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日環保屬召開全國區域計畫修正案(草案)區域性產業發展計畫之經濟相關產業政策評估說明書專案小組徵詢會議,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主持,決議為達成2年內完成全國國土計畫,4年內完成縣市國土計畫的目標,環保署跟內政部取得共識,中止區域計畫中經濟產業部分的政策環評。
國土計畫法在2015年12月通過,今年一月公布,五月起施行,而施行後六年內,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不過內政部原本的簡報中表示,因為還有六年的過渡期,全國區域計畫仍尚未為法定空間計畫,還是有持續推動的必要。
對此專家小組委員表示,現在社會氛圍已經跟以前不同,大眾對於國土計畫有高度期待,過去大家擔心「國破山河在」的頹勢,現在可以透過把握《國土法》公布的實行契機而扭轉,他認為國土計畫來做指導,將比全國區域計畫的力量更大。
詹順貴指出說,行政院長林全提出的「106年度施政方針」中,有提到因應《國土法》施行,增列涉及土地利用的部門計畫,應辦政策環評,並簡化國土計畫實施後的環評審查程序;同時強化政策環評功能,並加強落實環評通過後的追蹤監督。
專案小組認為,因為經濟相關產業政策內容包括產業用地需求、區位空間配置、總量管制、資源分配等事項,內政部可以具體回應的不多,應交由經濟部等其他部會主管負責。
專案小組也建議,應循「國土計畫法涉及土地利用之部門計畫」辦理政策環評,由政策主管機關研提政策環評,將環境因素確實納入政策研擬考量,以具體匡列各產業上位政策指導規則,並納入後續開發行為規劃。
雖然內政部自願辦理政策環評,但《國土法》跨及許多部會,政策環評實際操作有一定難度,且效果也有限,因此專案小組建議區域計畫政策環評程序中止,由涉及土地利用的各部會自行辦理政策環評,再送到環保署審議。
地球公民基金會的代表潘正正發言時則提出違章工廠的問題,潘正正說,經濟部一直說會輔導未登記的工廠合法化經營,但事實上台灣現在有八萬間工廠,合法跟違法的比例大概是一比一,現在真的可以處理的是709間,連十分之一都不到,這明明就是台灣的產業政策出了問題,卻不願意去面對這個問題所在,盼望未來政策環評時,可以將違章工廠納入細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