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如何理解「台灣特色」的轉型正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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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台灣特色」的轉型正義(下)

 2018-02-13 19:19
陳儀深。圖/郭文宏(資料照)
陳儀深。圖/郭文宏(資料照)

民進黨是台獨黨嗎?

我們在談政治轉型和轉型正義時,不能忽略民進黨這個新興的力量。國民黨不可能無緣無故把權力交出來,但從黨外以來,前面就有1977年的中壢事件和1979年的美麗島事件。

當年許信良脫離國民黨,在中壢挑戰國民黨,捲起風潮,我當時去中壢聽許信良的演講,看他用客家話罵國民黨,真是入木三分,整個群眾的情緒都被挑起,但投票當天就出事了。當時國民黨有作票嫌疑,群眾被許信良挑起的情緒爆發了,就去包圍中壢警察局,結果警車被燒、群眾鼓譟到深夜,過程都被拍錄下來。

我記得司馬文武說,情治單位連夜把資料送給蔣經國,蔣經國看了以後流下眼淚,感慨著蔣家在台灣「盡心盡力」,為什麼台灣民眾那麼討厭他們?這應該是很大的衝擊。但是換位思考,如果從台灣人的眼光來看,哪有一黨專政這麼久的道理?國會不用全面改選,白色恐怖冤假錯案那麼多等等,當然很嚴重,群眾的情緒爆發並不讓人意外。

黨外在七○年代其實沒有在講台獨,反正只要宣講萬年國會、白色恐怖、戒嚴的不當等等就夠嗆了,真正把統獨提到檯面上來談,已經是美麗島事件之後的事了。八○年代的黨外雜誌,特別是「編聯會」的那些年輕人,比較敢去論述自決權的問題。

自決其實是台獨的另一種表述,黨外當時已經取得先機,因為這個說法符合世界潮流,很少人會去反對「自己決定自己的前途」,至少在道德上和理論上,決定自己的前途很有說服力,這是很有力量的訴求,就連2008年馬英九選總統時,表面上也接受這個訴求。

1991年民進黨才講獨立

當時馬英九在各大報紙登了半版廣告,我有把報紙剪下來,現在還貼在我南港研究室的門邊,就是:馬英九握拳高呼「堅決主張台灣的前途必須由台灣人民自己決定!」這是1980年代初期黨外就講過的話,但馬英九到2008年要爭取大位時,他也必須接受這個價值。雖然他選上以後不見得朝這個方向,還是宣稱「不統、不獨、不武」,大家都感受到他趨統的立場,但他競選時也必須脫離國民黨傳統的立場,配合多數民意之所在。

民進黨面對1986年年底的中央民意代表選舉,共同政見第一項仍然用「自決」而非「獨立」的字眼:「台灣前途應由台灣全體住民,以普遍且平等的方式共同決定。」民進黨1986年在圓山飯店成立以後,1987年解嚴,1989年鄭南榕自焚,1990年發生三月學運,1991年二屆國代全面改選,那一年民進黨五全大會才終於通過台獨(公投)黨綱。

因此民進黨並不是創黨一開始就說「台灣共和國」,他們還是避開敏感的措詞,而且也回應蔣經國的要求,即關於開放黨禁的三個條件,包括不得違背憲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不得主張分裂國土等。當時民進黨為了過關,由發言人尤清出來講話,「承諾」了這三個要件。換言之,民進黨創黨之初是統獨一爐、雞兔同籠,1991年能把台獨理想納入黨綱,才是走到高峰。

九○年代李登輝主導的政治轉型

我曾經寫過一篇〈關鍵的一九九一:論「中華民國在台灣」的誕生〉,我說1991是一個拉扯的年度,那一年有獨台會四青年案、反政治迫害運動以及四一七反對老賊修憲大遊行等等。四一七大遊行有上萬人參加,當時的理論很簡單,就是從國民主權原理而言,台澎金馬的人民作為命運共同體,有權制定台灣新憲法;但是對於中華民國憲法——作為一部中國憲法,反而沒有權利去修改。

如果用一中的概念來看,台澎金馬只是一個小地方,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按照國民黨的理論,應該等到光復大陸、統一中國之後才能處理,如果只是台澎金馬,怎麼可以修憲?不過依照「國民主權」的原理,台灣人民當然可以制定新憲法;台澎金馬其實已經是一個命運共同體,只是我們還沒有去行使「國民主權」而已,這就是所謂的制憲論。

李登輝領導的國民黨則是選擇「修憲」的路徑,他們要維持中華民國的軀殼或架構。民進黨在1990年6月提出〈民主大憲章〉,接著在1991年我們一些社團也和民進黨一起提出〈台灣憲法草案〉,而且成為民進黨競選二屆國代的共同政見。

