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澳電廠當初決定更新擴建到底是誰拍板定?引發新北市長朱立倫與行政院長賴清德的互摃,朱立倫今(16)日上午又批執政黨無法解決問題、推卸責任,行政院下午再度回應,而且公布一份2014年的行政院公文反駁朱立倫,證明深澳電廠在國民黨執政時仍持續推動、未曾廢止。
賴清德在立法院答詢時公開宣示停建深澳電廠,同時也提到深澳電廠是朱立倫在行政院副院長任內拍板,新北市政府當天隨即發布新聞稿,指2010年朱立倫所主持「行政院節能減碳推動委員會」會議,深澳電廠根本不在會議討論範圍。行政院表示,政院基於釐清事實,才將會議簡報及相關裁示內容,據實呈現,讓社會瞭解。
不過行政院也認為,當時朱立倫的會議裁示,符合追求全國性之節能減碳與減少空汙的方向,是相當正確且值得肯定的,實在不應昨是今非,為了一時選舉,否定自己曾經做過的裁示。
朱立倫13日於個人臉書再度指出,有關深澳電廠2010年所編列3.8億元經費,「只用在舊有機組的拆除」,並指深澳電廠是「早就廢棄的計畫」。行政院再度澄清說,不僅2010年有編經費,2011、2012年也都有,一直到2014年,因原規劃的卸煤碼頭位置(蕃仔澳)爭議未解,台電公司為避免財務損失,才向經濟部提出申請「緩辦二年」。
行政院指出,2014年10月17日行政院在核定緩辦的相關公文上,亦載明「請經濟部督促台電公司於緩辦期間積極辦理卸煤碼頭替代方案評估,並持續對外溝通,解決卸煤碼頭興建問題。」而且因電廠籌設許可已逾環評法規定3年期限,當時也請台電依法提出環差分析送環保署審查。這正是2016年10月緩辦二年期滿後,深澳電廠進行環差分析審查的由來。
行政院表示,深澳電廠的更新是歷經國民黨與民進黨執政,皆曾推動並支持過的計畫,觀塘天然氣第三接收站案也是一樣,國家能源政策不論哪一黨執政都應致力推動,可惜如今因為地方首長的選舉,而被刻意操作為政治議題,模糊了原本穩定供電兼顧減少空污的目的。
行政院在新聞稿中表示,政院從來不會推諉責任,惟遇到外界有所誤解,即有責任還原事實真相,讓社會大眾清楚;「賴院長期盼外界勿一再消費此一議題,耗費社會資源,並呼籲各界持續就穩定供電與減少空污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