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回復白色恐怖受難者名譽 促轉會9日公告第二波除罪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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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白色恐怖受難者名譽 促轉會9日公告第二波除罪名單

 2018-12-02 16:07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將於9日舉行第二波白色恐怖有罪判決撤銷公告儀式,人數達1505人。圖/張家銘(資料照)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將於9日舉行第二波白色恐怖有罪判決撤銷公告儀式,人數達1505人。圖/張家銘(資料照)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將於9日舉行第二波白色恐怖有罪判決撤銷公告儀式,人數達1505人。判決撤銷名單包括獄中傳紙條而遭判死刑的外省青年崔乃彬,以及傳閱台獨刊物被判刑10年的台籍老兵許昭榮。

依據促轉條例規定,曾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與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的規定,而獲得賠償或補償的政治受難者,自促轉條例實施日起,其有罪判決即視為撤銷。

促轉會發言人葉虹靈表示,促轉會將在9日舉辦「平復司法不法之第二波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公告儀式暨2018年世界人權日紀念活動」,公告撤銷白色恐怖受害者的罪名,回復這些受難者的社會名譽。繼10月公告的第一波1270人名單之後,第二波則將公告1505人。

曾在1955年因「海軍台獨案」被判刑10年的許昭榮,也在第二波公告除罪名單之列。促轉會表示,許昭榮1949年隨國民政府一同返台,1955年被派往美國參與接收軍艦的工作,輾轉獲得一本日、英文對照的「台灣獨立運動第10年」的宣傳小冊。

許昭榮將小冊拿給幾位台籍士兵傳閱並夾帶回台,預計將書中內容翻譯為中文,但工作尚未完成,事跡就已經敗露,許昭榮等9人因而被捕。許昭榮後被判處10年徒刑,同案其他8人遭判5至7年不等。

葉虹靈指出,促轉條例也規定,促轉會可依職權進行調查,若調查認為應給予除罪,即使沒領過補償,也可撤銷刑事有罪判決,第2波中就有5人是首度依此規定獲得刑事除罪。她說明,過去沒有領過補償者,可能是沒有後代在台灣、相關單位聯繫不到當事人或親屬等原因,當年沒有獲得平反與補償。

她說,台南人羅財寶,曾被堂哥詢問是否要加入地下組織,羅因為身體不好拒絕,卻被起訴「知匪不報」,羅財寶抗辯表示,他因為生病無法去向官方報告,說詞卻不被法院採用,仍被判刑7年;羅財寶在判刑後不久,就因肺結核過世。

外省青年崔乃彬,當年在獄中傳紙條被控將進行叛亂,他在軍事法庭上喊冤,指自己遭到刑求,法庭上當場檢驗,發現崔身上的確有傷。原本軍法官認為崔乃彬不構成叛亂,僅判感訓,但時任總統蔣介石指示從嚴複審,崔乃彬最終遭判死刑。

葉虹靈表示,促轉會透過調查這5人的案子釐清案件過程,在研讀判決書和各種文件、證物的過程中,也勾勒出過去軍法審判的樣貌;促轉會將有出現在判決文書的人名、加害體制的參與者一一列出,如此就可以比對出當年是哪個層級、做哪個決定,並交叉比對判決書,讓加害體系的面貌更為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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