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專文】台北市陳茂通邸文資審議的嚴重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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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台北市陳茂通邸文資審議的嚴重瑕疵

 2017-10-27 10:11
面臨都更危機的陳茂通邸。圖/取自凌宗魁臉書
面臨都更危機的陳茂通邸。圖/取自凌宗魁臉書

本月18日的台北市文資審議會議,首都的文化局向國人示範了如何將文化把弄成一嘴髒話。

其中,爭議最大者為審議第一案——「陳茂通邸」,也就是紅葉園的文資價值討論過程。會議上,包括李乾朗委員等市府所聘專家學者表示,陳茂通邸擁有被登錄為「歷史建築」的價值,希望在都更已然成立的情況下,市府各局處通力協調所有權人變更部分設計,或是延長時限以利進一步研究等方式,讓陳茂通宅邸的歷史建築文化與價值更完整保存,這樣的說法其實呼應了本案諸多提報的民間人士自主研究調查的成果,符合文資法擴大公民參與之精神。

然而,當文資委員亦是現任都發局林洲民局長發言時(註1),直接表明自己以「都發局代表」回應,且在本案的所有陳述完全站在都更角度出發,視同自動放棄文資審議委員的立場,也未對宅邸建築或提報資料的內容作任何文資價值判斷,令人震驚。委員討論告一段落,會議幕僚總結各委員的發言,建議登錄為歷史建築並做對應的設計變更時,林洲民局長即以自己是該都更案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強調其前述內容意味著若給予陳茂通邸文資身份,整個都更程序就要重來,他嚴肅的神情與語氣具體顯示出不願意重來的態度。至此,陳茂通邸的文資審議其實已落入都更的陷阱,林洲民局長將議題導向與都更的衝突,而完全忽視應討論與重視的陳茂通宅邸的歷史文化價值。

該案因委員意見較為歧異,進入卸責的不記名投票表決,以8票反對、4票贊成的結果,委員決議陳茂通邸不登錄為歷史建築。


日治時期紅葉園(陳茂通邸)景致印製成名勝明信片發行。圖/取自凌宗魁臉書

細究審議案過程,其實有著非常大的行政瑕疵:依照都發局林洲民局長在「陳茂通邸」一案的角色來看,其身份於文資審議裡有重複性的行政機關(都發局都更業務)、行政程序(都更程序)與考績(都更政績)等嚴重的「利害關係」,查察《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七條:「有關機關與第二條審議事項有利害關係時,其代表委員應比照前項(迴避)辦理。」也就表示在本審議案中,都發局代表理應主動迴避,不然就成為一面要核可且協助都更申請,一面卻要審查在都更區域內建築的文資價值,格外矛盾!但林洲民局長不但未迴避,還以球員兼裁判的角色發言下指導棋,在討論中棄文資委員身份與專業之不顧,直接用都更會主委立場來否決建築文資價值,顯見林局長於利害關係未迴避,且文化局亦未主動發覺並提醒的情況下,北市府在「陳茂通邸」審議過程、會議結論之適法性、公允性令人質疑,審議案不應就此了結!

媒體報導北市文化局副局長田瑋針對陳茂通邸議案(註2)大言不慚說道:「林洲民局長可不可以投票,還可以再議,但是會議當天,沒有人提出質疑啊,現場可以提出他不能投票,也可以請示主席要不要迴避,這些都可以現場作處理。……而業主與提報人都提出資料佐證,但是雙方看法有爭議,這樣的爭議從提報時稱小林邸宅就開始了,但是《文資法》第20條沒有明確規範審議查配套是哪些?要作哪些調查?」田副座依舊習慣虛晃一招,將市府錯誤的責任歸咎於中央法令不足,甚至耍嘴皮子地認為會議時無異議就表示沒問題,完全逃避該文資審議已違反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之事實,會議結論應為無效,需要重來;再者,過往文化局有多次機會保留具文資潛力的陳茂通邸(文化局全程參與該區都更會議),卻一再輕易縱放,顯示出評估首都的文資普查不夠全面、確實,也沒有與時俱進的更新與追蹤,更不符《文資法》第35條:「政府機關策定重大營建工程計畫,不得妨礙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之保存及維護,並應先調查工程地區有無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或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


1935年的「大台北鳥瞰圖」標註出紅葉園(陳茂通邸)。圖/取自凌宗魁臉書

很顯然地,陳茂通邸就是「具歷史建築價值之建造物」,台北市文化局若在都更前期提出,就不會衍生後續那麼多的爭議,更何況,田副座現在要求公民連署要求修法,實遠水救不了近火,多數被提報的建物已是涸轍枯魚的階段,因此,《文資法》尚未詳細載明的配套與調查,在現階段應當要努力去擴張可積極、正向操作的空間,捍衛文化本位的立場,不是一味對外發表僵化諉過的辯解。台北市文化局對陳茂通邸與地方文史記憶保存失職、失責,就在田副座錯誤解讀法令且該補救、未補救,只顧打嘴砲的情況下,再被記上一筆。


陳茂通(左)與宅邸合影。圖/取自凌宗魁臉書

事實上,許多具備各縣市文資委員身份的專家學者都紛紛在網路上發表評論,表示陳茂通宅邸具有歷史建築以上的文資價值。這樣有保存價值、可以說故事、能被當作城市歷史亮點的美麗建築,就將要斷送在違背文資法、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的台北市文化局手上,而臨門一腳是在會議中自動放棄文資委員身份、改以都更主委現身的林洲民局長。這過程中對文資價值嚴峻的錯誤判決與未有適當的利害關係迴避,我們不僅將損失一棟有價值的建築與其代表的文化意義,更有甚者,將引起各縣市文化局群起效尤的骨牌效應,因為首都文化局的文資審議做了最壞、最差勁的示範。

身為關心土地的台灣人民,我敦請文化部以文資最高主管機關的立場,詳查台北市第98次文資審議會議「陳茂通邸」委員身份未利益迴避的問題,並重啟「陳茂通宅」的審議。

註1:林洲民局長發言(19分53秒處)
註2:〈都發局長迴避 田瑋:當天沒有人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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