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兆豐金董座蔡友才得知兆豐銀遭美重罰57億元,不僅未積極處理,還閃辭又搶先出脫股票牟私利,甚至被疑藉兆豐資源張羅鑑機公司介入中信股權爭奪,被起訴求刑12年,上周五移審後獲台北地院裁准2.5億元重金交保,因籌不出保釋金而還押台北看守所,蔡委託律師向北院提出準抗告昨天才遭駁回,今天就乖乖拿出5千萬元,並由蘇姓、韓姓2名保證人提出2億元資產具保,台北看守所稍早已收到釋票,讓蔡友才重獲自由。
兆豐金控前董事長蔡友才、前主任秘書王起梆等人涉洗錢、背信案,台北地院本月3日受理北檢起訴後,裁定在押的蔡友才5000萬元交保、並由資力足夠的保證人出具2億元書面保證,蔡的心腹王起梆1000萬元交保,2人皆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每週1、3、5赴派出所報到。
本月4日,2人皆因覓保無著,暫還押看守所,蔡、王不服交保條件,前天委由律師提出準抗告,王起梆請求降為500萬元,蔡友才請求撤銷或變更原處分,但未提具體金額;台北地院昨天裁定駁回2人的聲請,全案確定,不得抗告。
合議庭調查,蔡友才去年度薪資為913萬元,承審法官准予2人交保,而未予續押,已屬侵害被告人權最小的處分,金額是依其犯罪所得、資力、身分地位、所造成的損害而定,沒有違反比例原則,蔡友才日後除了刑責,還要面臨被害銀行的鉅額求償,因此5000萬現金保證與2億元書面保證,並不算過高。因此認定2人的聲請理由不足,昨天裁定駁回。
不過,蔡友才今天中午就透過親友籌到5000萬元現金,並由蘇姓、韓姓2名友人提出2億元資產擔任保證人,稍早北院已經開出釋票,通知台北看守所釋放蔡友才,至於2名友人身分,法院則不願透露。
蔡友才雖重獲自由,但他的心腹王起梆目前還沒有提交1000萬元保釋金,仍被暫時收押在台北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