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長照小革命/居家照服勞動合作社高薪背後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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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小革命/居家照服勞動合作社高薪背後的秘密

 2019-09-06 11:28

繼上一集我們介紹長照勞動服務合作社在長照市場引發的震動,尤其屏東第一照顧勞動合作社的成功,更讓許多業者都感到興趣,許多人問這樣的成功模式能在台灣其他地方複製嗎?它究竟帶來了什麼影響或爭議?請聽我們的追蹤報導。

(實況)這裡是新北巿政府的中高齡勞工就業博覽會,一位阿桑正在詢問工作機會。

大會堂裡擠滿著求職人潮,大廳的角落處,則是照顧服員招募專區,一張張招募的海報上,寫著住宿型機構照服員月薪3萬零500元起,但如果再加上政府鼓勵失業人員從事照服工作的津貼補助,前18個月至少可以領到3萬5到3萬6千元,這看在就業輔導人員的眼中,對中高齡二度就業者算是不錯的選擇。

新北市板橋就業服務站站長陳彥雄說:『如果是以現在中高齡的薪資的話,普遍照服員是落在3萬5左右,原則上我們政府除了基本薪資之外,還有額外給照服員獎勵的補助,只要我們推介就業30天以後,每個月就可以領5千塊6千塊或7千塊,最多他可以領18個月,總共10萬8千塊的補助,對於中高齡來說,會是一個還不錯的選擇。』


新北巿政府中高齡勞工就業博覽會(曾國華攝)

居家照服員薪資優 排擠機構長照人力

然而,儘管照服員薪資已比一般服務業高,但由於必須先受訓取得資格,因此詢問的人並不多,能夠媒合成功的更是少數。尤其相較於目前薪資動輒3、4萬元起跳,工作時間又具彈性的居家照服員,更讓不少的安養院或護理之家等機構,都已面臨找不到人的宭境。

一直關注老人照顧議題的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就直言,已經接到許多安養機構的抱怨及投訴。吳玉琴說:『那因為我們居家服務的薪資待遇有提高的趨勢,所以現在住宿式機構也在抱怨他們照服員有流動的狀態,從住宿式機構移到去做居家的服務,所以我們也在和衛福部討論的是,如何讓機構端的照服員的人事能夠穩定,也就是薪資待遇也應該提升。』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曾國華攝)


清福養老院(曾國華攝)

(實況)走進位於三峽頗具規模,環境清幽的清福養老院,正在等著洗澡的阿嬤們,坐在交誼廳裡和記者輕鬆地聊天。不過,即使像這樣擁有816個床位,福利、薪資樣樣都不少的大型養老院,一樣也面臨照服員不足的問題。清福養老院院長陳意千就說,許多求職者一聽是「機構」在徵人,就立刻掛了電話。

陳意千說:『我們很多做了6、7年的照服員在跟我抗議說,院長,你真的是對我們很壞,我們跟你6、7年了,人家那個居家第一個月薪水比我在清福6、7年做還多,那我說,我這樣對不起員工,特別是前半年那真的是非常嚴重,很多人打電話來,直接就說,你是機構還是居家,只要說機構,他就直接掛電話了。』

長照2.0給付變革 引發長照人力洗牌

儘管居家照服員必須要四處奔波,面對不同的案主,難度和機構照服員大不相同,但站在第一線經營養老院的陳意千對照服員的人力缺口真的很有感。他無奈地說,院裡照服員的流動率原就高達3成,招聘本就不易,而在長照2.0實施居家照服員以服務項目收費後,雖然提高了居家照服員薪資,卻也造成了居家照服員和機構照顧員兩者薪資的嚴重落差。

陳意千:『因為政府的長照2.0政策是先從居家和社區開始,所以所有的經費都挹注在那邊,那因為要讓服務量快速成長,直白說是這樣,所以當然就是說給的誘因是比較大啦,那相較之下,因為機構端政府是沒有任何的經費挹注在人的部分上面,所以自然瞬間它的薪資就變很高這樣,所以從今年初到現在,衝擊就非常大。』


清福養老院院長陳意千(曾國華攝)

事實上,這種薪資的落差,發生在合作社的居家服務員身上更是明顯,屏東第一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經理倪榮春就分析,因為長照2.0鼓勵在地老化,其中各種津貼和加給,真的幫了居家照服員的大忙。

他說:『政府還有照顧困難的個案,還有加成,對象是70公斤以上,那個經常會閃到腰,有的是失智,跟你亂,亂半天啦,那個都是屬於照顧困難的,照顧困難的,政府還有加成,那加成的,經費只要下來,我們全部給照服員,我們合作社一毛錢都不抽,全部給他們。』

