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台大論文造假,結案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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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論文造假,結案了嗎?

頂新黑心油事件中帶頭發起抵制的楊泮池,經此學術造假案後,未來還能有如此帶領知識界的公信力嗎

 2017-02-27 15:38
台大論文造假案調查結果出爐,校長楊泮池零責失,引發各界議論。圖/取材自台大官網,《民報》影像後製
台大論文造假案調查結果出爐,校長楊泮池零責失,引發各界議論。圖/取材自台大官網,《民報》影像後製

2月24日台大公布其教評會對論文造假案的審議結果。但對台大而言,這案子到這邊就可以了嗎?個人認為,事情才剛開始,理由如下:

一、調查層面

1. 目前台大的調查基礎是根據PubPeer上的指控。既然光就這些有限的指控就發現是個長達十年以上、牽涉多人的系統性造假,因此,在此次被明確列為懲處對象的諸位作者,都需以其目前被發現為造假的文章之出版年代,往前至少回溯三年(一篇論文產生前就可能有造假經驗),從那時迄今的所有期刊論文、個人之學位論文以及所指導之學生的學位論文,都應該要主動全面清查。

2. 在2月25日見諸媒體的19頁之「特別委員會報告」,之所以用英文書寫,乃因為校方的特別調查委員會成員有外國人,是以所有的調查記錄與證詞都要翻譯成英文。這時候誰翻譯、是否有全文翻譯、是否譯文與中文一致......... 到底特別委員會的成員看到之英文版記錄與證詞是什麼?是否真與生科院與醫學院兩院的調查小組之中文報告一致,便是這份特別委員會報告是否可信的魔鬼細節所在。

在此鄭重建議台大,必須進一步公開所有調查過程的原始記錄:因為要讓大眾看得到原始的中文訪談記錄、原始的事證記錄(包括與期刊的勘誤過程書信記錄)、原始的調查小組之中文會議記錄,是台大的調查能否昭公信最重要的關鍵

3. 請台大不要忘了,除了郭明良集團,在PubPeer上有具體證據指控的,尚有其他集團的文章,請務必清查到底。

二、法律層面

1. 在2月25日的「特別委員會報告」中,裡面僅簡單敘述特別委員會有考慮到利益迴避原則,但對於真正進行調查工作的兩院調查小組,是否有依據其調查法源「國立台灣大學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及學術成果舞弊案件處理要點」中,所規定的利益迴避條件挑選成員,例如醫學院張上淳院長與郭明良、楊泮池在近五年內有學術合作關係,但卻擔任調查小組主席一事,迄今並未就法律層面向大眾釋疑。

2. 這些在報告中已確認為造假的論文,於台大中所提到的後續處置中,並不包括主動向相關期刊提出撤稿的要求,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作為。台大應該立即主動與相關期刊聯絡,馬上撤除這些造假論文。

三、常識層面

在此引用一位具法律背景人士的意見(獲本人同意轉述),本人也完全同意他的觀點:

台大論文造假事件,楊泮池必須負責的三個理由

台大論文造假事件引起輿論大譁,眾人都在討論本身也是論文共同作者的台大校長,該負起什麼責任的問題。而楊校長從一開始就解釋,他這個共同作者只是提供了論文的研究材料與想法,同時也說他參與的部份沒有造假。甚至還說如果他參與的部份造假的話,他願意負責辭職。台灣大學2月24日深夜的聲明內容,也和這個說法如出一轍。

在這麼多討論與爭議中,其實大家都把問題的重點搞錯了。問題的重點從來就不是楊泮池教授有沒有造假,而是楊泮池院長、楊泮池校長知不知道郭明良的實驗室造假。

楊泮池校長必須為台大論文造假事件負責有下列三個理由:

1. 郭明良、張正琪、蘇振良等人的論文造假期間,從2006年開始到2016年底被人在Pubpeer上質疑,時間至少長達10年。而且2006年在Cancer Cell上發表且楊泮池同為作者的論文,前後勘誤了3次,甚至直到發表好幾年後還在勘誤。那時他已經是台大醫學院院長了。身為中研院士、台大醫學院院長的論文共同作者,楊校長難道不知道自己身為共同作者的這一篇論文勘誤了3次嗎?難道郭明良當時發生論文勘誤事件,膽敢不向共同作者的醫學院院長報告這件事嗎? 就算投稿之初完全不知情,但在知道這篇論文勘誤3次之後,當時的楊院長難道不會起疑,難道不會去了解到底為什麼要勘誤3次嗎?如果完全不起疑心,顯示他對學術倫理的敏感度實在太低。如果起了疑心而沒有任何調查的作為,是不是有虧職守呢?

2. 這次論文造假事件爆發的源頭是2016年在《自然生物細胞學》雜誌(Nature Cell Biology)所發表的論文。從2006到2016產生多篇造假論文的期間長達10年以上。任何人當然都可以合理地質疑,這個實驗室這10年間所產出的所有論文全是造假的。至少要求這個實驗室自己舉證來證明該實驗室的每篇論文沒有造假,是完全合理的質疑。在這10年期間與郭明良合作至少4篇論文以上的楊校長,在這些論文中無論他是擔任第二作者或其他順位作者,他對論文到底是否真有進行相關實驗,實驗數據與圖片到底是真是假,真的一無所悉嗎?如果他真的不知道也完全不懷疑,甚至對自己擔任第二作者又投稿到國際知名期刊的論文,不但沒去了解實驗原始數據也不在意內容真偽,這是珍惜自己學術產出的嚴謹態度嗎?當然更別提如果知道論文內容有假而不處理,是更嚴重的包庇與共犯了。

3. 更何況在這麼長的時間裏,郭明良的實驗室陸續製造了許多篇「造假」論文,並且以這些論文,在楊校長擔任醫學院院長與台大校長的十年間,協助了林、譚、張、嚴等人的副教授與教授升等。影響所及甚至連其中有些人的教授資格,由於升等論文本身就有問題,可能都不能被承認,影響所及更可能會引起是否要追回教授薪資等等的法律爭議。更別提被媒體所披露的支票是否真是借貸?抑或與論文存在對價關係?而可能牽扯到的更嚴肅法律問題。身為醫學院院長的楊泮池,在他的醫學院院長與校長任期中,發生這麼大的升等舞弊事件,他完全沒有責任也不必負起任何責任嗎?

如果這樣也不必負起責任,那新竹光復高中學生扮演納粹校長程曉銘辭職、八掌溪事件政府救災被罵行政院副院長游錫堃辭職、莫拉克風災行政院祕書長薛香川因為晚餐不在應變中心而辭職,豈不都是小題大作多此一舉嗎?

楊校長自己在頂新黑心油事件發生之後,因為對法院判決失望,率先發動台大無限期抵制頂新產品的活動。如果楊校長不為台大醫學院與台灣大學發生了如此重大的學術醜聞事件負責,未來的台灣大學還能這麼理直氣壯的代表與帶領全國知識界,再來發動類似的抵制與抗議行動嗎?

問題的核心,不是楊泮池教授自己參與的部份是否造假。而是在楊泮池院長與楊泮池校長對內管理與對外負責台大醫學院與台灣大學的期間,發生了這麼大的舞弊事件,無論這些事件是他完全一無所悉所代表的無能,或是更可怕的知道而不處理的共犯包庇,還是為了挽救台大已經蕩然無存的知識份子求真求實的風骨與百年聲譽,他真的還有資格擔任台大校長嗎?


本文作者蔡孟利(圖/蔡孟利提供)
國立宜蘭大學生物機電工程學系特聘教授
《科學月刊》暨《科技報導》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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