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主義(Colonialism)主要是指西方國家在16-20世紀450年之間,對於其他民族的征服,以及隨之而來繁複又有系統的宰制,用來遂行經濟剝削、政治支配、文化摧毀、以及心理內化,這些作為彼此相互強化、甚至於交織為牢不可破的結構。歐洲國家的對外擴張分別是在16世紀征服墨西哥、在17-18世紀佔領北美洲、及在18-19世紀殖民澳洲及非洲,日本則算是殖民主義的後來者。大體而言,殖民者在軍事征服、以及領土併吞之後,接著就開始引入移民、著手開發;在土地荒廢的假設下,殖民者毫不客氣地展開土地清丈及挪用,遭遇反抗則毫不留情地使用武力綏靖、甚至屠殺。更重要的是,殖民者為了合理化殖民體系,特別重視文化、以及心理層面的移植,以確保萬一真的出現抵抗,也不會失控逾越自己所設的限制。
既然殖民者已經造成不公不義,當然要負起殖民統治的歷史責任,因此必須著手修復式正義來撫慰歷史創傷。只不過,相較於一般處罰性正義面對的是單一或特定的事件,殖民主義目的就是要維繫殖民地的永續經營,其所產生的不公不義(Colonial Injustice)通常無法收斂為孤立的壞事(Episodic Wrong),也不能簡化為單純的經濟搾取或是政治控制,而是背後有綿密且包山包海的結構性不公不義。其實,不要說輸血般的剝削必須進行分配式正義,連心理上持續的不對等關係也應該加以修補。換句話說,心靈上的去殖民化是必要的,特別是知識份子。
然而,要是根據「道德現世主義」(Ethical Presentism)的主張,正義所關心的是當下活著的人,那麼,歐洲國家的殖民者後裔有必要為先人所犯的錯負責,補償目前的亞洲、非洲、以及拉丁美洲國家嗎?挪威政治理論學者喬恩・埃爾斯特(Jon Elster)明白指出:「對於往生者所造成的不公不義並不約束當下的分配,除非在目前仍然留下道德上相關的痕跡 。」換句話說,歷史之於轉型正義的重要性在正義,要是過去所做的壞事找不到負面的遺緒,也無所謂修復與否,那麼,這只是單純的歷史書寫,與道德探究無關。澳洲政治哲學家潔娜・湯普森(Janna Thompson)在她於2002年岀版的《為過去負責:修復與歷史正義》(Taking Responsibility for the Past: Reparation and Historical Justice)說:「一個民族如果要別人尊敬,必須承擔歷史責任,意思是說,她的成員必須誓言為過去的錯著手彌補,包括前人所做的壞事 」。
有關於一般性的、跨世代的歷史責任,反方的立場是試圖切割,而正方則主張認同的連續及利益的繼承。不過,就殖民統治而言,有一種比較特殊的說法是殖民主義在過去是被允許的,也就是當時的國際社會並未禁止,為什麼要彌補?此外,殖民者原先殖民的出發點是好的,包括帶來現代化以及進行教化,難道這樣有什麼錯?相關的虛擬事實(Counterfactual)說法則是,要不是西方國家前來殖民,這些地方說不定還會繼續停留在比現在更落後的狀況?瑞典倫理學者戈蘭・科司特(Göran Collste)毫不客氣地指出,殖民者是否出於好意並不重要,關鍵在於是否給殖民地造成傷害。至於虛擬事實的假設無關宏旨,畢竟,歷史不可能倒流。總之,由殖民統治及殖民不義的承認,歷史責任的承擔,到轉型正義的進行,才有可能談政治和解(見圖):
前殖民地的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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