1991年發生一連串的事件,從年頭到年尾,民進黨持續體制外的抗爭和制憲論,這與國民黨李登輝體制內的修憲論相抗衡。結果,年底二屆國代(首次全面)改選可說是對這一年的紛爭做了結算,國民黨得票率71.9%,民進黨得票率23.9%,國民黨席次超過四分之三,取得修憲主導權。

這種結果使得民進黨立刻改弦更張,在1992年更重要的二屆立委全面改選,就改走「多談公共政策、少談意識型態」的路線,台獨也就被放在一邊,民進黨因此開始「轉型」、接受李登輝路線。要之,李登輝路線取得主導權的關鍵,其實就是1991年的國代選舉的大獲全勝。


2017年的二二八紀念展。圖/邱萬興攝

李登輝如何處理二二八

李登輝路線還包括如何處理二二八。郝柏村擔任行政院長時,1990年11月29日成立「二二八事件專案小組」,委請學者專家進行研究,於1992年2月22日公布「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這是第一本官方的研究報告。

雖然1992年就有報告,但要進行補償作業就要先經立法,所以1995年3月23日立法院就通過「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進而行政院「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也在同年10月21日成立、12月18日正式運作接受申請案件。

但其他的白色恐怖怎麼辦?因為轉型正義要處理的,不只是1947年這件事,接下來從1949年陳誠宣布戒嚴,一直到1987年解除戒嚴,在這麼漫長的38年裡,有許多不當審判案件,要怎麼來轉型正義?所以也需要立法,於是比照二二八的補償模式,立法院在1998年通過「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而行政院設立的補償基金會也在同年12月開始運作,接受申請補償案件。

以上,台灣民主化的特殊途徑,決定了「台灣版」轉型正義的實踐樣態。轉型正義的實現,外國經驗通常是威權統治的政黨下台以後,由替代的政黨來主導。但九○年代不管是二二八,還是白色恐怖,都是在國民黨主政而且在立法院佔多數的情況下所立的法。

雖然民進黨也提出不同版本的主張,我們訪問當時的立法委員姚嘉文、葉菊蘭等人,「那個時候是怎麼通過的?」得到的回答大致上是,為了通過必須要妥協,接受國民黨使用「補償」的字眼。

「補償」當然不夠,應該是「賠償」才對,賠償代表國家就有責任,如果用補償,意思是你們都是無辜受害,所以國家發錢給你們就好。猶如,警察抓強盜開槍,不小心跳彈,傷害到路人甲,那個路人甲和國家之間就是補償關係,不是賠償關係。問題是,不論二二八或是白色恐怖的案件,怎麼會是「不小心」的呢?可是民進黨當時是少數黨,為了要讓受難者先領到補償金,得到平反,就先讓它通過,至於追究責任的事,只好留待將來。

有限條件下的轉型正義

今天如果要做轉型正義,不能只有書面作業,我們要問,實體的東西還在不在?有的還在,比如綠島,過去是監禁政治犯的地方,又如台北青島東路三號早先是軍法處看守所,現在變成喜來登大飯店等等。

當年政府抓人有一個流程,逮捕之後先偵訊,接著送軍法審判,然後執行。槍決的話,在馬場町或是六張犁等等,如果不是槍決,可能就送綠島或泰源監獄。這些「不義遺址」好在有保留下來,包括台北的「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就是以前的警總軍法處、景美看守所,至於綠島的新生訓導處,實體的建築已經不在了,今天看到的是復原的第三大隊。

此外,較晚設立的綠島綠洲山莊,牆上還留著一個標語:「台獨即台毒,共產即共慘」,我常提醒導覽的志工要特別注意,因為這標語足以說明綠洲山莊裡面關的是政治犯,不是一般的刑事犯。

事實上,國民黨也有部分人士接受轉型正義的價值,馬英九總統任內至少還是有行禮如儀,參加一些紀念追思會,例如2013年7月15日他在「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紀念追思儀式」上,也提出最新平反冤假錯案的數據,就是截至2013年6月底,政府透過「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完成10,059件補償申請案,領取補償金的人數達20,104人,核發金額計195億餘元。另外,「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也核准2,266件二二八政治案件,領取補償金的人數達9,600餘人,核發金額共計72億。

李登輝、陳水扁有貢獻也有限制

阿扁任內,曾經要把中正紀念堂改成民主紀念館,結果半途而廢,因為立法院裡國民黨籍的立委佔多數,所以沒有法律的基礎可以做。回顧起來,李登輝和阿扁兩位總統各有貢獻,但也各有他們的限制。李登輝時代起了頭,立了法,阿扁時代就照那個法處理,後來雖然曾經把「補償」改「賠償」,也只是換湯不換藥,並無助於真相與責任的追究,可以說只是精神安慰。

