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採購高層集體收回扣一案,今(21)日由台北地檢署依《證券交易法》背信罪起訴共6人,鴻海集團隨即發出聲明,除感謝檢察官鍥而不捨打擊犯罪,並要求供應商主動配合調查,同時也呼籲政府儘速訂定「企業賄賂防制法」。據了解,目前立委版「企業賄賂防制法」仍靜待排入委員會審查中。
鴻海公司2012年即接獲具體檢舉,指控資深高層幹部廖萬城、鄧志賢等人長期向供應商收回扣,郭台銘得知後震怒,隨即向中國公安報案,雖然2012年9月鄧被中國深圳派出所逮捕並收押,但最後卻不起訴。郭台銘不死心,再度向台灣司法單位求助調查,檢調單位受理後,經層層追索,終於查出資深副總廖萬城等6人,總計收回扣新台幣1.6億元,在調查期間,更有多人繳回不法所得,今日地檢署依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罪及刑法的普通背信等罪嫌起訴相關人等。
鴻海隨即發出聲明指出,鴻海集團秉持對投資大眾負責之精神,針對公司內不肖員工與廠商觸法,公司抱持勿枉勿縱的信念,主張依法嚴懲不法之徒,絕不寬貸!
同時感謝台北地檢署等檢調相關單位,不眠不休、鍥而不捨打擊犯罪,將企業內部之賄賂犯罪繩之以法,為台灣社會奠立公平正義的典範。
鴻海集團同時也次要求供應商應持續主動配合司法調查,涉案廠商若主動向檢調自首,鴻海承諾予以保密並視情節處置。而針對此次檢調查出涉案的不肖供應廠商,鴻海及旗下公司,將予以除名並依法依約追究其賠償責任。鴻海並歡迎各界勇於檢舉不法廠商,願與所有科技同業共同營造企業乾淨經營的空間,並籲請政府盡速訂定「企業賄賂防制法」。
鴻海重視的「企業賄賂防制法」去年即由國民黨立委謝國樑等人積極推動,擬將現行私人企業賄賂行為必須由企業舉證有損失才能以背信罪論處以及散見於特定金融法律中的狀況,整合在「企業賄賂防制法」中,並改為企業內部收賄無須舉證企業是否受害,且可處最高5年徒刑及300萬罰金。
謝國樑辦公室助理指出,原本希望本會期能進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中審查,雖然本會期已近尾聲,但因法案數量龐大,現仍在司委會排隊中,尚未進入委員會實質審查,只能期盼下會期能順利排入議程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