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花蓮縣前縣長傅崐萁因立委任期內涉合機炒股案,被判8個月徒刑,中秋節隔天9月25日到花蓮監獄服刑。他另涉台鳳案遲遲未定讞,本月14日台北開庭審理,傅10月30日被借提至台北看守所內的台北分監,不過有媒體稱這可能是要「切斷傅崐萁樁腳前往接觸及探視」,花蓮監獄一度不願意受訪,媒體再次要求說明,花蓮監獄副典獄長朱介民才說,借提審訊完成後,傅仍須回花蓮監獄執行。
不過對於傅崑萁服刑至今「特見」幾次?是否可能外調外役監獄或申請移監至台北監獄服刑等,朱介民則說,傅入監後的生活狀況因保密條款不便透露,只說,除了入監前一週,花蓮監獄准許「特別事由」准予其妻徐榛蔚與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探視外,傅也只表示只見其妻徐榛蔚,因此並無其他政商界人士會面。
朱介民表示,傅入花監執行期間,每天作息正常,住在兩人一間的新收房,目前仍在考核階段,屆時回到花監後,獄內作業科將評估其是否適合作業,再予以分發工場。其餘不多談。
朱介民今證實,上月接獲台灣高等法院法警親自送達的函文,表示要將傅借提至台北看守所,花監依照借提程序,30日上午10點讓傅坐上囚車離開,而傅借提審訊完成後,仍須回花蓮監獄繼續服刑,但完成時間不能確定。
為何不使用兩地「視訊」?朱介民則說,這部分他不清楚,法院視案情需或庭訊程序必須當庭訊問等,則由被告北上應訊。
傅崐萁被移送到設於台北看守所內的台北分監,引發部分人士解讀為刻意切斷傅和樁腳接觸,稍早法務部也澄清,是高等法院主動發提票,以便就近審理,與法務部並無關聯。
法務部指出,傅崐萁尚有案件繫屬在高院,11月間要開庭,高院為了便於審理,日前發出提票,請法警到花蓮監獄提人,並把他寄禁於台北分監內,等到法官認無借提的必要,就會解還回花監,法務部只是配合高院的審理流程,並未主動介入,盼外界勿過多聯想。
傅崑萁被控於1997、1998年間,與時任台鳳公司負責人黃宗宏等人,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及華隆公司上市股票,傅被認定違法炒股、洗錢,被判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併科新台幣3500萬元罰金。高院二審時,傅被依證交法處4年徒刑,併科罰金2千萬元。高院更二審,徒刑減為3年。但最高法院認為更二審侵害傅的訴訟防禦權,傅涉及華隆案的部分也漏而未判,撤銷傅的部分,發回更審;此案已纏訟18年未結。
花蓮監獄副典獄長朱介民證實,上月接獲高等法院法警親自送達的函文,表示要將傅借提至台北看守所,花監依照借提程序,30日上午10點讓傅坐上囚車北上,而傅借提審訊完成後,仍須回花蓮監獄繼續服刑。圖/王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