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節剛過,省思台灣人民對司法為什麼沒有信心?人民對台灣司法的印象是「刑不上財團」,頂新餿水油事件、日月光污染河川土地,遭全民撻伐,但司法竟然以「輕罪」處置,人民不服氣。
台大法律學院陳志龍教授認為,台灣雖然解嚴,但舊司法系統仍存「階級思維」,且嚴重遺傳為「官僚主義」,甚或有的因而有裁量恣意,影響到是非判斷,並因不正常的裁判,戕害人民的權利。
專家學者提出「司法公司化」的問題,司法效忠於上司而不是人民;上司是有權有勢的老闆,司法為老闆服務,真相永不見天日。因此在民間看到的是,不懂法的人民,權力被踐踏,有權有勢的財團、高官違法沒事,民間充滿怨氣,司法變成怪獸!
司法在稅務問題上沒有照顧人民,台灣有許多民眾收到烏龍稅單、烏龍罰單,當求助無門之際,經專業律師及法律學者找出救濟之道,可以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違法稅單;但是經過種種行政救濟管道,才發現117條幾乎根本沒有用在人民身上過。
2015年政府稅收超徵1,700億,經濟成長創新低,稅收超徵創新高,「政府窮吃,人民吃窮」,產業出走、青年22K魔咒揮不去,生育率奇低,不敢婚、不敢生,一出生就揹國債24萬,如果再加上潛藏負債、長期債務等,就要背負107萬。這樣的台灣,你我都不喜歡!
專家學者發起全民拯救司法,司法公開透明讓全民監督,執法者必須放下身段,以人民為核心,以服務人民為目標。有良心的法官願意直接撤銷違法稅單,減少人民痛苦指數。執行公權力者,本著良心、真正以民為主,台灣人民才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