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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論壇】超額查封背後的黑錢才恐怖!

 2020-12-03 11:05
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示意圖/GOOGLE地圖
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示意圖/GOOGLE地圖

人民要當國家的主人,可能是口號吧!很多民眾收到房子要被查封了才知道是欠稅!通常為人詬病的是送達傳票當事人沒收到就「用大炮打小鳥」,違反了「比例原則」。其實政府可以採取更貼近人民的方式如下3點:

(1)適當性:「手段」要合「目的」,所採取的手段必須要能達到目的。

(2)必要性:又稱為「最小侵害原則」,在有數種執行工具可選擇時,要選擇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小的方式。

(3)衡量性:又稱「狹義比例原則」,行政行為要合乎比例。(不要用大砲轟小鳥、勿殺雞取卵)。

隱藏在冰山底下的利益

別以為執行署只為了區區的1.8萬、3.8萬、4.8萬等罰款的執行獎金?其實潛藏在冰山一角底下,看不到背後的黑錢才是一些貪婪的官員與財團和中間人(律師、房仲業)他們想要的。

筆者舉三例:

一、基隆市民陳青旭因欠繳交通罰款1.8萬元案:竟導致市價約250萬元的3樓透天厝遭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查封,並以135多萬元法拍賤賣;後因行政執行署執行程式破綻百出,而被前臺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踢爆過程證據做假,最終獲得撤銷拍賣。此案更被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與考試院國家文官學院於合作促進公務員人權教育發表會中提出為案例。

據聞陳青旭家位於基隆港附近又是位於中山一路,座落位置是財團或建商想要的地點,豈是區區1.8萬獎金冰山一角所能相比的?

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的陳志龍表示,絕大多數的人民都是守法、守規矩的人民,但公權力中有一小群人為了錢跟私利,造假、霸淩、貪瀆,濫用公權力,如陳青旭案的問題就是查封過程造假未公開,而造假的理由是為了貪圖該地的開發利益。

二、台中市一名賴先生向媒體投訴,今年10月中要以名下市值兩千多萬的透天厝,跟銀行辦理房貸,突然發現「資產被凍結了」,房子面臨被查封命運,一問之下發現,原來是今年4月底應該要繳交的牌照稅累計3.8萬元未繳,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他痛批「查封的手法太粗暴」。這部排氣量3千c.c的進口車,是賴先生眾多收藏之一,但也因為牌照稅忘了繳交,造成他名下的房子,差點被查封,賴先生表示,「牌照稅沒有去繳這個動作,就接到這樣的通知,他還有其它動產可拍賣,不至於動到他的房子,超額查封是違法與迫害。」只要在房仲業打滾的,都心知肚明只要有內線消息,就可以撿到的好處?所以豈只是區區3.8萬的獎金?其背後可能還有更大的利多正等著呢?

三、2017年台中執行署,周榮發非常離譜強制了一位32歲的年輕女子,只因為欠稅4.8萬地價稅、房屋稅被查封拍賣逼上死角,死亡多年了還繼續被追討,有房子、有汽車還有其他財產居然被查封強制房產,人死變成白骨還被拍賣,應當專案繼續查清楚。如果政府官員只為圖利(為獎金或隱藏在背後更大的利益?)那我們國家公權力的墮落是空前的,這時代掛羊頭賣狗肉久矣,它一方面掛著「執行有愛,公義無礙!」;一方面窮凶極惡、肆無忌憚蹂躪著黎民百姓。我們痛心地看到:「原本神聖的國家機器,不但已是銹跡斑斑,而且紛而異變成了面目猙獰的絞肉機。」如果陳定南(陳青天)還在,會不會為他當初成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訂立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所屬行政執行處執行績效獎勵金發給要點》傷心而落淚呢?

人民要徹底覺醒才能真正做國家的主人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Osnabrück University)駐台教授暨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連福隆,在10月24日為聯合國日(United Nations Day)強調:「人民要當國家的主人(people is everything)!」太極門無欠稅的情況下卻在8月21日行政執行署違法拍賣太極門土地的現場,大家都見證政府成為大強盜,竟然沒有二次減價就急著沒收!他呼籲人民要徹底覺醒,因為政府什麼都不是(government  is nothing),人民要當國家的主人(people is everything)!但是在台灣很諷刺,國家的主人財產卻被沒收,人民要徹底覺醒不能被踩在腳下,人民欠費欠稅1.8萬、3.8萬、4.8萬,房子就被強制執行拍賣……恐怕還有更多的冤案?

台灣稅災淹腳目何其恐怖!

行政執行署新增強制執行案件統計,從90年的190萬件到109年10月已達1,341萬件,其增加之速度年年成長,把寶島的美譽「台灣錢淹腳目」沉淪到「台灣稅災淹腳目」何其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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