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年輕幹部也憤怒」 綠委連署提案廢止紅十字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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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幹部也憤怒」 綠委連署提案廢止紅十字會法

紅會:可修但不建議廢

 2016-02-22 14:32
紅十字會參與募捐賑災及法律地位屢受爭議,為此,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吳秉叡等人連署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提案立委段宜康表示,希望能及早讓紅十字會回歸人民團體法和公益勸募條例的保障和約束。上週已提案已連署完成。(翻攝段宜康臉書)
紅十字會參與募捐賑災及法律地位屢受爭議,為此,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吳秉叡等人連署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提案立委段宜康表示,希望能及早讓紅十字會回歸人民團體法和公益勸募條例的保障和約束。上週已提案已連署完成。(翻攝段宜康臉書)

紅十字會參與募捐賑災及法律地位屢受爭議,為此,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吳秉叡等人連署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提案立委段宜康表示,希望能及早讓紅十字會回歸人民團體法和公益勸募條例的保障和約束。上週已提案已連署完成。

針對修法或廢止「紅十字會法」,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目前的態度傾向「可以修,但不建議廢」,該會並發出新聞稿,建議根據紅十字會的歷史背景、國際性、唯一性、特殊性及任務,集思廣益,謀求共識,做最妥當的處理,確認紅十字會的價值,凸顯台灣的人道力量。

段宜康中午在臉書PO出連署提案與問政影片,並表示,4年前他就提案廢止「紅十字會法」,但一直沒有能通過,「我在上一屆任期中,大概是和紅十字會打了最多次架的立委。但也因為這樣,和紅十會中的年輕幹部,有過接觸」。

段宜康表示,「這些年輕人,對紅十字會高層結構的不正常、組織的僚氣,和沈重的歷史包袱;造成他們空有滿腔熱情,卻得承擔污名,極為憤怒而無奈」,為了還給紅十字會一個正常公益團體應有的待遇,上週已再度連署完成「紅十字會法」的廢止提案。

立委在提案案由中表示,鑑於1950年代台灣對外處於特殊國際情勢,對內則由於戒嚴狀態,人民並無集會結社之權利,為整合民間資源,協助災害等急難救助,特別於1954年頒訂「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賦予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獨特的法律地位,但解嚴迄今,「人民團體法」及「公益勸募條例」先後頒布施行,國內對於成立及管理人民團體各項法令建置漸趨完備;兼以紅十字會成立至今,從未被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及日內瓦公約承認,是以透過「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賦予紅十字會獨特之地位顯已無必要。盼回歸人團法監督。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上午召開記者會,強調紅十字會有檢討必要,並痛批內政部多年以來毫無作為,徐永明也要求紅十字會應主動提出修法甚至廢止的法案版本,「這跟國民黨處理黨產一樣,你愈抗拒它,觀感愈不好」,應回歸常態,對台灣才是好事,「國民黨反黨產的殷鑑不遠」。

至於對於紅會法存廢與修正,以及是否要針對紅會在戰亂天災時的特殊任務與「緊急募捐」另做規範?紅十字會發言人、聯發處長徐孝慈表示,要從整體來看,目前該會還沒有版本。她強調,雖然台灣不是日內瓦公約的簽署國,但當時簽署未完成批准,還是應遵守國際規範,「台灣不應自外於國際社會」。

對外界質疑「壟斷公益」,徐孝慈也否認並沒有這樣的狀況,「事實上沒有人能壟斷公益」,紅會在執行國內外賑災救援,絕對是以人道做第一優先,「絕對沒有政黨的考量」。

至於勸募條例的規定,徐孝慈說,紅會目前有特別法,所以遵守的法律包括紅十字會法、勸募條例、人團法及相關社福團體財務處理辦法,「和一般民間團體唯一的差別僅是在重大災難時的緊急募捐權」,將來修法時盼大家集思廣益。

有關政府的勸募系統中查不到紅會,徐孝慈解釋,去年為敘利亞募捐時曾依規定提報到衛福部,但衛福部答覆請紅會依紅十字會法辦理,「我們其實是和一般民間團體一樣,希望依照一般的法律規定,唯一差別只是在重大災害發生時,要不會授予紅會緊急募捐權」。

她說,該會對紅會法「可以修,但不建議廢」,許多國家都是立專法辦理,「建議依時代變遷做修訂,讓紅十字會效益發揮最大,同時也符合民意期待,如果是這樣的方向,紅十字會很願意和社會朝這方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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