界唯有台灣只有受害者,卻沒有加害者。當公民對一個沒有公義的社會能容忍之,這是「集體罪惡」。
一則故事對比出侯友宜的冷酷
我在閱讀2008年出品的電影《為愛朗讀》, 21歲的漢娜在1943年曾應徵擔任祕密警察,負責挑選須送進毒氣室處死的猶太人。22年後被納粹戰犯法庭起訴,漢娜不識字沒有為自己強力辯白,她反問法官:「顧好猶太人不讓他們逃脫原本就是我的責任,如果是你,你要怎麼做呢?」最終她為曾執行迫害猶太人之命令坐監二十年,在獄中她學會識字閱讀,慢慢理解並反思,然出獄那天,漢娜沒有走出監獄而選擇自殺,留下一生積蓄的7000馬克,請男主角交給當年唯一倖存的猶太女孩。
侯友宜不曾為逮補鄭南榕而道歉,仍堅持自己坦蕩蕩,而國民黨27日面對政治受難者家屬的行徑更是猖狂。嚴格來說,張天欽的用詞是在促轉會內部開會的討論用語,不屬公開失言,賴清德道歉那是台灣人的厚道,也牽連了三位促轉會人員離職,國民黨還不滿意?加碼摧毀促轉會。為什麼一個沾滿鮮血的痞子黨能在台灣土地上橫著走?「要找東廠請找促轉會」試問促轉會殺過一個人?當全世界各國都以嚴厲究責面對轉型正義,台灣不「除垢」不清查,要如何跨過舊威權迎向未來?
台灣人心裡的痛,賴清德何須再三道歉?
張天欽「打侯說」被錄音,副研究員吳佩蓉:我就是洩漏消息的人。接續賴清德院長再三道歉。突然間,過去的記憶全湧上心頭,侯不該打嗎?侯認錯嗎?國民黨等人的嘴臉曾改變過嗎?轉型正義轉了嗎?網頁上有年輕人於該報導後留言:台灣應學南非和解,而非德國鬥爭式清算?轉型正義只是鬥爭嗎?殊不知南非和解的背後經過更嚴厲的究責。
吳敦義替侯友宜不平以「受命」反駁。1989年在我任教附近的學校,當我看見燒焦的樓梯,我這個外省第二代從此清楚意識到「我是台灣人」。上月羅益世回台與我碰面:「侯是邀功,是的就像當年他逮捕蔡和我,要驅逐我們,他不用帶400個警察和使用催淚瓦斯來對付我們,他濫用他的力量,使用暴力來實現他的目的。」
1989年8月27日,盧修一於自由時代雜誌社,為保護蔡正隆、羅益世兩人,被數百名霹靂小組及鎮暴警察包圍,盧修一還被侯友宜與警察,從車外向車內強灌催淚瓦斯、噴辣椒水。1995年羅益世從旅居的加拿大來台灣,在我主持的地下電台(解嚴後1990年代,為突破媒體壟斷,地下電台如雨後春筍)接受訪問談1989兩次黑名單闖關回台那段。匆匆二十餘年,台灣因為轉型正義始終未徹底執行,是非混淆,國家正常化也踱步不前。
沒有審判,加害者的謊言可以瞞天過海
蘇貞昌表示:「他看過多少人在犧牲、受委屈,自己也努力了一輩子,才看到台灣有促轉會要開始運作。」而促轉會當然應嚴肅地發掘真相、證據,何人做了何事,都應有歷史的公斷與審判。
曾在一個餐會上見過一位現居要位警官,因為處理反課綱抓了記者而被降調(現在也官復原職)全桌人都可以作證,當時他的敘述:「鄭南榕自焚前兩日,我帶隊攻堅自由時代雜誌社受傷,清楚知道鄭南榕決心自焚絕對是真話,回去一直力諫直屬上司侯友誼,勸其不要硬攻,會出人命的,侯就是不聽。」
具鄭南榕基金會提供的資料:從火場逃出來的十一人都受傷了,共分三批迅速從警員以二人押一人的方式帶進警車,連剛趕來上班還未上樓的阿珠(劉安庭)也莫名其妙被扯著頭髮、踹上兩腳地拉入警車,警察對她說:「為什麼不燒死在裏面?」「講什麼人權,打妳踢妳又怎樣?」警車一路警笛急響地「衝」向長安東路的中山分局警備隊,整個過程嚴密且熟練。長達八小時的疲勞訊問中,不斷恐嚇要求在假筆錄上簽名:「當時鄭南榕衝到門口,向門外投擲汽油彈叫你不要阻擋,企圖跟同事同歸於盡,所以你的臀部才著火,對不對?趕快承認!」,卻一直拖延不肯提供醫療用品。這難道就是侯友宜所謂的「不成功的救援」嗎?
