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高醫歷史』電信警察侵入校園案 黨國威權門神倒, NOW誰繼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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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醫歷史』電信警察侵入校園案 黨國威權門神倒, NOW誰繼位?

 2016-08-11 20:06
民國99年9月高醫曾發生「電信警察侵入校園案」這是一則當年至今的「漏網新聞」。(記者陳俊廷攝)
民國99年9月高醫曾發生「電信警察侵入校園案」這是一則當年至今的「漏網新聞」。(記者陳俊廷攝)

誰是高醫陳家董事會的門神?這幾天在網路媒體和Ptt與臉書熱戰,正義的一方壓倒疑似陳家董事會的門神,誰是「糟糕立委」在醫界不脛而走,連在牙醫界門生滿天下的阮榮泰醫師在「牙科讀本」中還撰文,真後悔…有位原來頗有清新形象的立委竟完全站在陳家董事一邊,真後悔近兩屆立委全家都投票給他,而且還捐錢支持!

高醫陳家董事會的「現役」門神,當然不可能是已日薄西山的國民黨,政黨第三次輪替,連不當黨產條例都已展開轉型正義,再笨也不會找在「國會不過半」的國民黨立委護航,惟誰是黨國威權門神?陳家的政商力量如何[上達天聽]頗堪玩味....

根據『高醫歷史』民國99年9月曾發生「電信警察侵入校園案」這是一則當年至今的「漏網新聞」,但很明顯,引發的風暴直至民國101年2月,當年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還為此案函復高醫大,副本則包括內政部、教育部與法務部,其效應隨著高醫學生今年5月發起透明革命,『高醫歷史』與陳家三代掌控高醫董事會的「作為」被層層剝開並在網路廣為流傳…。

高醫大學生柯博軒說,目前網路科技時代,在網路裡隨處可查得相關資料,他認為教育部該接管高醫,從電信警察案看出陳家和國民黨的黨國關係,電信警察是內政部才派得出來,當時秘書長是林益世,看得出陳家政商關係,他諷說:「高醫陳家董事會和教育部關係可能也不錯,我們現在都把陳家當成商人,因為南和興產公司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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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國威權門神倒 ,NOW誰繼位?是一個值得深究探討的議題,全教總大專委員會主委尤榮輝指出,壞敗的私立大學教育!目前只有教師所組成的教師工會,以及各大學的學生社團扮演社會良心的角色,試圖力挽狂瀾,但從這次的《私校法》修法過程中,教育部(官)、私校董事會(商)、立委長期所形成的「超穩定利益共生結構」實在不容易打破。教育是國家的未來,10個孩子有7個會進到私立大學就讀,請大家一定要關心《私校法》的修法!

高醫歷史』是由前高醫附設醫院副院長、現任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張建國整理記載的文獻檔案資料,以下為發生在民國99年的『高醫歷史』電信警察侵入校園案,相關附件可上『高醫歷史』詳閱:http://kmuhistory.blogspot.tw/2011/12/blog-post_8405.html

全文如下:

自從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十六日私立學校法修正公佈後,私立高雄醫學大學(高醫大)董事會(陳啟川家族長期掌控)就開始有一大堆的動作。

(一)首先,為了確保陳氏家族控制高醫大的獲利合法性,因此進行董事會運作的法源「捐助章程」的修訂

(二)將原始的創辦人由杜聰明先生改成陳啟川先生

(三)將捐款人由「陳啟川『等』捐助」,改成由「陳啟川捐助」,獨資捐助以取得掌控高醫大附屬機構超過壹百億以上營業額的合法性;將法人名稱由「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改成陳啟川家族的「中和學校財團法人」,將高醫大完全變成陳啟川家族的私人產業。

(四)攬權:將高醫大賺錢單位完全由董事會及董事長直接掌控,如直接經營管理附設中和醫院,小港醫院及大同醫院等。接著董事會直接參與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的營建採購等,一系列的違法行為。為了順遂他們的目的,董事長不接受教育部指正,違法直接任命附設中和醫院院長,造成高醫有史以來的第三次雙胞案。這一年多來,高醫大董事會的種種令人憤怒的行為,因此到處流傳著揭露董事會不法行為的信件。

