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砍掉七天國定假日」的《勞基法》修法爭議持續延燒,明天將排入衛生環境委員會臨時會審議,勞動部今(20)日表示,若通過「一週兩例」,今年中秋節恐無法放連假,此一說法引發網友怒噓「砍假比照公務員,這個時候又不比照公務員了」、「恐嚇人民啊」、「秀下限的速度比照馬政府」、「台灣的勞動條件都快要被對岸超過了,政府還這樣搞,真是令人失望」。
勞動部次長郭國文表示,周休二日修法通過「一例一休」,勞工能將休息日挪移到其他工作日,彈性放假四天;若通過「兩例」,因為周六變成「例假」,依法不能出勤,勞工不能補上班,勞工連假就「連」不起來了,四天連假變成勞工看得到、吃不到。
郭國文指出,公務員的「例假」與勞工的「例假」規定不同,公務員例假,並無能否出勤規定,因此可以「一日換一日」,勞基法的「例假」明確規定只有天災、事變及突發狀況才能出勤,不能以「挪移」為由,讓勞工例假日上班。
工鬥2016團體指出,實際上只要將七天國定假日還給勞工,即便例假不可挪動,仍舊可以透過挪動七天假的方式安排連休。比如說,如果雙十節在星期四,星期五可以透過將928的國定假日挪到雙十節隔日,達到連休效果,換句話說,兩例假一方面可以確保勞工不可挪動之休息時間,保有七天假又可讓這些假日可以挪動給連假需求。
有網友指出,勞動部的報告指出,現今勞工例假經常性出勤的比例是1.2%,非必要但有曾經出勤的情況是7.1%,以服務、醫療、餐飲業為大宗,也就是有人例假是在工作的,這些說不行的不去查不去抓?卻去唬爛、恐嚇勞工例假不能出勤挪移?這跟一群鄉民在起鬨週休二例百貨公司跟電影院週末就不能營業有什麼兩樣?
也有網友替勞動部解套,「只要勞基法不修,今年9/28是國定假日,依法勞工應放假,今年的中秋是在9/15,其中9/16為彈性放假,『資』動部說,這一天的彈休要用9/10那天來補班,此法一修,等於是拿本來就有的七天假去換一個需要補班才能得到的連假,勞動部要是有心,應該設法拿9/28這天去換9/16的彈性放假,這樣勞工就能有一個不需要補班的連假。」
工鬥團體說,如果勞動部真的這麼體恤勞工休假權利,不就應該是還假七天、周休二例嗎?為何要混淆「一例一休」跟「七天國定假日」,這明明就是兩回事。工鬥成員盧其宏表示,勞動部這種恐嚇勞工「有了二例沒有連假」的說法,是一種要脅、欺騙勞工,擁護資方的惡質行為。
工鬥團體表示八位絕食代表與兩位工鬥成員,已透過時代力量與國民黨立法委員,要求明天進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內,表達勞工意見,堅決反對立院在全無社會共識、黑箱作業、犧牲勞工權益的狀況下,強行通過「砍勞工七天假」的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