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英文新聞》(Taiwan News)4月13日發表一篇社論,名為「立即釋放李明哲,清除台灣海峽上空陰霾」(Clear the sky above the Taiwan Straits by freeing Lee now),內容指出,李明哲3月19日從澳門下飛機打算進入廣東珠海,他身上帶著一些病例診斷資料,希望在當地幫癌症末期的岳母找到適合醫療資源,當天他隨即失去行蹤。
真相不明,至今還不清楚李明哲遭到羈押處所;也完全毫無跡象顯示,他是否涉入中國內部人權活動。至於,他曾是民進黨社運部的黨工,他也關注中國異議人士處境,這倒是確定事實。
事發至今,外界無從得知李明哲的任何狀況;顯然中共並不把他當做1位「重大角色」(譯註:如果北京視之為想要嚴懲的大咖,早就大張旗鼓,逐一宣布其罪狀了;哪會到如今都26 天了,還講不出個確實犯行。)顯然,李明哲只被中共政權當成次要的批評人士;中國境內長期欠缺言論自由、媒體自由受限,而且並非依法治國,皆是事實也是北京咎由自取。
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4月10日打算自行搭機前往中國,聲援她的先生,並將提供相關醫療藥品,以及道德層面支持,並試圖尋找李明哲遭拘留地點,以及他遭指控的確切罪名。然而,當他抵達台灣機場之際,卻被長榮航空人員告知她的台胞證已被註銷,不能上飛機;事實顯示,這根本是來自中國的蓄意破壞、阻撓動作。
目前關於李明哲遭到羈押,有諸多不同版本解讀,謠傳中的訊息包括有:中共內部派系鬥爭,國安單位與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關於如何處理台灣問題嚴重分歧,以及強硬派想透過抓捕李明哲,突顯其路線上優於非強硬派。
社論內容指出,中共讓李明哲「被失蹤」,不論其理由如何?結果只會導致中台之間的互信更加蕩然無存。假如像李明哲這類,只站在遠處關心中國人權,就遭逮捕,那麼每年數百萬來往於中台兩地的台灣人,將沒有1個人能夠保證自己安全無虞。
李明哲的處境,以及李凈瑜遭中國蓄意打擊,讓台灣人大感疑惑,兩岸之間簽署的中台協議,其價值何在?雙方不是早就簽訂「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如今卻形同具文。
打從去年肯亞電訊詐騙案以降,北京就不再尊重台灣(司法管轄)主權,並強迫中國的邦交國,將台灣嫌犯押抵北京受審。當時的非洲案例,得到有限台灣民眾同情;僅管按照上述兩岸互助協議,那些台灣嫌犯,應該送回台灣審理;然而中國主張,中國百姓是肯亞詐騙集團的受害者,中國必須親手處理。相較來看,李明哲案件與肯亞詐騙案,不可同日而語;李明哲不是個刑事犯,而是個主張基本人權使徒;很少人會認為,李明哲跑到中國,是要幫中國異議人士或政治犯,發起抗議運動。
台灣政府如何出手救援李明哲,事關重大。目前台灣社會的人道呼籲與尋求救援,僅止於「微溫」(lukewarm)動作,例如動員國際媒體、國際人權組織,以及透過與台灣友善的國際政治友人發聲。據悉,台灣外交部曾與美國在台協會(AIT)商討李明哲案件;至於AIT能夠發揮多大作用?能否幫台灣出面交涉?外界無從得知。一般印象認為,美國川普政權重經貿,輕人權,因此AIT能夠(或願意)使上多大力氣,恐怕要等待一段期間,才會明朗。
社論內容於結語處強調,中國將台灣關心人權議題的普通公民,視為危及北京國家安全的觀念作為,形同放火焚毀中台「雙邊橋樑」。台灣輿論無法接受李明哲會危害任何人,更不用說將危及習近平所領導的中國政權;請中國立即無罪釋放李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