長照合作社免稅占優勢 分紅衝高居家照服員薪資

此外,不同於一般營利機構,屬於「公司營運」,必須上繳5%的營業稅,財政部去年認定「合作社」是勞工團體,做的是社會服務勞務,符合免繳營業稅規定,而第一照顧更基於合作社共同分享利潤的理念,也儘可能將盈餘分紅給社員,不但避免被財政部課20%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外,又大幅衝高了社員的薪酬。

倪榮春說:『但是營所稅,因為我們沒有中間剝削,我們一直提高他們的薪水呀,所以到年底,我們幾乎沒有結餘,那如果你是營利的腦筋,那我當董事長,我投資這個資本,我創辦這個事業,那是不是要趕快撈回本,要趕快賺錢,那你賺錢,就要被政府課營所稅呀,那我們不是賺錢為目的呀,就分出去,提高他們的薪水呀。』

但看在學者專家及立委的眼中,第一照顧這種完全透明分紅,為社員著想的做法,算是業界少數真正有良心的案例。

部分合作社遊走法律邊緣 勞工分紅高卻欠保障

因為相對於第一照顧,為社員加保勞健保,提撥勞退金,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就直指,有些合作社則是向社員強調,合作社是利潤分享,彼此不是聘僱關係,要社員到職業工會加保勞健保,而且合作社也不提撥勞退金,雖然社員分紅利潤因此提高了,但萬一成員發生意外,根本毫無保障。

吳玉琴說:『尤其是職災,那如果你不是他的員工,發生職災時候,你是可能求償無門,因為你在職業工會裡面是沒有職災保險的,你也沒有辦法有6成的薪水可拿,但是如果是有雇主的話,他要在勞保時幫你提撥1%的職災保險,你就可以萬一有職災,你就可以有6成薪 ,雇主也要負擔其他4成費用,你的勞動權益保障是更完整的。』


清福養老院(曾國華攝)

無風險或發展準備金 合作社面臨營運風險

另外,對於第一照顧「儘量」將盈餘全數發給社員的做法,學者專家則持保留態度,認為一個體質健全的合作社,多少必須要保留部分的盈餘,做為風險準備或未來發展之用,否則一旦發生營運問題,很可能會出現危機。

中原大學合作經濟系教授于躍門說:『合作社你是要長期經營還是短期經營,你長期經營的話,你要保留一筆資金,那這筆資金是將來是用來做發展的,譬如說,我舉個例子來講,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他們在北部有物流中心,中部有物流中心,但是他們業務擴大之後,他們須要南部物流中心,那它的公積金不夠,所以這個時候,你經理的人,他就要有一個取捨。』

根據吳玉琴辦公室的分析,一旦雙方確認聘僱關係,光是勞健保及勞退金部分,至少會增加合作社15%到20%的成本,如果還必須提撥未來發展及風險準備金,平均成本也要上看40%,也就是合作社派遣的照服員薪資立刻會因此縮水,在長照人力市場上,就不見得能取得絕對優勢。

立委直指合作社和社員屬聘僱 若發生爭端難善了

然而從事居家服務的勞動合作社和成員間究竟具不具有聘僱關係?吳玉琴則是翻出衛福部提出的特約長照服務契約範本,指著條文強調,依契約解釋,雙方根本就算是聘僱關係。


衛福部提出的特約長照服務契約範本

吳玉琴說:『因為從去年,衛福部有一個所謂的長照機構的特約辦法裡面,其實就有提到居家式的服務裡面是要有僱傭關係的,所以從這邊其他法令關係來看的話,某個程度衛福部是認定,只要是從事居家服務工作,它其實有規範他們有一個僱傭關係,所以它有規範服務員全時工作的時候是3萬2的薪水,時薪是200塊,如果轉場是150,所以這個部分在特約辦法裡面有做這個規範,所以這個部分,我覺得合作社其實也要認真思考,跟社員間從事居家服務的特約,跟政府之間特約的居家服務,是不是要回到跟政府特約關係裡面明定的政府規範。』

一直研究合作社勞動案件的吳玉琴立委辦公室法案助理張裕焯也指出,目前屏東縣已有案例判定,長照勞動合作社和社員屬聘僱關係,北部也有相關勞動合作社的案件,正送主管機關做進一步的認定,如果最後都形成了案例,未來其他合作社萬一發生爭端,告上法庭,恐怕難以善了。


