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花蓮3議員收取回扣判刑定讞 其中綠營老將施金樹重判9年即刻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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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3議員收取回扣判刑定讞 其中綠營老將施金樹重判9年即刻解職

 2018-12-27 18:29
民進黨6連霸議員施金樹,本屆當選後票投國民黨議長候選人,隨即宣布退黨。因涉嫌收取工程回,被判重刑定讞。圖/取自施金樹臉書
民進黨6連霸議員施金樹,本屆當選後票投國民黨議長候選人,隨即宣布退黨。因涉嫌收取工程回,被判重刑定讞。圖/取自施金樹臉書

六連霸老將議員施金樹,被控7年前動支議員建議款,指定補助鄉公所採購LED路燈、消防器材,再從中收取得標廠商賄款40萬元,施始終否認不法,最高法院今維持二審見解,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仍判刑9年,褫奪公權5年,「才宣誓就職3天,議員資格喪失」,而同案兩名縣議員潘富民(本屆未參選)、陳長明(本屆落選),也各被判刑7年2月與4年6月,全案定讞3人均須入監服刑。

傍晚五點半,花蓮地檢署發出簡短新聞稿指出,「最高院針對議員施金樹、潘富民、陳長明貪污案已於今日判決確定,三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七年二月、四月六月,本署於剛剛接獲判決後,已啟動防逃機制,並已限制出入境。」

施金樹曾任民進黨花蓮縣黨部主委、1992年民進黨前主席黃信介到花蓮參選立委「元帥東征」的競選總幹事,總統蔡英文競選時的花蓮總部副主委等職,不過選舉期間均未能黨部規劃選舉活動,與民進黨漸行漸遠。前天(25日)宣誓就任花蓮縣議員並選舉花蓮縣議會正副議長時,違反黨部「投自己」的指令、把票投給國民黨縣議長候選人,隨即宣布退黨。

本屆縣議員選舉,花蓮縣僅當選三席,施金樹退黨後,民進黨只剩兩席議員,連黨團都無法成立。

判決指出,潘富民、陳長明、陳修福及施金樹等人,2011年時利用議員建議補助款額度,辦理鄉道LED路燈、消防設備等工程,要求鄉公所配合向其指定的廠商採購,並由廠商給予每筆補助款20%到25%的回扣,約100至200萬元不等。

法院審理時,施金樹始終否認犯罪,因此在一、二審中都被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最重刑度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5年;二審審酌,陳長明、潘富民自白犯罪並繳交犯罪所得,且確實曾運用建議補助款改善公用設施,因此各判處4年6月、7年2月徒刑,均褫奪公權5年。

花蓮縣議會表示尚未收到判決書,但若施金樹遭內政部解除職務,待收到內政部來文後,依法由「落選頭」民進黨莊枝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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