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核養綠」公投案過關,行政院尊重公投結果,經濟部4日正式公告刪除電業法2025年非核家園年限,行政院院會今(6)日同意通過,將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非核家園目標不變,但取消期程。
11月24日公投第16案「以核養綠」,即廢除電業法第95條「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條文,投票結果為通過,依公民投票法第30條規定,有關法律之複決案,原法律於公告之日算至第3日起,失其效力。
經濟部4日正式公告,電業法第95條第1項,自2日起失其效力;經濟部今天表示,依公民投票法第30條規定,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已自動失效,但後續仍有相關法律程序須配合辦理,今天在行政院會提報刪除電業法條文內容。
賴清德今天主持院會時表示,行政院尊重公投結果,經濟部已擬具這項修正草案,以完備法制,非核家園目標不變,但取消期程。
賴清德指出,該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經濟部向立法院朝野各黨團說明,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