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嚴時期,獨裁政府把人權囚禁在監獄裡。人民的力量(people’s power)逐漸茁壯,終於打倒戒嚴,撞開監獄,釋放出人權。新政府把監獄改造為人權園區,推廣人權教育。這就是景美人權文化園區(景美園區)述說的故事。
景美園區見證台灣邁向人權的漫漫艱辛長夜。它座落在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捷運大坪林站一號出口,朝著秀朗橋方向,走路約十分鐘抵達。十月中旬我將帶領學生參訪,預擬參考資料,同時也想讓年輕人多了解戒嚴歲月,敬請讀者不吝留言賜教。
一. 歷史篇:卻顧所來徑
景美園區曾是警備總部重要基地,也是美麗島大審場所。警備總部全稱「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簡稱警總,乃是戒嚴時期最令人毛骨悚然的八大情治系統之一。[1]
1957年軍法學校在今景美園區成立,1967年遷走併入政工幹校。1968年警總的兩個單位(軍事法庭、看守所)從台北市青島東路原址遷來園區,負責審判與關押政治犯,也移送部份囚犯轉往台東泰源監獄或綠島監獄。同年遷入景美園區的,還有國防部軍法局看守所。
1977年景美園區拆除籃球場,增建第一法庭。1980年「美麗島大審」即在第一法庭舉行。1987年台灣解除戒嚴,1992年警備總部裁撤,改制為海岸巡防司令部。
2000年前後,政府成立景美人權文化園區,交由文建會(文化部前身)管理,同時成立綠島人權文化園區,交由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管理。2011年12月文化部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接掌這兩座人權文化園區。
期盼人權結緣:綠島與羅本島
談論景美園區,不妨也聊聊綠島人權文化園區。[2] 綠島就像電影〈惡魔島〉(Papillon)裡的那座小島,孤懸於台東外海。任憑政治犯再有通天本事,也會插翅難飛。類似1970年台東泰源監獄的那種越獄事件,很難在此處發生。[3] 白色恐怖時期,官方草菅人命,冤錯假案層出不窮,台灣宛如人間地獄。[4]
而在南非西岸大西洋畔,有個羅本島(Robben Island),過去也是囚禁政治犯之處。曼德拉坐牢廿八年,就在島上熬過十八個年頭(1964-82)。2003年前南非駐台代表向我建議,希望促成羅本島與綠島結為姊妹島。當時我認識的外交部大嬸婆是個半文盲,我沒有興趣進行此事。羅本島與綠島能否人權結緣,就看當前主管有沒有興趣推動。
二.硬體建築
景美園區面積3.64公頃,內有建築物17個單元。從大門口進入,依序可以遇見行政中心、軍事法庭、白鴿廣場、汪希苓軟禁區、[5] 兵舍六間、獬豕水池、[6] 中正堂、仁愛樓看守所、軍情局看守所、高等軍事法院、最高軍事法院、最高院檢署、北院檢法庭、北院檢軍官寢室。
仁愛樓看守所/福利社
仁愛樓看守所底樓就像福利社,囚犯緊繃的心靈可以稍獲紓解。此處包括十個單位:警衛室、律師接見室、醫務室與藥房區、錄音室、福利社與滷味料裡子作業區、面會室、外役餐廳、洗衣工場(洗衣區)、鍋爐房、圖書室。
警總軍事法庭(1967/8-1992)
憲法第九條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之外,不受軍事審判」。但是在戒嚴時期,每當政治犯遭到逮捕後,先送到警總保安處或調查局、憲警單位偵訊,再送來警總軍事法庭審判。判處死刑者立刻加上腳鐐送回牢房,等候送往新店溪畔安坑刑場槍決。[7]
警總軍事法庭為一層樓建物,1967年警總軍法處遷入景美園區時興建的。軍事法庭內設有三間法庭,中間法庭較大,旁邊兩間比較小。當時軍法審判是二審制,不對外公開。1980年美麗島大審受到國外壓力,才破例把審訊過程與被告陳辭公諸於世。
美麗島大審是針對「美麗島事件」舉辦的軍事審判,在第一法庭進行。信介仙與施明德、姚嘉文、陳菊等人入獄,謝長廷與陳水扁等人擔任辯護律師。美麗島事件有「第二次228事件」之稱。[8] 日後江南案與余登發父子叛亂案也都在第一法庭審判。鄭南榕於1989年自焚,否則也會送來這裡審判(台灣於1987年解除戒嚴,但是刑法100條叛亂罪「不得主張分裂國土」遲至2001年才修正廢除)。[9]
三.軟體建設
