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專文】是「肥貓滿地趴」還是「任人惟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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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是「肥貓滿地趴」還是「任人惟專業」?

 2016-11-12 16:13
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董事長吳明敏。圖為他2013年在《獵巫時代》新書發表會上致詞。圖/擷取自Youtube
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董事長吳明敏。圖為他2013年在《獵巫時代》新書發表會上致詞。圖/擷取自Youtube

在520之後,我被任命為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董事長,詎料,卻被扭曲為「政治酬庸、肥貓坐領乾薪」。我認為,清白與操守沒有模糊空間,以下分別說明各項指控:

農業科技研究院董事長是否「應該」由農委會主委兼任?

這個假議題實在沒有回答的價值,以工研院(和農科院位階相同,任務相似)為例說明,讀者就清楚了。工研院的董事長中,有經濟部長兼任,也有專任;專任董事長最有名的是張忠謀先生,他在工研院院長任內創辦了台積電。如果當年張忠謀先生返國時,國內輿論也是如此理盲反智,或許台灣的晶圓產業就此夭折。

至於我擔任農科院董事長,是酬庸?還是適才適所?應該從專業資格來檢驗,我相信個人在農業經濟領域多年耕耘,經得起檢驗。

農業科技研究院董事長薪水太高,法源是誰訂定的?

我的薪水17萬5,380元的核定,是依據《政府捐助之農業財團法人從業人員薪資處理原則》第3條規定「董事長薪資…,在不超過中央部會特任首長待遇範圍內,予以核定或備查…」該項法令通過的時間是2014年8月22日,是馬政府時代通過的。

事實上,執政團隊核定的董事長薪水,還低於馬政府時期院長薪水的18.8萬元;而目前核定的院長薪水,也比過去少了接近4萬元。如果從嚴核定薪水被稱作「肥貓」,那麼領取從寬核定薪水的人,應該被稱作什麼?

吳明敏年齡67歲受質疑,任命是否合法?

媒體一再引用「依法首次出任政府財團法人單位董事長年齡要在65歲以內」的錯誤論述,推斷我的任命是「非法政治酬庸」。但攻擊者忽略了《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董監事報院遴聘派作業規定》第4條第6款:「初任年齡年滿六十五歲,或任期屆滿前年滿七十歲,但有特殊考量,報請行政院核准者,不在此限。」這條規定也是2012年2月3日國民黨執政時所通過的。

我要呼籲,大家盡可從專業角度來審核我的資格,也可以在我未來推動院務過程中嚴格監督,但請不要用一些莫須有的論述來污衊我。當泥巴滿天飛舞時,先弄髒的,其實是前朝官員,因為法規都是馬政府制訂的。

專文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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