吳玉琴立委辦公室法案助理張裕焯(曾國華攝)

張裕焯說:『那北部它就很特殊,它也是一個勞務合作社,這個勞務合作社發生了職業災害,就是有一個社員,本來是用人民團體的身分去承攬政府的清潔工作,一直到今年年初,這個人民團體以為它成立合作社,把原來聘僱的這些清潔工全部把它加入社員,加入社員之後,繼續承攬政府的清潔工作,但今年發生一件事,其中有一個員工,他就爬到樓頂修剪建築物外旁邊的一棵樹,結果一不小心失足,掉下來,當場就摔死,那摔死之後,合作社當然就說,我們現在是合作社,我們不是你的雇主,所以說,所有法律的一些責任,我應該不用依照勞動法的規範去落實,當然我會給一些補償,但這是我對社員的愛護,這是另外給你的,這不是我必須要做的,所以當下的進度是發文將這個案子交給勞動部去認定有沒有聘僱關係,如果有的話,那當然回到勞動法令的規定,像發生職災死亡,勞工有一定的權利,雇主也有一定的責任,包括補償的責任跟賠償的責任。』

「第一照顧」可否複製?立委學者嘆有難度

對此,倪榮春強調,第一照顧都是依照法規走,就算將合作社和社員定位為聘僱關係,第一照顧目前也都依勞基法的休假及工時規定運作,並沒有任何差別。然而,這也正是于躍門和吳玉琴擔憂第一照顧勞動服務合作社能否在其他地方複製成功的關鍵,原因就是其中人的變數太大,很難保證其他合作社能不能產生「第二個」倪榮春。

于躍門說:『就是經營的一個入,特別是合作社的理事主席,還有合作社的理事,還有合作社的經理,如果他們自己在盈餘分配的時候,儘量按合作社的原則和我國的合作社法把盈餘分配這些社員的時候,那這時候,這個合作社的經營一定會成功。』


中原大學合作經濟系教授于躍門(曾國華攝

吳玉琴:『困難的地方是在每一個組成這個合作社的,大家要大公無私,沒有私心,沒有個人利益,所有的權益,所有的利益,要一起分享給所有社員,這個部分也是我在實務操作上面看到,是比較不這麼容易被落實的。』

儘管如此,第一照顧創造了長照人力市場上的奇蹟,仍吸引了許多人希望仿效,不過張裕焯說,目前已經收到一些陳情,指合作社的主事者聯合一些社員,壟斷社務,而這種「假合作社」經營爭議,也慢慢浮上檯面。

他說:『他雖然把這些工作人員通通加入合作社,入股為社員,那它的代價大概是1股1千塊,但是在實質上,合作社所有的決策不會經過這些社員,然後包括社員要去查詢合作社一些,包括財務,一些內部的訊息,也都沒有辦法查得到,雖然社員是以社員的名義在合作社裡面,但是合作社在實質上,它是沒有讓社員參加經營的,所以還就是一個公司一個協會的樣子,這社員就會覺得我加入這個合作社,怎麼跟我想得不一樣,就爆發出爭議。』

長照需求大 學者憂合作社主管機關及法令跟不上

面對合作社經營大環境的不友善,學者強調,合作社的營運模式確實存在著一些問題,法令也應該更為周延,但政府主管合作社單位的層級卻只有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在層級不高的狀況下,進行跨部會的整合具有難度,也令人擔憂。

于躍門說:『譬如說日本的美國的都是用合作社,勞動合作社來經營社區照顧的產業,我們國家對勞動合作社或是合作事業先天上有一個忽視,這種情況在各部會都有,政府有一些法律條文,它是有心還是沒有心,還是無知,忽略掉合作社也可以放入進來,當然也要怪主管機關,對於合作教育的宣導,並沒有向政府機構宣導。』

(實況)這天正午過後,倪榮春帶著記者參觀開幕不到一星期的第一照顧日照中心,他細數著如何將這個原本被視為蚊子館的活動中心,打造成為白天照顧老人的天堂。儘管勞動合作社的營運出現了一些害群之馬,但倪榮春仍然堅信合作社理念,目前他在全台各地輔導的合作社,遍及新北、嘉義、高雄、屏東、台南、台東,以及金門共15家,其中「金門第一照顧」照服員的平均薪資也上看5萬2千元,顯示了儘管戲法人人會變,各有巧妙不同,但似乎只要「存乎一心」,這把長照小革命的火,勢必愈燒愈旺。

(本文轉載自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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