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7)日上午表決處理證所稅,在國民黨團人數優勢下,最後三讀通過國民黨版本,也就是刪除《所得稅法》第4條之1證所稅的相關規定,並在說明欄加註證所稅與證交稅「有連動關係」,將吵了三年的四不像證所稅全數歸零,僅剩下千分之三的證交稅,這也是證所稅復徵在租稅史上的第三度挫敗。
立法院國民黨團在上週拋出廢除證所稅決定後,經昨日協商達成共識,由表決方式處理證所稅修法,總計包括國民黨版、民進黨版在內共4個版本一起,而國民黨版與民進黨版雖然均已廢除證所稅為方向,但在說明欄的說明則各有不同。
朝野黨團今日均發出動員令,國民黨團人數優勢下,今日上午三讀通過由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所提出的《所得稅法》修正案,刪除《所得稅法》第4條之1證所稅的相關規定,確定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證券交易損失也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但在修法說明欄中註記「證所稅」與「證交稅」兩者具有連動關係。
此外,有關證券交易所得額課稅、大戶條款的《所得稅法》第14條之2也整條刪除。相關修法自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亦即明年元旦起將廢除證所稅。
財政部長張盛和日前才說過,中華民國財政史上曾開徵過3次證所稅,「每次都不太成功」。第一次是民國69年,第2次是78年,只課徵1年就停徵;最後1次102年,只實施2年,可見社會仍須凝聚資本利得課稅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