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制憲基金會今(16)日上午舉行「制憲沙龍」,邀請學者討論近來備受關注的「和平協議」議題,台大法學教授姜皇池指出,我們要和平,但中國要的是「協議」二字,台灣與中國60年來沒有全面性的武裝衝突,若簽署和平協議,等於確認雙方現在的狀態是中國內戰的延續,「未來美國怎麼賣武器給我們?」他認為,和平協議附帶的國際法效力,大到我們不能承擔,「目前沒有看到任何一絲絲的好處」。
台灣制憲基金會邀請台大法律學院教授姜皇池、清大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黃居正、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跋熱‧達瓦才仁、律師楊貴智、台灣制憲基金會執行長宋承恩等人舉行「和平協議不和平 —台灣新憲法與和平協議」座談,討論從法理上看待「和平協議」,以及台灣簽訂和平協議可能的風險。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姜皇池指出,「中國要的是協議兩字,我們要的是和平」,中國便加在一起,變成「和平協議」。過去最先拋出「和平協議」的是2007年時任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滔,2008年國民黨執政後也有非常多的討論跟爭執,但因國人反對,就沒有繼續進一步,「到底什麼因素最近又讓大家一直討論這個名稱,不是很能夠理解」。
姜皇池表示,「國際法上用什麼名字,說真的不是那麼嚴重,要叫和平擤鼻涕紙,只要以國家跟國家的身分去簽署,雙方清楚的說,將來用國際法來解決兩國之間的爭端,那簽一個和平擤鼻涕紙,它還是條約」,相反的,假設中國跟我們簽條約、憲章,但只要確認「你不是國家身分跟我簽都可以」,我們將來任何爭執便不是用國際法。
姜皇池表示,我們現在與中國簽署的協議,沒有任何一項是用國家跟國家的身分去簽,沒有一項是將來有任何爭執,可用國際法解決,這就是為什麼中國蓄意要把和平放在最前面要跟我們簽一份文件。
針對「和平協議」,姜皇池指出,目的是在終止一個國家內合法政府或一個國家內不同的交戰團體間的武裝衝突,在這種情況下,可再細分:全面和平協議,類似當年國共內戰時,雙方沒能力消滅對方,非得達成妥協;部分和平協議,如色列與巴勒斯坦有規定武裝衝突中水資源的運用;另外一種是漸漸走向和平,敵對雙方談判。不過姜皇池強調,這些內國法上的協議,不管哪一種,皆在武裝激烈衝突情形下簽署。
若簽和平協議 台灣一上談判桌就已輸了
姜皇池指出,台灣與中國60年來沒有全面性的武裝衝突,因此不存在和平協議中,「必須終止的戰爭狀態」,若簽署和平協議,等於確認雙方現在的狀態是中國內戰的延續,等於告訴大家,台灣「現在、過去、未來是中國的一部分」,第三國若要介入,變得像介入中國內政,國際僅能在台海不安定,或發生大規模人權迫害、大量死傷才能介入。
「和平協議談的前提是界定於內戰,我們跟中國談,一出手就已經輸了」,姜皇池認為,即便與中國簽署國家跟國家的條約,「你相信它嗎?我不相信,很難想像中國要怎麼對內交代」;此外,姜皇池說,假如我們承認是中國一部分,未來美國怎麼賣武器給我們?如同很難想像有國家願意賣武器給加拿大的魁北克、西班牙的加泰隆尼亞,這個和平的文件所要附帶的國際法效力,大到我們不能承擔,「就我來看,這種情況下去簽署,目前沒有看到任何一絲絲的好處」。
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達瓦才仁也拿1951年,西藏與中共簽署的和平協議為例,他指出,歷史上沒有幾個民族真正的留在西藏,只有西藏人生活在那塊地方,但國共內戰後,共產黨將矛頭指向西藏,中國消滅西藏軍隊後,共產黨要求談判,西藏只希望中國軍隊不要再進來,也希望西藏方的談判代表不要簽約,要向西藏方報告,但中共政府希望趕緊簽約,透過政治解決,以免國際干涉,為此甚至替西藏代表刻印章。
達瓦才仁指出,西藏人以為「自己的選擇是次壞,不是最壞」,認為至少中國軍隊並未進入西藏,但「公路修通前,中國好的不得了,中國修通後,壞得不得了」,甚至在未經同意下,將達賴喇嘛與藏人官員編入中共的「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西藏人沒有想過有人簽約後會不遵守,西藏佛教的觀念裡,今生不還,來生是要還,西藏是重信義的國家,沒有人想國有國家不遵守協議。
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達瓦才仁(右一)指出,西藏是重信義的國家,沒有人想國有國家不遵守協議。圖/台灣制憲基金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