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議員呼籲正視臨時工廠登記核准標準問題避免生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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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呼籲正視臨時工廠登記核准標準問題避免生弊

 2015-05-08 11:00
台中市議員曾朝榮質詢市府申辦臨時工廠登記核准標準問題。(汪明毅攝)
台中市議員曾朝榮質詢市府申辦臨時工廠登記核准標準問題。(汪明毅攝)

台中市議員曾朝榮近日在市議會針對台中市政府處理違章工廠問題提出質詢指出:市府鼓勵違章工廠申請臨時工廠登記,卻未提出具體配套措施,且手續比高雄市及新北市更為嚴苛,致使民間代辦者乘機抬價。

曾朝榮說,以目前代辦申請臨時工廠登記費用竟有高達五十萬元之鉅,且需先付十萬元訂金,但並不保障能夠申請過關。現台中市違章工廠大約一萬七千多家,佔全台六萬多家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迄今約一千七百多家申請臨時工廠登記,只有一千二百九十三家通過第一階段,六百六十三家通過審查,因此目前還有高達百分之九十六的工廠是違章的,可能造成管理上的漏洞,如發生工安事件就不堪想像造成多大損失?

曾朝榮說,希望政府正視問題,既然要協助違章工廠辦理臨時登記,且將其輔導成合法工廠,則應提出配套措施,從旁輔導業者,不要讓代辦黃牛有機可乘大賺不義之財。「是否有涉及不法、擾民而阻礙產業發展呢?迄今經發局針對違章工廠只負責稽查開罰,這樣怎能解決問題呢?」

曾朝榮指出,工廠管理輔導法,在申請程序上,依據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第二目,新北市已放寬審查標準,即「97年3月14日廣告看板、書報雜誌廣告內具有製造、加工事實者」也得證明符合製造、加工之事實。

另外同條「購買技術所支付之權利金、授權金及技術支援、顧問、生產用機器、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證明,且其地址與廠址相符」,台中市政府經發局從嚴解釋,「必須購買技術所支付之權利金…生產用機器其地址與廠址相符」,但這些違章工廠大多設在農地或住家上,設在農地上的工廠哪來的地址,高雄則是放寬可使用地號(土地的編號)來認定,這樣嚴厲的審查是否與立法目的違背,似乎顯失均衡。

曾朝榮呼籲台中市政府要針對核准標準作調整,並提出配套措施,設置輔導窗口,不讓黃牛承辦者有違法勾結敗壞風氣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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