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消防員徐國堯曾在2012年號召台灣第一次消防大遊行,控訴長年人力短缺、超時工作以及設備老舊等問題,不料卻疑似遭高雄市消防局「秋後算帳」,在2014年6至7月間被記了42支申誡,同年9月遭解職。徐國堯事後提起行政訴訟,本(7)月27日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全案駁回。徐國堯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皆表示無法接受判決,將繼續上訴抗爭到底。
從高雄氣爆、桃園新屋大火,再到台南維冠大樓倒塌,在近年來的災害事件中,除了防災制度、建築法規等問題一再被檢討外,消防救難人員的勞動權益也不斷浮上檯面。然而,雖然消防人員不斷挺身爭取勞權,大環境的問題卻未見實質改善。
2012年8月31日,高雄市消防員徐國堯號召300人上街,舉行台灣第一場消防員大遊行,控訴消防員人力短缺、設備老舊等問題。這次遊行之後,2013年7月,一群基層消防員向政府遞交申請書,籌組「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消權會),然而申請一拖就是3個月,直到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出面協調後,消權會才正式成立。
在這之後,2014年6至7月,高雄市消防局以2010至2013年間的各種事由,連續記徐國堯大過、小過、申誡,累計共達42支申誡,甚至連「對媒體發言」、「向廉政署檢舉長官貪污」都成為懲處的理由,最後「功過相抵」換算共35支申誡,已達《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免職條件,徐國堯並於9月收到免職令遭解職。而在此之前,徐都未有任何申誡紀錄,被外界認為是消防局的秋後算帳。
而在同年9月1日,消權會再次號召消防弟兄走上凱道,為兩年來因公殉職的13位弟兄舉行「公祭」,並喊出「人力補齊、裝備改善、救災專責分工、不打壓」等4項訴求。徐國堯雖被免職,也持續在消權會推動消防員爭取勞動及工作權益。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書指出,徐國堯平時考核獎懲共計嘉獎7次、申誡6次、記過6次、記大過2次;後經申訴、再申訴等救濟程序後,變更為申誡6次、記過4次及記大過1次確定。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規定,平時考核獎懲相抵累積計算後,計有申誡2次、記過3次及記大過1次,再累積計算已達記大過2次以上,符合警察人員免職規定。消防局將徐免職及免職確定前先停職等處分並無違法。
判決理由指出,消防局也曾在2014年1月7日至同年6月26日間,因徐國堯有其他具體優良事蹟而核定嘉獎7次;另參與或聲援徐男發起消防隊員大遊行的其他現職消防人員,也沒有遭消防局無端懲處的情形,因此不採信徐男主張遭報復性懲處、免職的說法。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徐國堯多次被懲處的事由都不相同,顯示消防局認定他有多次違規行為而懲罰,依法並無不合,因此判徐國堯敗訴。
到場聆判的徐國堯表示,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結果,會再上訴;對法官不追究消防局無理的打壓性懲處,也表示非常失望。復職之路雖困難,但他仍會持續提出新事證上訴,並向高市府提出訴願爭取復職。
前來聲援的「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與徐國堯隨後在法院前拉起「司法默許追殺、基層抗爭到底」布條並高呼口號,召開記者會表示痛心與遺憾;並痛批法院無視消防局懲處瑕疵,官官相護默許消防局「追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