高醫大董事會一直想找出這些匿名信件的來源,因此利用各種關係委託律師及調查局人員調查,但一直找不出來源。直至九十九年八月二十六日,由一封e-mail給全校師生及校友的信;「私立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院長雙胞案(V)」中(附件),發現可能的來源是張建國副院長,因此對e-mail的發送者的名字與他的助理同名。由於九月六日即將開第十六屆第一次董事會,而有一些過去支持董事長及其兒子不法行為的董事開始信心有些動搖,為了加強這些董事的信心,因此,利用關係請電信警察進入校園調查這些匿名信的來源,同時利用工會及教師會理事長追殺及控告相關人員,於是讓高醫大進入「白色恐怖的時代」。

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三日星期五,內政部警察署電信警察第三中隊發函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資訊室(附件),其中的主旨是:「本中隊因偵辦妨礙名譽,毀謗,極需向貴單位查區域網路相關資料,惠請派員協助,敬請查照」。而其動作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30及231條辦理」。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醫院收到該文的時間是九十九年九月六日星期一早上八點上班以後(附件),而電信警察李榮杰等三人在九點三十分左右直接至高醫大的附設中和醫院資訊室,接著由高醫大附設醫院的人事主任蕭世槐帶領這些人至附設中和醫院十一樓檢醫學部調查,要求十一樓檢驗醫學部開門,當時未說明進入之理由,到達行政室後要求找張xx研究助理,然後才片段說明為配合電信警察調查網路散佈謠言一事,隨後進入張助理座位查電腦,發現無電腦,因而轉至鄰近的基因診斷實驗室查看所有的電腦,由該室醫檢師開啟電腦,而電信警察進入電腦系統查詢文件檔案作者資料,對外網路紀錄,電信警察告訴實驗室人員並未搜尋到與調查事件相關之資料。

蕭世槐告知在場的檢驗部同仁:「此類網路散佈謠言案件為三年以上徒刑」等,而當天他也打電話至張助理家裡,「要求她的父母請他出來當汙點證人」等。

事實上,在八月二十六日的e-mail中出現與張助理同名的名字時,蕭世槐等已經開始進行相關的事,而為什麼選在九月六日一大早發動整個事件呢?當天開董事會選附設醫院院長,而張副院長當天一大早出國開會請假,不可能到董事會辯解,因此相關的董事就可壓迫校長,「你的團隊中的人寫了很多批評董事會的言論」,要求校長在已鬧雙胞的院長人選方面,由董事會決定。

這整個事件的目標是余校長及其團隊,而且是經過精心策劃的,利用電信警察的目的,最重要的是要壓制校內自由言論,告訴全校師生「你們的一舉一動都有電信警察監聽及監控,馬上可以找出你們誰對我們的批評。」

※在內政部警政署電信警察第三中隊「書函」中,我們發現相當多的違法行為:

(一)為什麼直接發文給資訊室而未經過學校(附設中和醫院是學校的一部份)同意;此問題在高醫大行文教育部的回文中已指出「未符相關規定」(附件)。

(二)「書函」中所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30及231條,更證明這三位電信警察的違法行為。刑事訴訟第230條(受檢察官指揮偵查之司法警察官)及第231條(司法警察)的前提是必須要有搜索票及當事人同意,進入高醫大不但未經當事的高醫大同意,也未有搜索票,而以妨害名譽,毀謗案,就可以隨便進入學校,很明顯地這三位電信警察犯法了。

(三)侵犯病人隱私:在沒有授權之下,就要求檢驗部同仁配合開啟內有病人檢案資料的電腦,調查相關內容,很顯然的違反醫療法及刑法侵犯個人秘密。 這些電信警察除了違法連連外,而他們所調查的事項是有關高醫大校內檢舉董事會違法行為的相關言論,這些言論在報章雜誌均有報導,是可被批評之事,內政部警察署電信警察第三中隊的電信警察,領著國家的薪水,竟然連基本的常識及法律素養都沒有,寧願淪為高醫大董事會的打手,聯合製造高醫大的「白色恐怖」,壓制校內的自由言論,不知我們的法務部,內政部警察署的長官們作何感想?

※相關臉書論戰參閱:

透明革命發言人林子盟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LinZumo?fref=ts

透明革命轉型正義在高醫FB

https://www.facebook.com/%E9%80%8F%E6%98%8E%E9%9D%A9%E5%91%BD%E8%BD%89%E5%9E%8B%E6%AD%A3%E7%BE%A9%E5%9C%A8%E9%AB%98%E9%86%AB-1082328578506144/?fref=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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