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預防意外,營利場所均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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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意外,營利場所均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2016-07-12 12:01
為避免類似八仙塵爆意外重演,彰化縣政府近日實施「暑期保護少年-青春專案」,針對縣內電子遊戲場、網咖及KTV等營利場所實施檢查,除對消防設施、建築物結構依規定察查外,並強制要求特定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圖:彰化縣政府)
為避免類似八仙塵爆意外重演,彰化縣政府近日實施「暑期保護少年-青春專案」,針對縣內電子遊戲場、網咖及KTV等營利場所實施檢查,除對消防設施、建築物結構依規定察查外,並強制要求特定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圖:彰化縣政府)

為避免類似八仙塵爆意外重演,彰化縣政府重申,縣內各營利場所,均應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總保險金額至少應達2,400萬元,違反規定拒不投保改善者,可處最高5萬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至投保為止。

  縣府說,為確保青少年暑期安全活動空間,有效降低被害情事發生,即日起至8月31日,實施「暑期保護少年-青春專案」,針對縣內電子遊戲場、網咖及KTV等營利場所實施檢查,除對消防設施、建築物結構依規定察查外,並強制要求特定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縣府在檢查縣內電子遊戲場、網咖及KTV等營利場所時,各該場所應將投保證明張貼於店內明顯處,如投保時間過期,將勒令商家按法令續保。

  縣府說,「天有不測風雲」,預防災害的發生,是政府、場所負責人及使用人的共同責任,不能以為意外永不會發生,營利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將可於意外發生時,由保險公司依投保金額負責理賠人身財產之損失。消費者也請選擇有投保公共意外險之商家,以免意外發生時求償無門。

  依2002年通過之「彰化縣營利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規定,公共意外責任險最低投保金額如下:

  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200萬元。

  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1,000萬元。

  三、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200萬元。

  四、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新臺幣2,400萬元。

  縣府說,因該自治條例實施已有一段時間,縣府目前正考慮依物價指數等相關數據,比照台中市的標準,提高各項投保金額,以確保消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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