這當中關於歷史真相的追究,算是成績比較好的,因為檔案的公佈已經相當多了。坦白說,我們做歷史研究的人,不見得每一本都看過,而是當你要寫什麼題目時,才會去翻出來,知道材料在那裡。現在口述史也好,檔案也好,資料非常多,我們鼓勵年輕一輩的研究員繼續做下去。他們做研究,比我們十幾年前容易多了,現在很多檔案已經數位化了。

今(2017)年3月,台北市長柯文哲去馬來西亞訪問時,竟然說「去蔣化」無助台灣社會和諧。現在台灣最大的問題就是,「我看你不順眼就把你幹掉」。這就是自以為亞斯伯格就可以亂講話的表現,結果也只有得到羅智強在臉書「給了一百分的肯定」。當時我在《自由時報》寫了一篇文章批評柯文哲市長這番言論非常無知、乃至反動,說他「為了選舉才講」實在太縱容了。

陳儀應該要撤職查辦

二二八發生之際,台灣菁英、仕紳們並不都是麻木冷血,除了一部分的武裝路線以外,他們在中山堂組成處理委員會,在各地也成立分會,他們在中山堂所提出的改革要求,哪一條是台獨、叛亂?雖然有些要求比較激進,但那不是叛亂,而他們共同的要求就是陳儀應該要「撤職查辦」,他們期待南京政府主持公道,但三十二條處理大綱拿到長官公署時,陳儀看了沒多久就扔到地上,厲聲而去,那是3月7日傍晚的事情。

接著3月8日晚上福建來的憲兵從基隆登陸,3月9日陳儀再度宣布戒嚴,然後整編二十一師的軍隊連續四、五天從基隆或高雄登陸,開始屠殺。英文字典上寫著:短時間內大規模地用殘忍的方式殺人,就叫做屠殺(massacre)。

我們認為台省的最高行政長官陳儀要為二二八屠殺負責。陳儀在二二八前夕,就曾經跟蔣介石有一個關鍵的電報往返。當時有人批評陳儀既是行政長官,又是警備總司令,軍政一把抓,不啻日本時代的總督,所以軍的部分應該分出來給另外的人做。不過蔣介石電覆陳儀「台省軍務主管並不變更」(意即要他繼續兼任台灣省警備總司令)的同時,交代他「據報共黨分子已潛入台灣漸起作用,此事應嚴加防制,勿令其有一個細胞遺禍將來,台省不比內地,軍政長官自可權宜處置也。」


二二八和平促進日與轉型正義特展,圖/郭文宏

蔣介石坦護陳儀,應負最大責任

接著,陳儀在2月28日呈蔣的儉電就說:「台省防共素嚴,惟廿七日奸匪勾結流氓……傷害外省籍人員,特於廿八日宣布臨時戒嚴,必要時當遵令權宜處置。」8關鍵就在「權宜處置」這四個字。前面蔣介石已經指示他可以權宜處置,因此他就遵令權宜處置,可見陳儀和蔣介石之間的關係非常密切。這應該是討論蔣介石的二二八責任的起點。

事實上3月22日中國國民黨六屆三中全會通過臨時動議,決定對陳儀「撤職查辦」,但蔣介石卻仍然堅持己見、運用總裁特權打消此議。這就是我在2006年寫《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9第三章時,說蔣介石要負最大責任,因為他坦護陳儀到底。

這些事實如果不去討論、檢討,就把主張處理中正廟的事情理解為「看不順眼就幹掉」,實在很膚淺、很不負責任。

根據我的研究,1947年二二八發生時國民黨內部也有相當的反省聲音,例如監察委員丘念台、何漢文,閩台清查團的劉文島,桂永清將軍和半山黃朝琴等等,當時的報告都否定台灣有什麼奸匪、台獨作亂,他們都認為弊政造成動亂,所以省政要改革,而且不要派兵,要派大員來安撫慰問,這些意見和三中全會的決議其實是一致的,認為國民黨應該承擔責任,陳儀應該要被「撤職查辦」。

替蔣介石扛責任很不智

今天國民黨決策者若是夠聰明,要顯示國民黨和台灣人民站在一起,就應該重視這些材料,因為這證明國民黨內部也有反省的聲音:「二二八的時候,我們的三中全會也有做出檢討,都是因為蔣介石獨排眾議,打消此議。所以你們說的對,蔣介石應該要負責任。」可是現在國民黨不是這樣想,他們根本上要替蔣介石扛責任,這其實是很不智的。

