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我曾經投稿,覺得醫師應該協助病人做正確的決定,而不是過分尊重病人自主權,讓病人自生自滅。當然病人也應該尊重醫師,聽取醫師的建議接受治療。問題是有多少病人能夠判斷醫師的建議值不值得或應不應該採納?或者我們應該問,醫師提出的建議,就一定正確嗎?
我這位肺部有小細胞癌的朋友,他的肺癌終於還是復發了。某次回診在肺部又發現異常,所以他開始接受化學治療,但是反應劇烈讓他很難受。之後接著做了一次標靶治療,但是過敏嚴重,他就跟醫生說,不想繼續接受治療了,醫師也同意了,所以沒有做完療程。我以為醫師應該盡告知的義務,要充分解釋治療的必要性,況且對癌症的治療不該這麼輕率,做一次就不繼續難道沒關係嗎?
之後接連幾次回診都遇到醫師休假,他又非常的死忠,不想更換主治醫師,所以某次昏倒,才直接由救護車載進了醫院。經檢查後發現,原來癌細胞已擴散到腦部。
病人也許是諱疾忌醫,其實在家有多次手腳無力等偏癱的狀況,都覺得多休息就會好,竟然沒有就醫。所以嚴重到昏倒,太太才慌張的叫救護車把病人送進急診。住院隔天,就因陷入昏迷轉到加護病房。第一晚來了一位住院醫師,建議家屬可以使用自費標靶藥物,一顆破萬,一個月大概要幾十萬。
一般醫師應該都知道,因腦部有癌細胞轉移陷入昏迷的病人已經病得很嚴重了,住院醫師第一天給家屬的建議竟然是高價的標靶治療。由於病人家屬完全不懂,也不知道該不該接受治療,所以沒有立即回應。病人一直意識不清,後來新換的主治醫師才說,病人這麼虛弱也不適合接受化療或標靶治療,家屬可以考慮氣切使病人免受插管之苦。病人在加護病房大約住了一個月,接著轉入普通病房,家屬們都很開心。他的兒女一直以為手術成功就表示病好了,完全沒有想到父親竟然會忽然昏倒、不能說話,還住進加護病房。轉到普通病房後就開始接受放射治療,希望縮小位於腦部的腫瘤,讓他至少能恢復部分能力。結果在放療結束後,他就去世了。
整個過程有太多另人不解的地方。不稱職的醫師加上不配合的病人,造成了這樣不幸的結果。
我不知道門診的醫師是如何跟病人與家屬解釋,讓他們在手術後覺得沒有必要化療,復發後的治療也是很草率。我不知道轉移到腦需要多久的時間,不過我聽說,肺癌很容易轉移到骨頭跟腦,甚至很多醫院會在病人肺癌復發的時候,就先在頭部進行低劑量的放射治療。
再來就是最後住院的情況。以前用盡不擇手段,就是要留住病人最後一口氣的觀念不是已經過時了嗎?不積極治療並不等於放棄呀!隨著人類平均壽命的增加,也讓大家更多思考怎樣才叫「善終」。我想大部分的人,比起死亡,應該更害怕在死前受盡折磨、不得好死。
我以為安寧的觀念已經開始在台灣流行了,醫療有它的極限,醫師也不是神,不會總是有奇蹟出現,所以應該務實一點,當病人已經病得很重的時候,醫師應該與病人家屬討論,如何陪伴病人走過人生最後旅程,而不是要不要試試一天一萬多的自費標靶藥物吧?甚至家屬詢問如果做這種昂貴的治療,能延長多久的壽命,醫師也只是很籠統的回答:「每個人的狀況都不一樣,不一定。」所以家屬一直抱持希望,覺得情況可能會好轉。轉到普通病房後馬上開始放療,因為最理想的狀況是,放療使腦瘤縮小,然後病人就可以自己走回家了;只是沒想到放療一結束,病人就令人措手不及的過世。家屬在完全沒有準備的情況下,被迫接受事實。
如果我是狀況不好的末期病人,應該會希望醫生盡量讓我舒服,也會希望在最後這段時間好好跟家人相處、道別,讓雙方都不留下遺憾。活著的時候好好相處,死了也不用太過傷心。所以醫師除了要盡量讓病人感到舒服,也應該讓病人與家屬有心理準備,同時輔導家屬如何面對未來的生活。可是這位病人在最後的時間裡,因為插管根本不能說話,腦瘤壓迫所以寫字變成一團無人能懂的糾結線條,沒有人知道他最後在想什麼。
要是能在病人神智清楚的時候,就知道他的偏好和意願,最後這段時間的情況應該會完全不一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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