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挺人權在中國走投無路/黃燕悲苦跳機終於愛上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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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人權在中國走投無路/黃燕悲苦跳機終於愛上台灣

 2018-06-10 17:20
黃燕(圖左)與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理事長楊憲宏在桃園機場合影。圖片取自/VOA/關懷中國人權聯盟
黃燕(圖左)與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理事長楊憲宏在桃園機場合影。圖片取自/VOA/關懷中國人權聯盟

中國維權人士黃燕5月29日持聯合國難民證(非法)跳機進入台灣,其後經過《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理事長楊憲宏、美國《對華援助協會》會長傅希秋牧師協助,以及《台灣基督長教會》提供安置,起碼可以讓有如驚弓之鳥逃出中國,在東南亞流亡的黃燕,得以在台灣獲得3個月的喘息機會。

據楊憲宏指出,現年48歲的黃燕自2005年開始投入維權活動,曾聲援被軟禁的中國知名人權律師高智晟,以及其他遭受當局迫害的維權人士和律師。2015年709大抓捕事件之後的11月間,她被佛山警方從廣州家中抓走,後被以涉嫌「傳播虛假恐怖資訊罪」遭刑拘。2016年年初,黃燕案被移交廣州警方,涉嫌罪名變更為「妨害公務」。有報導說,黃燕在看守所期間酷刑虐待,健康受到嚴重損害,律師和家屬要求取保候審都被拒絕。黃燕被捕引發中國海內外公民社會及媒體的強烈關注,要求當局無條件釋放她。黃燕2016年9月獲釋。據悉,走出看守所的黃燕身體極差,雙腳潰爛。

以下綜合《自由亞洲電台》(RFA)、《美國之音》(VOA)媒體,披露黃燕來台的曲折經歷:

搭機期間擔心被中共抓回去

中國維權人士黃燕5月29日持聯合國國際難民證,買張從印尼雅加達飛往中國北京機票,還精挑細選台灣的航空公司中華航空,趁著在台灣桃園機場轉機期間,由楊憲宏向移民署等相關單位,提出安置要求,並獲准停留3個月;為此她特別感謝台灣政府協助。

中國維權人士黃燕接受RFA訪問時指出,因為每次都為了這簽證,簽證馬上要過期,如果一過期的話,就會被抓捕。(聽到有機會來台灣,有燃起希望嗎?)有希望啊!我想台灣是民主的國家,我想哪怕是闖關!這次感謝主,我一定要去台灣。但是,想到(如果)買了台灣機票,機場肯定攔截我,因為他們要我返回中國。於是我在雅加達買張返回中國機票,在台灣轉機時跳機。

營救黃燕的行動宛如電影劇本,參與營救者包括楊憲宏以及美國的對華援助協會(China Aid)會長傅希秋牧師。直到黃燕在雅加達安全登機後,楊憲宏才在29日下午3點向移民署提出(安置)申請,當時距離黃燕抵達台灣只剩不到6個小時時間。黃燕回憶在機上還有一段驚魂插曲。

黃燕表示:我很害怕有中共的人坐在飛機上面,前面就有2個人;因為一直受迫害,心情一看那兩個人就有點緊張,那2人老是盯著我看,心裡很害怕。完了,下飛機的時候會不會被他們遣返?

下了飛機後,見到移民署相關官員上前確定黃燕身分,黃燕才終於放下心中大石知道自己安全了。因為程序不完備,黃燕在機場睡了一夜,不過,這卻是2016年離開中國之後,最安穩的一夜。

黃燕指出,29日我在(機場)待了一夜,他們安排我休息。30日一直休息到早上10點鐘;後來1位大姐姐來探望我,她說現在到中午吃飯時間,我帶你去吃台灣有名的牛肉麵,吃那碗麵的時候我將它拍下來,真的!吃那麵時候,我的淚水掉下來。(哭泣),因為從2016年待在亞洲國家泰國、印尼,我的處境一直受到追趕、迫害、攔截,從來沒有1個人說:「黃燕,我可以幫你買一瓶水;」然後(那裡的)機場人員的問話,就像(典型的)中共公安部。

台灣從來沒有過中國人士持有聯合國國際難民證,申請入境案例。台灣雖然不是聯合國會員國,楊憲宏形容,這次台灣政府以極高效率,拍板讓黃燕短期停留。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說,這純粹基於人道考量,我們台灣向來標榜人權立國的核心價值,台灣政府處理很多個案都是人道考量。最主要是有楊憲宏先生提出申請,擔任她的保證人跟責付對象。

黃燕獲准來台3個月的短暫安置,這也和她難民證到期日接近。目前台灣NGO團體爭取時間,為黃燕積極聯繫美國等相關國家,希望能提供黃燕政治庇護,讓她能夠順利安全抵達第三國。

台灣基督長教會義助黃燕

持聯合國難民證獲得台灣短期居留3個月的黃燕,在楊憲宏出面協調下,獲得《台灣基督長教會》總會安排,給予同樣是基督徒的黃燕,3個月生活以及醫療需求協助。

黃燕表示,(現在的我)很自由,特別自由,台灣政府不像中國。在中國非常沒有安全感,前一分鐘我在走路,說不定後一分鐘就被綁架、被失蹤。但是,在這邊絕對沒有這樣的事情,如果有這樣的事情,我就不敢一個人去買飯、買菜,晚上11、12點還出去買洗髮水、沐浴乳。有時候很餓的時候,我會出去吃台灣小吃。

抵達台灣終於讓黃燕放下恐懼心情,享受一個人上街的自由。不過,談起自己在中國遭受迫害,甚至因而流產無法再生育。黃燕忍不住問道,自己到底犯了什麼罪?在中國期間,連黃燕貼個小廣告都會成為一項罪名。

這次為黃燕提供安置處所的基督教長老教會總會,透過發言人鄭英兒表示,今年是聯合國發表《世界人權宣言》滿70年的日子,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在1977年也公開發表《人權宣言》。鄭英兒指出,長老教會在過去台灣民主發展過程中,一直站在人權關懷、疼惜生命的立場,關心台灣的受壓迫者。這個立場今天同樣適用於,中國社會受壓迫的人民。

鄭英兒牧師表示,長老教會是「宗教信仰」團體而非政治團體;長老教會持續透過信仰,關懷台灣「國家命運」與「台灣處境」。他也提到,這幾年長老教會在國際組織與中國教會交手經驗顯示,中國教會處處打壓台灣教會(例如在普世教會教協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裡面,不准特別提到台灣問題),其實這也正是「台灣處境」的一面縮影。

黃燕在台灣感受到教會牧師、師母的溫情照顧,以及一路上許多愛心人士協助。黃燕吐露心聲,真心想留在台灣。不過,台灣目前並沒有《難民法》,她擔心自己也熬不過多年等待。據瞭解,目前已有外國人權團體,有意願為黃燕安排前往第三國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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