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藍委提台九線改善特別條例 蕭美琴憂大埔案花蓮重演
寄件人 E-mail
收件人 E-mail

藍委提台九線改善特別條例 蕭美琴憂大埔案花蓮重演

 2016-03-01 19:30
蕭美琴憂心土地徵收不當,就像苗栗大埔事件恐引發更大社會問題。(記者王志偉/攝)
蕭美琴憂心土地徵收不當,就像苗栗大埔事件恐引發更大社會問題。(記者王志偉/攝)

「土地徵收應當審慎評估,苗栗大埔徵收案可為借鏡…」民進黨花蓮區域立委蕭美琴憂心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徐榛蔚提出「台九線道路改善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中,有關授權花蓮縣政府可依法迅行變更或逕為變更所需用地案,蕭美琴說,土地徵收應當充分溝通,否則衍生社會問題將更複雜。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花蓮縣長傅崐萁前妻、藍委徐榛蔚上週提出「台九線道路改善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擬編列兩百億元的特別預算,改善台九線光復鄉至富里鄉路段,此段路長七十一點五公里,平均每公里花費近二點八億元。在野黨立委質疑,特別條例只是為了要錢,卻未見整體評估;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砲轟這是「錢坑法案!」

蕭美琴今天下午受訪表示,花蓮交通建設需要改善,尤其中南區長期交通匱乏,有更多委員提出不同交通建設,地方都樂見也可討論,蕭美琴說,三年前,她已爭取鳳林以南四十億拓寬經費,台九線花蓮縣區域尚未拓寬路段,根據公路總局評估約需一百億元,可能因土地徵收或物價波動,經費可以再行調整,但需不需要設立特別條例,應當審慎評估規劃。

至於有人提出爭取花東快速道路,蕭美琴表示,此案經交通部期中報告評估,需要一千億元以上,因此現階段她認為應當考量國家財政與建設等優先順序,包括北迴鐵路線改善,花東線鐵路雙軌化,車票改善、蘇花改工程等應當先執行。

至於徐榛蔚所提的特別條例草案除要政府舉債編列特別預算外,還提及改善台九線所需用地若涉及都市計劃變更,花蓮縣政府可依《都市計畫法》迅行變更或逕為變更,為此,蕭美琴表示,《都市計畫法》都有明確規範,若涉及土地徵收,必須與當地居民、部落進行充分溝通,「苗栗大埔拆屋案,當初說(縣府)要進行開發做園區等,後來衍生居民上吊等社會事件,引起更大社會爭議,政府不得不謹慎」。

立委徐榛蔚稍後也針對台九線道路拓寬特別建設條例疑慮提出說明,依據行政院102年1月9日院臺交字第1020120657號函核定辦理「山區路段防避災設施緊急改善」、「省道橋梁耐震補強緊急工程後續建設計畫」及「省道改善六年建設計畫」等,總經費約二百四十一點六億元。

她的提案,只把交通部規劃拓寬台九線編列的140億及102年全國省道管養6年計劃的241億的1/4即60億(花蓮的和平到富里共150公里約為台北到彰化)故確保預算匡列不被移用,所以140億拓寬+60億管養經費,才會提出合計兩百億元經費。

徐榛蔚也不滿,試問:錢坑的標準為何?蘇院長說立法院要遷移到台中,算不算錢坑?葉宜津委員提出未滿十八歲的兒少津貼,是不是錢坑?許多委員提出補助老屋健檢,是不是錢坑?蔡英文總統當選人提每年長照編四百億,算不算錢坑? 葉宜津提案的時候時代力量、公督盟、民進黨在哪裡?

相關新聞列表
生活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