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伯特颱風造成台東嚴重農損,行政院長林全指示農委會儘快研擬出所得保險辦法,並從這次受災戶釋迦農民優先試辦。
令人好奇的是,過去農委會一直在研擬的農業保險係屬災害保險,也開始以高接梨作物試辦,每公頃保險費依保險類型而定。為鼓勵果農投保,政府補助保費1/3,有局部縣市加碼補助1/3,農友僅需繳納1/3到2/3的保費。
如今改朝換代,新政府端出來的是「所得保險」,明顯與先前的「災害保險」不同,讓農民一頭霧水。究竟何種保險對農民最有利也較為可行?新政府必須清楚說明,才不會讓外界有新舊政府相互較勁的不良觀感。
由於全球氣候變化,導致極端天氣發生頻率增加,使得農業生產面臨的天災風險加大,確有必要透過農業保險政策來減輕受災戶所受的衝擊。其實國內要求實施農業災害保險的呼聲由來已久,但因政府已經實施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加以農業基礎資料庫不完備(畢竟缺乏足夠正確資料,再先進的經濟模型也無濟於事),故遲遲未實施農業災害保險。只是天然災害救助金額有限,相較於農民重大災損只是杯水車薪,為了讓農民做好自主風險管理,以及讓業者的投資和農民生計更加有保障,實施農業災害保險實屬必要。
而台灣多屬小農規模,且台灣位處天然災害好發地區,保費相對較高。國外實施農保經驗顯示,在小農經濟條件下,實施農保相當困難;相反的資本型農業對農業保險則有較高的意願。目前國內試行的農業保險係屬自願性質,儘管政府給予部分保費補助,多數農民還是心存觀望。如何簡化理賠認定、縮短理賠程序與時程,提高理賠率,將影響農民投保的意願。
只是保險業者在商言商,如何透過政府在技術、專業人力培訓、部分經費補助等協助下,降低承保公司營運費用,並反映在保費及理賠率上,會是農保成敗的重要關鍵。不過國際經驗顯示,一旦實施補助後,補貼機制的退場在實際執行上有相當程度的困難,必須事前就設定明確的退場機制(包括時機或條件)以及穩定的財源規劃來支撐。
當前國際上普遍實施的是農業災害保險,也有相當多的經驗及成功案例可供台灣政府參考。至於農業所得保險的推動,是以美國為主(美國農業早已從勞力密集型的生產方式,轉變為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的產業);而高額的保險成本,已成為美國農業保險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目前美國農業保險分別從產量保險或收入保險兩方面進行多個保障水準的損失保險賠付;日本政府則在加入TPP後,為了幫助農戶應對農產品價格下跌風險,彌補農戶收入減少部分,計畫推動收入保險制度,使收入達到過去五年平均年收入的80~90%。而台灣農民因免申報農業收入及所得課稅在認定上有困難,爭議大,保費高且保險性質為何:互助保險?半政策性半商業性保險?商業性保險?以及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如何有效防範?新政府都必須提出詳細的評估數據與做法,與農民做充分溝通,而不是先射箭再畫靶徒增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