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投小黨浪費票」一邊一國行動黨告陳宗彥 籲速辦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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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小黨浪費票」一邊一國行動黨告陳宗彥 籲速辦究責

 2019-12-17 14:25
「一邊一國行動黨」今(17)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內政部次長陳宗彥違反選罷法,籲儘速偵辦究責。圖/一邊一國行動黨提供
「一邊一國行動黨」今(17)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內政部次長陳宗彥違反選罷法,籲儘速偵辦究責。圖/一邊一國行動黨提供

針對內政部次長陳宗彥日前表示,政黨票投給小黨是浪費選票,呼籲大家集中選票,「看到民進黨蓋下去、蔡英文蓋下去」,「一邊一國行動黨」今(17)日前往內政部抗議,並赴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陳宗彥違反選罷法,呼籲地檢署儘速偵辦追究刑責。

「一邊一國行動黨」立委候選人邱一峰律師,今天在總召楊其文、立委候選人葉宏仁、陳民乾、楊智淵等人陪同下,前往內政部抗議,高喊「陳宗彥下台」,隨後赴地檢署提告。

邱一峰表示,陳宗彥身為辦理選務的人員,卻發表如此違法不當的言論,已傷害「一邊一國行動黨」參選權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以及第113條的規定,咪籲地檢署能在選舉進行期間,迅予偵辦追究刑責起訴,俾治以應得之罪而昭法紀,以維護民主自由。

邱一峰說明,陳宗彥的言論,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04條,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13條犯本章之罪,其他法律有較重處罰之規定者,從其規定。辦理選舉、罷免事務人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一邊一國行動黨呼籲,政府官員都應該要秉持「行政中立」的最基本原則,不該為了討好、效忠特定政黨而做不中立之偏頗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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