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今(17)日召開全代會,據說有黨代表連署提案以維持現狀為基礎,改訂新黨綱,取代台獨黨綱、〈台灣前途決議文〉、〈正常國家決議文〉等。其實,這樣的提案,有必要嗎?
也許,先讓我們回過頭去,看看威權統治時期,那時為了爭取言論自由、為了台灣主體性,有多少準備被關、豁出去的民主前輩站到第一線拚命!那可是國民黨曾經一再指稱「台獨和中共是同路人」的時代,是為了恫嚇台獨意識,可以用《懲治叛亂條例》,這種判到無期和死刑的重懲來壓制台獨聲音的時代。
1983年黨外勇敢地提出「自決」口號
先說1983年12月增額立委選舉,那時的黨外(民進黨的前身)曾勇敢地提出「自決」的口號。「黨外後援會」推舉25位候選人,並以「民主、自決、救台灣」作為這次選戰的共同競選口號。
在這次選舉中,以「1983年黨外人士競選後援會」為名提出的全國共同政見共有10條:第一條就是:「台灣的前途應由台灣全體住民共同決定。」當時的黨外「全體住民自決」的主張,遭到國民黨全力打壓。國民黨認為它有濃厚的「台獨意識」,並有「煽惑他人觸犯內亂或外患罪」之嫌,而禁止黨外候選人引用這條政見於海報與傳單上。違反此項命令者,將依法判處7年有期徒刑,使得「自決」的字眼成為1983年增額立委選舉最大的禁忌。
1983年,全台只有台北市的江鵬堅律師,競選總部前高掛「民主自決救台灣」,絲毫不理會國民黨的恐嚇。12月3日投票揭曉,黨外的選票受到影響;加上黃天福、康寧祥、江鵬堅、楊祖珺等四人同時參選,康寧祥受到「參選爆炸」的影響而意外落選。江鵬堅律師喊出「一屆立委,終身黨外」,表明在三年立委任期內,當權者若是還沒宣布解除戒嚴,他將不再競選連任。最後江鵬堅順利當選立委。
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
1986年9月28日,在台北圓山大飯店成立的民主進步黨,其黨綱第一條即明白寫道:「台灣的前途應由台灣全體住民共同決定。」
從自決到台獨運動,就不能不提到江蓋世。由於「自決」的口號,從黨外到民進黨,喊了5年仍在原地踏步的階段。1987年4月起,江蓋世決定身穿「甘地精神」的背心,宣揚愛與非暴力運動,全島宣揚台獨思想,推動「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納入民進黨的黨綱。
一句台灣應該獨立,蔡有全、許曹德判刑21年
1987年8月30日,一百多名曾遭國民黨迫害的政治犯,群聚在台北市國賓飯店,成立「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成立大會上,蔡有全當主持人,許曹德講了一句國民黨敏感的話,一句「台灣應該獨立」列入章程,換來兩人二度牢獄之災。
1988年1月16日,蔣經國總統過世的第三天,台灣高等法院宣判「蔡有全、許曹德台獨案」,以預備意圖竊據國土罪,重判蔡有全11年,許曹德10年。台獨案判刑確定之後,全台熱烈掀起聲援活動。
主張把台灣建立為一個新而獨立國家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義無反顧地投入這場聲援活動,舉凡上街遊行、祈禱會與法庭抗爭,都有長老教會牧師及信徒參與的身影。民進黨創黨主席江鵬堅參加聲援蔡許台獨案時說:「關於台灣問題,國、共都有自己的說法。但台灣的前途應由台灣人來決定,我們台灣人絕對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這是台灣人民第一次在全台的街頭,把「台灣獨立」口號喊得震天響。
1988年4月17日,民進黨第二屆全國黨代表大會假高雄市國賓大飯店召開,姚嘉文主席提案,將台獨主張納入黨綱,台灣國際主權獨立,不屬於以北京為首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中並通過中常委陳水扁修正「四個如果」決議文。
為了聲援蔡許台獨案,1988年4月17日在高雄市召開的民進黨第二屆全代會第一次臨時會,會議中針對「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的黨綱修正案進行表決。該修正案曾經過七場的黨內民調,雖然最後以六三與三七比勝出,在民進黨臨全會仍無法列入,最後以「四一七決議文」的四個如果取代:
一、如果國共片面和談。
二、如果國民黨出賣台灣的利益。
三、如果中共統一台灣。
四、如果國民黨不實施真正的民主憲政,則本黨主張台灣應該獨立。