侯還能選市長,是台灣社會沒有公義
「除垢法」是針對現在或未來可能擔任高階行政職位者進行身分清查,關鍵概念是在威權時期擔任過「被質疑的位置」的人,在轉型為民主政體後,一段時間內不可擔任「被保護的位置」職位。
轉型正義是嚴肅之事當然不應談到「選舉操作」,但那僅是內部非正式的會議之語彙,賴清德再三道歉,倒讓藍營變本加厲地加碼炒作。而侯道歉了嗎?今天侯還能選市長,這是台灣社會沒有公義啊!全面執政下真不需如此卑微,侯本來就是「轉型正義最惡劣的例子」這是台灣人心裡的痛。他若當選,台灣人對得起鄭南榕嗎?
多數的台灣人選擇在舊威權的咒語中信賴假歷史,卻不去看真實的歷史檔案,而民進黨政府也就著眼於選票,忽視國家正常化之底基。而最終台灣人的痛、台灣人的憤怒,蔡政府要概括承受!
「集體罪惡」是台灣社會之恥
《為愛朗讀》探討德國納粹迫害猶太人的歷史,聽命執行「殺人」任務者有罪,但接受納粹的殘暴行為或明知殺害猶太人不可為卻默許的一般德國大眾則是「集體罪惡」,德國用力反省了,而台灣人呢 ?二十一世紀的今日我們真能容許未除垢、未道歉的加害者當選市長?
對於過去不公義的一切,侯友宜等加害者總是理直氣壯,最可怕的是,這些加害者集團還是有為數不少的支持者,這「集體罪惡」才是台灣社會之恥。
賴清德因促轉會張天欽不當措辭再三道歉,台灣人集體之痛,心靈之鬱,轉型正義還沒開始轉,台灣人的人格再次受辱。為什麼台灣社會一直存在著理直氣壯的加害者?國民黨大言不慚將「東廠」掛在「促轉會」;將西廠送給中選會,事實上是太高估民進黨,民進黨真不夠格去拿下東、西廠名號,連正義還沒轉,就頻頻道歉。
如近期空汙公投明明是不法偽造文書竟硬是反賴民進黨政府說是政治事件?這是羞辱中選會及戶政人員的人格,試問中選會可以操控全國各鄉鎮的戶政人員? 太藐視民主、藐視國家、藐視人民。政府一再展現軟弱的所謂「誠意」,國民黨立委只有變本加厲。再吞忍這集體的罪惡,台灣實永無真正的民主。
「除垢法」立法,台灣才能邁向正常國家
今天為什麼一個沾滿血腥的政黨可以強勢囂張?除執政黨不能夠堅定於轉型正義之路外,台灣多數民眾因循苟且、對歷史的無知,亦是幫兇。世界各國的轉型正義都究責於加害者,德國尤其徹底,八月下旬,美國國土安全部逮捕今年九十五歲,於一九四九年歸化美國的波蘭裔前納粹集中營警衛Jakiw Palij,並將其遣送德國,距離他來美已經七十年仍然究責!
加害者集團還有為數不少的支持者這是集體的罪惡,也就是政治哲學家漢娜鄂蘭所謂「邪惡的平庸」。二十一世紀的今天還容忍這「集體之罪惡」?台灣要跨步邁向正常國家,必須究責於加害者,建立清楚的是非價值。轉型正義應讓清查加害者的「除垢法」立法,台灣才能成為一個真正的文明國家。
本文轉載於11月份民報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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