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18)日表示,國人違法擔任中國社區主任助理,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條例)規定開罰33人,各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30人提起訴願,經行政院訴願決定全數駁回,內政部呼籲,國人應拒絕中方統戰利誘,共同守護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
今年1月中國「人民日報」海外版報導,福建省廈門市當時有66名台灣人擔任社區主任助理,內政部依兩岸條例開罰,而在調查過程中,有部分涉案人員因自動辭去職務,因此並未開罰,其餘則因違法事證明確,依法各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內政部今天說明,目前共計33位國人因違法赴中擔任社區主任助理被裁罰,其中有30人向行政院提起訴願,經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社區居民委員會為中方各級人民政府所屬基層組織,與中方國有獨資的廈門海旅海安公司同屬於陸委會公告禁止任職的黨政軍機關(構),訴願人無論是受聘於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政府、或廈門海旅海安公司,均確實有擔任社區主任助理的事實,已明確違反兩岸條例規定,因而駁回全數訴願案;另外內政部也已依法對逾期未繳納罰鍰的6人,全數移送行政執行。
內政部強調,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國人赴中從事兩岸交流,應遵守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共同維護台灣整體利益及民主價值,呼籲極少數國人不應隨中方起舞,並將持續調查違法赴中擔任相關職務情形,對於受裁罰者因不服行政院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內政部尊重當事人提起行政救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