這是民進黨以「四個如果」來代替台獨訴求。也算是對聲援「蔡許台獨案」的一個交代。
黃華與鄭南榕推動「新國家運動」
為了延續聲援「蔡許台獨案」,1988年底,鄭南榕、黃華與林永生等政治受難者,展開一場環島40天的「新國家運動」,運動訴求是對國家體制進行一個新的改造,深入民間宣揚「台灣主權獨立」的觀念。黃華因此被以台獨罪名判刑10年,第4度坐牢。
鄭南榕在《自由時代》雜誌第254期,刊登旅日學者、台獨聯盟許世楷博士的〈台灣共和國新憲法草案〉後,國民黨處心積慮要羅織他的罪名。1989年1月21日,鄭南榕收到台灣高檢署的「涉嫌叛亂」傳票,要他在1月27日出庭應訊。
面對叛亂重罪,鄭南榕決定行使抵抗權,在自由時代雜誌社築起防禦工事,在總編輯室放了二桶汽油和打火機。他宣布自囚,說:「大家放心,國民黨捉不到我的人,只捉得到我的屍體!」在自囚的第71天,1989年4月7日清晨,警方強力攻堅,他轉身走回總編輯室,打開汽油桶淋滿全身,點上打火機自焚殉道。
陳水扁在自立晚報刊登「台灣獨立萬萬歲」廣告
1989年12月2日舉行三項公職(縣市長、立法委員、省市議員)大選,這是台灣自解除戒嚴以來的第一次大選,「台灣獨立」成了許多民進黨候選人普遍的政治訴求。「新國家連線」發表共同宣言,主張「台灣主權獨立」,並提出共同政見「建立東方瑞士台灣國」。
「新國家聯線」的候選人中,蔡許案的辯護律師陳水扁,投票前三天在《自立晚報》刊登「台灣獨立萬萬歲」廣告。在台北縣參選的「新國家的建築師」盧修一博士、「請你陪我打一場母親戰爭」的鄭南榕遺孀葉菊蘭,都高票當選進入立法院,蔡有全的妻子周慧瑛也順利高票當選台灣省議員。新國家連線共提名32位候選人,結果當選21人。
1989年,投票前三天,陳水扁在自立晚報刊登「台灣獨立萬萬歲」廣告。
1990年10月7日,民進黨第四屆第二次全國黨代表大會通過〈一〇〇七決議文〉:「我國事實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及外蒙古。我國的未來憲政體制及內政、外交政策,應建立在事實領土範圍之上」,明白宣示台灣的「事實主權」與中國及蒙古無涉。
1991年民進黨全代會通過「台獨黨綱」
從「蔡許台獨案」到「新國家運動」,再到鄭南榕的自焚,經過獨派人士的多年努力,徹底打破台獨的禁忌。1991年10月13日,民進黨第五屆第一次全國黨代表大會通過〈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作為黨綱之一。其中提到:「依照台灣主權現實獨立建國、制定新憲,使法政體系符合台灣社會現實,並依據國際法之原則重返國際社會……基於國民主權原理,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選擇決定。」這就是一般所謂民進黨「台獨黨綱」的由來,其實它只是民進黨黨綱中的一項陳述。
如今,民進黨預計7月17日舉行全國黨代表大會,有幾十名全國黨代表聯署,將提案「維持現狀」交由黨代表大會討論,並修改所謂民進黨「台獨黨綱」、〈台灣前途決議文〉、〈正常國家決議文〉,聲稱藉此以「符合時代需求,凝聚台灣共識,強化本黨維護台海和平之穩健形象」。
莫忘民主來時路,今天我們能在台灣,自由闡述各種民主理念,舉著「台灣獨立」上街,表達自己的民主理念,都應感謝民主運動史上許多前輩犧牲流血,不怕關、不怕死,前仆後繼力爭得來的成果。如果民進黨只顧「維持現狀」,作為新的黨綱論述主軸,如何面對這些台獨前輩:不死的二隻火鳳凰鄭南榕與詹益樺,兩度為台獨主張坐牢的蔡有全與許曹德,以及推動「新國家運動」四度坐牢的黃華?民進黨諸公和蔡英文主席,應該要以智慧周延處理,畢竟你們都在寫歷史,也都要為歷史負責,人民都在密切注意。
1987年6月10日,江蓋世(中)率眾去士林官邸拜訪蔣經國總統,詹益樺(前右2)扛著音響喇叭一起遊行,抗議國民黨政府剝奪人民「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
鄭南榕(右2)在民主戰車上演講,鄭南榕是「蔡許台獨案」聲援會的推手,出錢出力。右1為洪奇昌。左2為許曹德之妻徐秀蘭。
邱義仁頭綁「台獨有罪嗎」,在高院前聲援「蔡許台獨案」。
1987年10月19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聲援「蔡許台獨案」遊行,鎮暴警察以盾牌、木棍伺候,阻擋遊行隊伍。
也是政治犯的林永生(前左2),身披「台獨無罪」的布條,投入蔡許台獨案聲援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