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天然氣公司淪為退輔會「禁臠」的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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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公司淪為退輔會「禁臠」的來龍去脈

2014-08-23 17:08
新北市新店氣爆案,欣欣天然氣公司總經理李清國在氣爆現場鞠躬道歉。(中央社)
新北市新店氣爆案,欣欣天然氣公司總經理李清國在氣爆現場鞠躬道歉。(中央社)

最近高雄和新店分別發生「氣爆」的不幸事件,國人談「氣」色變,也牽扯出「欣」字輩天然瓦斯公司豢養退將「肥貓」的特權。其實,目前全台灣的天然瓦斯巿場除大台北瓦斯外,全由退輔會欣欣等共11家「欣」字輩的天然瓦斯公司「壟斷」。其售價雖說是由政府核准,但政府主管機關面對退輔會這塊大招牌,是否能夠「從實」核定,不無疑問。

台灣的天然瓦斯公司是幾近「壟斷」的「寡頭獨占」事業,和自來水事業差不多。而天然氣瓦斯(LNG,指管線運輸瓦斯而非桶裝)之所以會落入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一手獨攬,要回溯民國五十年代末期。其時瓦斯(天然氣)燃料還是新興的能源,家庭用只占一小部分,大部分供工業使用,但其清潔、便宜及運輸方便,成本售價較低。行政院看準了這一點,居然在1968年發布行政命令:家庭用有管線輸送之天然氣,除原有(大台北)已有管線供氣者外,全交由退輔會經營。此一張薄紙之行政命令,就把全台灣之管線天然氣生意,全交由退輔會「寡占」。然退輔會手持「尚方寶劍」,自1971年起從台北近郊的欣欣天然氣公司著手,透過黨政系統尋找民間「合作者」,共同投資設立「欣」字輩天然瓦斯公司,針有欣欣、欣基、欣桃、欣中、欣林、欣彰、欣雲、欣南、欣雄、欣屏、欣湖等共十一家。可說除大台北瓦斯以外,全是欣家「兄弟」的天下。

妙的是,行政院的行政命令規定「由退輔會經營」,但退輔會卻是透過黨政系統,找各縣市的「財團椿腳」共同投資,退輔會股份不超過49%,以免成為國營事業,要受立法院監督。(此點應有違反法令之處,退輔會持股不到一半以上,名目上怎能構成<經營>要件?)另方面,控股49%,事實上卻可做到控制作用,從董事長、董監事到總經理等高層管理階層,皆由退輔會指派。欣字輩天然氣公司成為退輔會「禁臠」,也就是安排一些退將的好去處,外行領導內行,績效放一邊。而參與投資合作的民間股東,是黨國的御用商人,也能從旁利用特權分一杯羮,皆大歡喜。這就是康寧祥立委在立法院揭發的「黨國資本勾結」的變體,對台灣政治發展也有不利影響。

康寧祥立委是32歲從台北市議員,換跑道到立法院的「黨外」秀異份子。他開會之餘,時時泡在立法院圖書舘研究資料,一副初生之犢不畏虎的勇氣,多次曾當面質詢當時紅得發紫的接班人〜行政院長蔣經國。最有名的代表作是建議蔣經國要「以理服人」,莫要「以力服人」,令蔣經國不知如何應答。1979年12月國際人權日所發生的高雄美麗島事件,造成國府當局大肆逮捕並落井下石,他在立法院大聲對國府發出了「哀矜勿喜」的忠告,扭轉了喊打喊殺的氛圍。

康寧祥在1975年國營預算審查時,發現了國民黨營「瑞華公司」壟斷中油液化瓦斯(LPG,又稱桶裝液化瓦斯)的供應,平白每公斤「抽佣」一元,(即中油每售一公斤液化瓦斯,得8.5元,瑞華公司以總經銷之名,從中抽取1元佣金)。他即在立法院質詢,要求不能由黨營事業霸占且「中間剝削」,要求改由中油直接經營躉售,利益歸於全民,糾正「國庫通黨庫」的歪風。伊時,台灣每年需桶裝(鋼瓶)液化瓦斯45萬公噸,黨營瑞華公司只共投資了二億多元設備,一年就可淨賺4億5千萬元,是筆不得了的龐大數字。如果現在還存在此「抽佣」制度,因桶裝液化瓦斯用戶達320萬戶,國民黨一年可不勞而獲約10億的暴利!若比照當時比例「抽佣」,則每年可獲40億元以上。

經過康寧祥的「窮追不捨」,國民黨終忍痛放棄桶裝液化石油氣這一塊「肥肉」,瑞華公司解散,取消「抽佣」制度,把「總經銷」還給中油,轉而專心在台灣西部各地擴展設立「欣」字天然氣瓦斯公司。由於管線瓦斯有分區經營不宜重疊的特性,四十年來,除大台北地區外,盡成退輔會囊中物,除安置退將退校外,還結合黨政樁腳利益均霑,也是國民黨選舉動員利器。所以說,11個欣字輩天然瓦斯公司,雖非「黨營事業」,骨子裡的實質,相差無幾。

國府以天然瓦斯公司「酬庸」退將最有名的例子,就是1979年美麗島事件,疑似設計「先鎮後暴」口袋戰術的南警部司令常持琇中將,事件發生後沒多久,就「論功行賞」派到「欣中」(台中巿)天然瓦斯公司當董事長,似乎當了至少兩任六年的「爽缺」。血腥鎮壓民主運動,造或腥風血雨的警總南部司令,事後獲此「肥缺」,正是國民黨專制體制下的畸形怪胎。也如更早的二二八事件「高雄屠夫」要塞司令彭孟緝,殺人上千,滿手血腥,後來不也當到參謀總長,在李登輝任期內也倍受禮遇,這才真是台灣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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