我們批評馬英九執政八年的時候,也應該就事論事:他一方面出席王添灯的紀念會,稱讚他是民主鬥士,但另一方面他又去褒揚黃彰健院士,而黃彰健的研究報告明明說王添灯是台獨、騙子,說他該死。馬總統這樣兩面討好,要人民相信什麼?這就是沒有轉型正義的觀念。又比如對孫立人,馬英九當年出席台中市向上路孫立人紀念館的開幕式,說了一些褒揚的話,但不久,他又去頭寮謁陵。孫立人明明是蔣經國鬥下來的,馬英九這樣做,實在讓人錯亂。

轉型是現在進行式不是過去式

國民黨從威權政治到民主政治,大家比較容易理解。可是國民黨政府從戒嚴時代的一個「外來政權」,到現在變成「中華民國在台灣」這樣的一個「國家」,在國家的層面是不是也要經過一個真正的轉型?要解決這個問題,就要看國民黨和民進黨這兩大政治勢力能否有更多的「交疊共識」?

國民黨儘管曾經是外來政權,公元兩千年畢竟下台、在野了,或者2016年(多少因為馬英九的親中路線)又再度下野了,國民黨不應該再循2005年連戰那種「僭越」台灣命運共同體或台灣主權的路,應該覺悟到國民黨不可能依靠北京政府的對台威脅利誘而能重返執政。國民黨與其太在乎對日抗戰的話語權,不如多想想1949之後,包括1958年在台海危機中,外省兵和台籍兵共同抵禦外侮,所締造的「意外的國度」。

另一方面,民進黨方面也應該革除過去打天下的草莽習氣,發揚八○年代黨外雜誌時代勇於論述歷史的能力。民進黨似乎比國民黨更不重視自己的歷史,請問:今天如果要找尋創黨時期的檔案、照片,在誰那裏?1990年「民主大憲章」是主張內閣制或總統制?民進黨在1991年「人民制憲會議」的角色、主張為何?1996年彭明敏代表民進黨參與首次民選總統,1995年黨內初選過程怎樣?我不是主張去記一堆死的材料,而是要為自己的黨在1999年「台灣前途決議文」所主張的「已經獨立說」打基礎,所需要的歷史知識。

治理國政需要歷史論述

再者,治理國政也常需要歷史論述。如果台灣是一個國家,不論它的名字叫什麼,領土範圍在哪裡?有沒有包括釣魚台和南海諸島?這些如果沒有經過虛心學習,貴為部會首長開口便說錯,是會貽笑大方的。例如,南海諸島的主權宣稱,兩蔣時代是因為中華民國或中國的傳承而來,今天中華民國政府官員(例如扁政府時代的內政部長或是小英政府的國防部長)如果照搬「明代以來就如何如何」,這種歷史主權說早已不宜,因為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北京政府的立場。

戰後因日本戰敗撤出,要處理這些領地的歸屬時,曾經劃了十一段線,但1949年中共建政以後,甚至和越南打過仗,讓出幾個地方,所以十一段線變成九段線……。如今北京政府要講九段線還可以,但我們也要繼續講九段線嗎?如果說南沙群島、曾母暗沙都是「我們」的,那就是把台北當北京,根本就是不自量力。

我們應該講我們國軍真正佔領的太平島、東沙島,那是多少年的事實佔領。阿扁總統的時代,曾經把太平島的跑道加長,讓運輸機可以起降,就是一種主權行使的行為,所以我國的領土主張應該講到東沙島、太平島就可以了,不要再去講什麼九段線。否則,我們一方面不接受九二共識、一中原則,但另一方面又照單全收中共聲稱的歷史主權,等於是跳進一中原則,豈不自相矛盾。

轉型正義,端看能否寫入教科書

我們台澎金馬如果要成為主權國家,或者「中華民國在台灣」要成真,要做的功課還真不少。有關二二八和白色恐怖的轉型正義,重點並不在於成立或維持甚麼專責機構,或是多久以內寫出甚麼權威的報告,而是教育部能不能把這部分的歷史事實適當寫入教科書?

文化部除了要加緊人權博物館的籌設,敢不敢儘速處理中正紀念堂的轉型?國史館有多少心思、多少資源用來處理中華民國史與台灣史的斷續問題?最後,上面相關的國家論述,有沒有出現在國家文官培訓所、外交事務人員講習所?這些事,如果民進黨無所謂、做不到,我們還能期待國民黨做到嗎?

總之,今天的政府官員應該上緊發條、以身作則,不要貢高我慢,要虛心去理解我們國家現況之所以然,才能掌握未來應該努力的方向!

※本文轉載自:「二二八平反與轉型正義-二二八事件70週年紀念專輯」一書,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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