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今(23)日舉行座談會,針對轉型正義相關立法等議題進行討論,政治受難者表示,應將國家人權「博物館」改為「紀念館」,痛批228、白色恐怖至今沒有加害者,呼籲將紀念館遷至「蔣家廟」(中正紀念堂),並設置「加害者館」、「鹿窟案紀念館」,全面清除蔣介石銅像。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今天在景美人權園區舉行「國家人權博物館籌設願景暨受難者團體促進轉型正義落實」座談會,邀請台灣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五十年代白色恐怖案件平反促進會、台北市高齡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臺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等團體、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受難者及其家屬,針對修正國安法第九條第二項等轉型正義相關立法等進行討論。
「台灣地區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理事長劉辰旦表示,景美人權園區沒有設置「加害者館」,加害者一直被掩護,他曾到越南參觀過「戰爭罪惡館」,以平面、影像等各種方法,呈現加害者刑求的各種惡劣手段及刑具,建議國家人權博物館應規劃「加害者館」。
他氣憤的說,228、白色恐怖從來沒有加害者,真是荒謬!「講來講去只有要留下被害者的真相,結果加害者吃香喝辣」,痛批這世間有公道嗎?加害者在哪裡?
劉辰旦
台獨案、白色恐怖受難者許曹德痛斥,台灣有數萬名「政治犯」、228被殺了數萬人,這樣的歷史竟沒有加害者?而所謂「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 「博物館」是國民黨在「欣賞」政治犯嗎?應將「博物館」改為「紀念館」才名正言順。
政治受難者黃溫恭長子黃大一指出,籌建國家人權博物館有一個現成的、和人權有密切關係的地方,場地也非常大,不必擔心像景美人權園區這麼小,就是「蔣家廟」(中正紀念堂),將博物館設在此地,功過並陳,讓歷史做判斷。
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林樹枝說,今天談轉型正義,大家都在問加害者怎麼都沒出現?「不論是228或白色恐怖,大家都知道,加害者就是蔣介石」,但在大街小巷、各公家機關學校,都有蔣介石的圖騰,西德轉型正義的第一步,就是將納粹留下的圖騰全部清掉,希望台灣也能將加害者銅像全部清除,否則談轉型正義是很大的諷刺。
許曹德
五十年代白色恐怖案件平反促進會理事蔡焜霖強調,蔣介石當然是加害者,但不要忘了白色恐怖另一位加害者蔣經國,「他比較陰險,都沒有讓名字出現」,一些年輕人的綠島叛亂案,送回保安司令部重審時,軍法官判「再加三年感訓」,但後來轉到國防部、總統府,11位年輕人全部被殺死,「背後是誰下令的」?
他說,大家都知道蔣介石,卻忽略了蔣經國,「白色恐怖最大的加害者是蔣經國,這個事實一定要揭露」,蔣經國當總統時,發生了美麗島事件、慘絕人寰的林義雄滅門血案等,這些蔣經國都沒有責任嗎?他雖然沒有銅像,但可怕的是有「無形的銅像」,前總統李登輝一直說自己是蔣經國學校的學生,親民黨主席宋楚瑜還自稱是蔣經國的傳人,這樣如何進行轉型正義?要求公開兩蔣日記、信件等中國國民黨相關檔案,推倒所有無形的銅像。
蔡焜霖(左一)
白色恐怖受難者家屬、記錄片導演洪維健建議,為1953年代白色恐怖株連人數最多的「鹿窟事件」設立紀念館;228受難者家屬林黎彩說,因個資法限制,已影響到真相調查及學者研究,呼籲公開檔案。
因「台灣自救運動宣言」入獄的政治受難者、前立委謝聰敏,將其所收集的全球政治犯等資料約一、二萬冊,全部捐給人權博物館。
「台灣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榮譽理事長蔡寬裕提出三大訴求,包括:將《補償條例》改為《賠償條例》、發還被沒收財產(修正《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第4條、公開政治檔案,以求歷史真相。
謝聰敏(中)
【備註】
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
第4條(沒收財產之請求發還)
戒嚴時期人民因內亂、外患罪被沒收財產者,於受無罪判決確定後,得請求發還;如不能發還,應以適當金錢補償之。
蔡寬裕
洪維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