目前「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係以政治人權為工作核心。來日博物館正式成立後,再擴展至其他人權領域。景美園區業務繁多,包括錄製政治受難者口述歷史、原貌保存歷史建築物、蒐集白色恐怖史料暨文物、推廣人權教育,籌畫人權論壇與學術研討會,同時透過館際交流而與各國人權組織合作,接軌世界人權發展脈動。
紙本書籍的控訴
景美園區已經出版紙本書籍八本。包括《人權與藝術鬥士:歐陽文生命故事》、《遲來的愛—白色恐怖時期政治受難者遺書》、《秋蟬的悲鳴:白色恐怖受難文集 第一輯》、《看見陽光的時候:白色恐怖受難文集 第二輯》、《白色年代的盜火者:人權文學叢書第二輯》、《烈焰‧玫瑰:人權文學叢書第一輯》、《馬鞍藤的春天:受難者回憶錄》、《白色跫音:政治受難者及相關人物口述歷史第一輯》。
與生命賽跑:影片《政治受難者口述歷史》
歲月催人老!白色恐怖時期的政治受難者與其家屬,如今已是袤耋之齡,凋零迅速。景美園區進行口述歷史訪談,同時蒐集獄中家書與日記等文物史料。口述歷史是研究歷史的最可貴的第一手資料,採訪影片也貼在YouTube。[10]
受訪者張常美最近再錄製《鏡頭下的白色人生第二輯》。她於1931年出生,十八歲參加學校自治會被捕,坐牢十二年期間與歐陽劍華相戀結婚。出獄後靠著丈夫字畫維生,同時培養女兒歐陽慧珍為知名舞蹈家,創作舞劇《浮生─我愛的人在火燒島》等。張常美描繪女性受難者,例如軍官把懷孕婦女以長髮吊在樑柱上刑求,腳下是一攤鮮血與呱呱落地的胎兒;兩個軍人把女子扯掉褲子,裸露下體,架在粗麻繩上,麻繩上沾滿鮮血。[11]
人權與學術講座:影片《人權講座-白色恐怖》
景美園區邀請人權學者專家演講,錄製影音《白色恐怖/人權講座系列事件》,並且張貼於YouTube。目前演講影片已有李酉譚主講「白色恐怖時期的校園政治案件:從政治大學談起」、林佳範「白色恐怖的陰影:校園人權的過去與現況」、汪明輝「湯守仁案對原住民人權與原住民族政治運動」、藍博洲「天未亮:追憶1949年四六事件」、洪維健「在歷史的轉角:國家機器下,微弱的人權與尊嚴」等。
妻女的煎熬:《獄外之囚》小冊
政治犯關在牢裡飽受折磨,家屬則在社會上飽受歧視與煎熬,等於是監獄外的囚犯。《獄外之囚》原是國家人權博物館與中研院台史所合作三年完成的三冊巨著,分別採訪20位受難者女性家屬,2015年出版。[12] 景美園區把它濃縮為20頁小冊策展,副標題為《白色恐怖受難者女性家屬口述歷史成果展》。[13]
此外,景美園區連年舉辦人權研習營與特展。例如今年就舉辦「2015人權種子教師研習營」北中南部三梯次與「104年度青年種子培訓」。園區也從四月中到九月底,在兵舍A舉辦「鄉土《人間》與台灣特展」。該特展回顧陳映真從綠島出獄後,創辦《人間》雜誌(1985-89),激發社會大眾關懷鄉土與弱勢族群。
結語:把人權內化於生活中
國家人權博物館現階段以弘揚「政治人權」為主。其實範圍可以擴大而涵蓋公民權與政治權,這兩類權利互為表裡。大致說來,公民權範圍比較廣泛,包含言論與集會結社自由等,而政治權則主要是指參政權而言。戒嚴政府打壓公民權,政治犯應以觸犯這類禁忌為主。
人權可以分為五大類:公民權與政治權、經濟權與社會權及文化權,明揭於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與《兩盟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盟約》與《經濟與社會、文化權利國際盟約》。[14] 2009年立法院通過聯合國《兩盟約》與《兩盟約施行法》,馬英九總統隨即頒佈施行法,繼於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正式施行。[15]
國家人權博物館乃是社會教育機構,推廣人權教育是其重要工作。景美人權園區提供一個人權教育基地。人權應該內化於台灣文化裡,不是當作標本儲放在博物館內。人權必須像陽光、空氣、水那樣,充塞於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這應該是我們全體台灣人民共同努力的方向。
人權不是天賦的,自由不是免費的(freedom is not free)。戒嚴政府把人權囚禁在監獄裡,眾多先烈先賢拼死撞開監獄,釋放出人權。但是人權稍縱即逝,任何政客掌權都難免受到誘惑而侵犯人權。人民務必保持警覺,隨時把破壞人權的官員送到監牢裡。讓我們記取歷史教訓,把人權理念發揚光大,不讓人權遭到絲毫侵犯。這應該也是「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追求的最崇高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