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協助花蓮重建! 震災戶可請領3項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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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花蓮重建! 震災戶可請領3項補助

 2018-02-12 15:57
內政部長葉俊榮(右二)召開記者會說明黑鷹直升機墜海及花蓮地震相關後續處理。圖/張家銘
內政部長葉俊榮(右二)召開記者會說明黑鷹直升機墜海及花蓮地震相關後續處理。圖/張家銘

內政部長葉俊榮、政務次長花敬群、營建署代理署長王榮進等,今(12)日中午共同出席部務會報記者會,並說明內政部針對花蓮震災的後續處理措施。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搜救工作已告一段落,後續將提供災民租屋補貼、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助並協助重建輔導,與花蓮縣政府共同合作,於最短時間內協助災區復建。

內政部表示,災民房屋如因地震毀損,將提供房屋租金補貼,每戶最高補助額為1萬6千元(依人口計算),當受災戶簽定租賃契約,也可以額外補助公證費3千元,受理單位為花蓮縣政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

內政部表示,目前也已結合花蓮在地90餘家房仲業者,提供受災戶免費租屋媒合,減輕受災戶短期租屋負擔,提供房屋出租的愛心房東,也可以依《住宅法》相關規定,減免租金收入所得稅、房屋稅與地價稅。

危老建築評估 優先補助花蓮災民

內政部強調,今年已編列約2.1億元補助民眾,針對危險及老舊建築物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及擬定重建計畫,為協助災後重建,將優先補助花蓮縣,案件數量及費用不受計畫補助配額限制,並同時研議針對負擔能力較差的原住戶,提供營建融資的利息補貼,減輕重建的負擔。

內政部表示,對於無法取得全體所有權人同意重建的案件,可改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由政府迅行劃定為更新地區,只要取得過半所有權人的同意,即可啟動都市更新,並得採簡化程序加速推動重建工作。

在花蓮震災受損建築物緊急評估方面,花蓮縣政府已會同建築師公會、土木及結構技師公會組成約50人的服務團隊,接受民眾通報評估,截至昨(11)日中午為止,僅有9件張貼紅色危險標誌、6件張貼黃色危險標誌,多數房屋僅是外觀輕微破壞,沒有安全疑慮。

內政部表示,民眾若仍有疑慮,仍可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的補助,初步評估每件6千至8千元、詳細評估每件最高可補助40萬元,後續重建計畫之擬定每件補助5萬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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