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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不吃 不買 不賣野生動物

 2018-02-06 09:28
由此世界罕有且超級殘忍的「穿山甲屠體走私案」來看,台灣有不少餐廳賣穿山甲等料理並不是空穴來風,要不然,一下子走私4,000隻高價穿山甲屠體,要賣給誰? (影片截圖自民視新聞youtube,非此次高雄關新聞事件)
由此世界罕有且超級殘忍的「穿山甲屠體走私案」來看,台灣有不少餐廳賣穿山甲等料理並不是空穴來風,要不然,一下子走私4,000隻高價穿山甲屠體,要賣給誰? (影片截圖自民視新聞youtube,非此次高雄關新聞事件)

去年12月5日林務局獲報:台北市「彩蝶宴」婚宴餐廳,疑似烹煮穿山甲製作料理,檢舉人並提供餐廳3月間晚宴菜單。林務局即通知北市動保處、保七刑大查處,彼等隔天即前往台北地檢署申請搜索票,但檢察官認為所提供的3月宴客菜單,時間過於久遠,未同意搜索。

為補強相關事證再度約談檢舉人,彼等3次赴「彩蝶宴」勘察、規劃查緝,上月中,取得法院搜索票後,即在餐廳冰庫中查獲大小山羌、台灣野山羊頭腳,沒想到,事後彩蝶宴解釋是「是員工未經同意私自冷凍,已加強教育」,結果反引發社會各界抗議、揚言抵制。

隔天,中時電子報刊出「彩蝶宴爆用保育動物入菜 老闆戴春發是夜店教主」,民眾也向《蘋果》投訴,衛福部、食藥署尾牙將在該餐廳,食藥署即回應,原定下周三在彩蝶宴辦尾牙,將另擇地點。

網友重批彩蝶宴,「不尊重法律、生命的餐廳,為賺錢不擇手段,難保不會使用黑心食材來賺取黑心財」、「這款老闆,出事只會推卸給員工,不覺得羞恥嗎?」。

沒想到事隔半個月,一只來自馬來西亞貨櫃,抵達高雄港1個多月,遲未報關,收貨人也放棄提領,高雄關覺得可疑,上月底開櫃查驗,發現櫃內前區以冷凍沙丁魚貨掩護,後段夾藏已剝除鱗片、清除內臟穿山甲屠體超過4,000隻。

由此世界罕有且超級殘忍的「穿山甲屠體走私案」來看,台灣有不少餐廳賣穿山甲等料理並不是空穴來風,要不然,一下子走私4,000隻高價穿山甲屠體,要賣給誰?可嘆的是林務局首次所舉發的「彩蝶宴」賣穿山甲肉案的承辦檢察官,居然以「菜單過久」不發給搜索票,否則可能早就破獲類似案了。即使後來再搜索到保育的山羌丶山羊軀體,但「彩蝶宴」辯稱是「員工私存放」,根本違反經驗和論理法則,承辦檢察官如接受辯辭,那就無藥可醫了。

更奇怪的是,據報導衛福部和食藥署的尾牙宴,好死不死就選在該餐廳舉辦,是巧合還是另有隱情?還是有官員喜歡吃「野味」,那就罪加好幾等了。

對於穿山甲屠體走私案,高雄關表示,全案將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刑事案件,移送偵辦,依法最高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吾人認為,本案破壞台灣的國際形象甚鉅,司法機關應從嚴追究,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獵捕瀕危野生動物與買賣,除造成物種滅絕外,也可能傳染疾病,更嚴重影響環保與國際形象,國人除「不吃、不買、不賣野生動物」外,更應譴責此等黑心行徑,司法單位更不應再加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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