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抗議苗栗縣長劉政鴻趁「天賜良機」強拆大埔4戶,陳為廷、林飛帆等人,分別因案遭苗栗地檢署起訴,苗栗地方法院今早宣判,7名被告中,僅陳為廷因丟鞋砸中劉政鴻,「用不潔的鞋子,對人身施以物理力的攻擊,顯貶抑告訴人劉政鴻之尊嚴」涉公然侮辱被判有罪,罰1萬元,並沒收球鞋,其他人全部無罪,陳為廷表示將上訴到底!
因不滿苗栗縣政府強拆大埔案,陳為廷等人去年816「蛋洗縣政府」、914「公民不服從,傳喚劉政鴻」及918「劉政鴻丟鞋案」等遭苗栗地檢署依妨害公務、侮辱公署、傷害、毀損、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罪嫌提起公訴,今天苗栗地院宣判,被告陳為廷、林飛帆、林一方、陳光軒、王曰舒、吳宏銘及聲援學生,在宣判後於法院門口與律師團共同召開記者會。
李宣毅律師表示,丟鞋案是劉政鴻強闖民宅、妨害祭祀禮拜在先,陳為廷代表喪家砸鞋阻止,是屬正當防衛,被判有罪他們不服,將繼續上訴,且被扣的球鞋並非凶器,要求法院歸還。
陳為廷表示,他的集遊、砸蛋兩案無罪判決部份,苗栗地院還是有進步,為抗爭撐起應得的保障。但丟鞋案,一定上訴到底,「二審再戰」!另外他說,718強拆滿一年,所有的訴求都未達成,眼下國民黨的縣長接班人徐耀昌也大有延續劉政鴻暴政之勢。而判決文提到:被告陳為廷用不潔的鞋子,對人身施以物理力的攻擊,顯貶抑告訴人劉政鴻之尊嚴,本院認係犯強暴公然侮辱罪。他最想問的是:法院到底憑什麼認證他的鞋子「不潔」?
被判無罪,守護大埔巡守隊長林一方認為,是公民不服從的一大步,改變苗栗的一小步!林飛帆則是在臉書表示,不出所料,其他6人無罪,僅陳為廷丟鞋有罪罰一萬元,「這個判決根本是給劉政鴻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