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沒有加薪只有砍假」法律人籲政府檢討一例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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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加薪只有砍假」法律人籲政府檢討一例一休

 2016-11-10 14:29
劉冠廷、邱顯智、曾威凱等律師今(10)日到行政院前指出勞動部推的「一例一休」說要增加勞工的休息日加班費,根本就是說謊,整個法案「只有砍假,沒有加薪」圖/李秉芳
劉冠廷、邱顯智、曾威凱等律師今(10)日到行政院前指出勞動部推的「一例一休」說要增加勞工的休息日加班費,根本就是說謊,整個法案「只有砍假,沒有加薪」圖/李秉芳

攸關勞工休假權利的勞基法修法草案將退回衛生環境委員會重審,今( 10)日一群長期關注勞工、人權、弱勢權益的律師,包括洪仲丘案的邱顯智、丟鞋案的曾威凱跟幾位法律教授到行政院前拿出證據打臉政府,表示「休息日」的加班費根本跟以前一樣沒有加薪,連帶通過的「砍七天假」反而讓能領的更少,根本是「沒有加薪只有砍假」,要求政府檢討一例一休政策。

這群「進擊的法律人」等法界人士,包括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律師曾威凱、邱顯智、陳又新、劉冠廷、陳柏舟、丁穩勝…等,劉冠廷律師說,他們已經看不下去政府為了強過法案,搬弄是非扭曲法律,要用法律的觀點來破解政府的謊言。

劉冠廷指出,政府不斷宣稱,「一例一休」修法會增加勞工休息日能領取的加班費;但其實,休息日的加班費,根本是一毛沒加,和過去一模一樣。

劉冠廷說明,行政院的「推動週休二日修法懶人包」與勞動部所設置的「休息日加班費試算系統」,錯誤計算現行勞工於休息日出勤工作,只能領取平日每小時薪資0.33~0.67倍的加班費,等到修改後就可以領1.33~1.67倍,事實上依照勞基法地24條規定,原本就應該給1.33~1.67倍,現在政府為了掩蓋砍假的事實曲解法律。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也指出,行政院的解釋不但明顯違反了現行的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也違背了勞動部自身於民國90年所作成休息日工作薪資的函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年六月七日台九十勞動二字第○○一九二四八號函解釋),現在只不過是把1.33~1.67倍的加班費「從函釋變成法條」,這樣子的修法「到底進步在哪?」

胡博硯說,兩年前,現場幾乎所有同一班人馬就曾經為了華隆關廠工人案到這裡抗議過勞動部,現在政黨輪替了,沒想到勞動部還是一樣,不願意用正確資訊來跟民眾溝通,顛倒是非,實在看不下去。

洪仲丘、鄭性澤案的邱顯智律師也說,勞動部要不要自己去殯儀館看看每年有多少勞工過勞死,週休二日早在2002年就是陳水扁的政見了,現在過了14年還沒落實,還硬凹勞工需要加班來賺取加班費,甚至用「全國休假一致」當理由要砍掉七天國定假日,邱顯智痛批,那為何不讓全國勞工跟軍公教人員特休假同步?請勞動部不要再顛倒是非曲解法令。

而同為人權律師,曾為丟鞋媽媽打官司的曾威凱律師也出席聲援,他說,政府官員要不要離開冷氣房,離開黑頭車去看看廠房中的勞工過的是什麼生活?星期六要早起上班,只給加班費0.33倍本來就是違法的,現在講得好像修法多了多少好處,曾威凱說,蔡英文要不要回去看一下自己2012年的落選感言,想想自己現在到底在做什麼?

法律人們向政府嚴正呼籲,若真有心照顧勞工權益,應當將此勞基法修法全面暫緩、全盤檢討,而非不顧社會反彈、繼續硬闖,只為資方利益考量,否則律師們也不可能坐視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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