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局今(2)日加開電業法修正草案公聽會,日前與經濟部對槓的台電工會果如預期未與會。不過公聽會與會人員則普遍擔憂,電業自由化之後,電價並非不可能因此上漲,而台電這次則派出企劃處處長徐造華表達立場,質疑電業自由化之後,台電若仍需擔負穩定供電義務,將喪失競爭力,且現在台電負責收購成本較高的綠電,未來又將由誰負責購買?呼籲能源局修法能多方考量,對台電也要公平對待。
《電業法》修正草案公聽會今特別在反對聲浪高張的台電總部大樓召開,儘管台電工會如預期未出席,不過仍有相當多台電員工到場圍觀,而台電方面則派出企劃處處長徐造華準備不少資料向現場經濟部能源局官員表達立場。
徐造華還特別為台電工會講話,強調並非台電工會刻意不與會,而是早已排定教育訓練行程,而這場公聽會是臨時加開,因此無法與會,同時也表明希望能與能源局有理性溝通。
對於攸關台電未來命運的《電業法》修正將促使電業邁向自由化競爭,徐造華則表示,台電並不反對電業自由化,但必須有公平競爭,尤其是當政府新政策有可能損及民眾和台電利益時,希望可以把問題呈現,避免未來政策實施後出現問題。
徐造華拿出「電業法台電建議事項」簡報說明立場表示,未來台電將被切成六部分,其中電源規劃將由電業管制機關負責,電源興建則是由業者負責,而輸配線路與供電義務則由不同售電業者負責,但法規卻未清楚載明各單位的權利義務,未來恐讓供電權責不分,像是台電現在有穩定供電的義務,但未來供電穩定的義務到底業者必須負擔多少,而台電現在必須收購較貴的綠電,在自由化之後,這些電力又要由誰收購?
此外,也有與會民眾表示,過去金融業推動金改時,便造成財團競爭入主,現在電業自由化,難保財團不會因此再度爭食大餅,同時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還強調,新版電業法只把台電切割,卻缺乏好的設計與規劃,台電可能得肩負供電穩定的責任外,還必須承受電價的壓力;切割後,一般的民營電廠不需要承擔相關義務,並且民營電廠電價資訊不透明,完全是「不公平」競爭,就是為財團開了後門。
而對於電業自由化後電價是否漲價,也有與會民眾以英國、西班牙為例,表示自由化之後電價高漲,導致民怨沸騰。大同大學電機系教授陳斌魁則以德國電力自由化為例指出,2014年德國住宅零售價格在反映購買再生能源加上併網價格後,10年內飆漲了1倍,電業自由化之後,電價是很有可能上漲。
能源局主秘兼會議主席李君禮會後表示,現場有許多意見可納入草案修法內容。而目前草案是先進行廠網分離,台電在修法後仍會維持一定的國營事業,分割可以用很多種方式存在,他也強調,電業自由化必須逐步完成,像這種特殊事業,政府不會立刻放掉,後面還需要分好幾個階段進行。
經濟部能源局預估草案彙整意見估還需要兩個星期,且如果還需要再溝通,也有可能再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